写点闲字 写文字的人有不同的称谓,最好听的可能叫文豪、文学家、作家,次一点的是写手、作者、撰稿人了。我向来自以为是不入以上之列的。如果非得也下个称谓,我勉强算个“写人”——写字的人吧。 我写文字没有什么目标,亦没有甚大追求,在某些人看来是胸无大志,不思进取之辈。于是摇头叹息者如风过草地,多矣。另外我写文字多为应景而作,或情之所至,信笔涂鸦,溅墨迹于片纸之上而已,不能跟上时代潮流,故而难以赢得更多的眼球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再者,我既无名无分,无枯禅玄理,就只好装腔作势,剑走偏锋,用三斤的汗和墨换来三寸长文字,然后躲在被窝里孤芳自赏至半夜三更,仅此而已。 如此颓废不堪之人居然特喜爱文学,并选择了与之关系密切的职业,不能不说是咄咄怪事。更可怪的还有人硬要拉他下水,站到文学的水中央去,让他好生不自在。习惯了站在文学的岸边,观水自清,一旦涉足其间,岂不把水搅浑?再则,也有被文学碰得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伤心往事,令人欲哭无泪,欲说还休。 不妨说出来吧。多年以前,我曾屡屡投稿,终石沉大海,后来勉强见到铅字,除亲朋好友外,表扬或批评者甚少。这还在其次,偏有好品头论足之人,当面评论成功的文学作品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这比直批我更让我沮丧。彼时,亲爱的你,会想到我的脸经过了几番风雨,几度春秋;心里又是几多浪涛涌,几回苦涩翻。写文字的人就是天生敏感,也许别人并不想伤害你,你是庸人自扰罢了,可我偏执于一点,认为别人含沙射影,隔子打炮,于是受伤是必然的了。 即便别人说,你的文字也不错,蛮有文采的,我听了也觉得不是味,毕竟着一“也”字,境界全出,无需多言。“蛮有文采”,我不知道是褒是贬,顿时汗湿衣背。当然有时别人委婉地提醒我,现如今文学趋向于平实、朴实、写实,明白着我的文字含蓄、雅丽、写意,这不是一剑戳了我个透心凉吗? 可话又说回来,我写的文字能被别人的眼球停驻数秒,并有些许意见,乃一大幸事,毕竟比被别人扔进故纸堆不屑一顾要强。而且我的心里也在嘀咕着与行家里手不一致的见解,颇能阿Q一番。 在我以为,文学也是一道大餐,自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口味和爱好:有人喜甜,有人爱咸;有人喜荤,有人爱素。总之,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各取所需,本是常理,所以我们不能吃红烧肉吃腻歪了,只想着吃咸菜;喝青菜豆腐汤惯了,就嘲笑别人正在吃着肥肉。前些年,有人谈到城乡差别时说,乡村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开始吃上糖了,而城里人开始尿糖了;乡里人用上卫生纸擦屁股了,而城里人已经用来擦嘴巴了,如此云云。城里人生活超前,就没有理由嘲笑乡下人,毕竟他们或者他们的祖先也是从乡下人的生活中过来的。鲁迅笔下的阿Q嘲笑城里人油煎大头鱼时加切碎的葱丝,嘲笑未庄人不会叉“麻酱”,大抵也没有什么道理。我们有些作家开始写作时为赋新词,后来写大方了,写发达了,就看不惯有人步他的后尘,觉得这中间道路大可省去,不必再写什么华章丽句、儿女情长了,以为那是幼稚,正如肥肉,腻味得很。我有时很想问:你还记得小时侯穿开裆裤的情景吗?你还记得偷摘别人树上青果子的情景吗?也许你垂垂老矣,也许你人未老而暮气沉沉,你不怀念青春年少的纯真浪漫就罢了,何必对自己经历过的人生横加批斥呢? 如此想来,初学写作或写作虽久而稚气犹存之辈,大可不必自怨自叹,自暴自弃了。既然菜有百味,人生有万象,就允许我等文字存在有何妨呢?权当是怪味豆不就得了,您说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