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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竞价排名成被告,患者因为相信百度的排名权威性而到医院治病,没想到病情没有转好,钱却花了大把(11月16日央视报道)。
竞价排名之危害,不仅仅止于对个人的损害,更严重伤及社会。因为现代社会媒体与舆论监督已经成为了社会疾病与隐患的扫描雷达,让人们更好地发现社会的疾病所在,竞价排名,使得这一扫描雷达蒙尘并失灵。其实,竞价排名并不仅仅是一个有悖职业伦理的行为,其本质上是一种危害性相当大的背信违法行为。
梁启超曾经说过“闻报愈多者其人愈智,报馆愈多者其中愈强”,大众传媒像一台社会雷达,扫描社会的方方面面,搜索软件的功能在于让大众传媒的扫描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具体的人生,让个人更好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而竞价排名,却将公众的关注卖给了唯利是图的商人,而以竞价排名的形式决定人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信息,这种做法的危害在于,让人们无法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信息,而因为受到虚假排名的影响走向获取信息的反面,甚至会影响自己的利益,最终也损害了媒体监督的效力。
竞价排名,实质是因商业利益而出卖公民应该具有的信息时代的自主权,这样的做法是一种不诚信的做法,鉴于提供搜索服务的企业所具有的社会责任,其实质上具有传播社会信息的“社会公器”的功能,笔者认为,这样的行为其实是一种背信违法行为,辜负了人们的信任而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当然,刑法并没有规定背信犯罪,但是国家明确地规定了虚假广告属于违法行为,而竞价排名,其实质也是一种虚假的广告,因此,竞价排名的搜索服务,已经涉嫌构成了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我们尊重企业的自主权,但是企业也必须尊重社会的规则,维护伦理与道德的底线,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利用人们对其纯洁的信任,而损害个人与社会的利益的行为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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