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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市区各初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基[2007]15号)要求,为加快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了《桐城市2008—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见附件一),现将学校标准化建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校要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见“桐城教育网—基础教育—法规文件”栏)的实施原则以及“基本标准”的要求,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各有关学校要统筹规划中小学布局,进一步完善现有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使之更趋于合理。对规划撤并的学校以及初小、教学点均不再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规划范围。
三、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研读《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切实做好摸底工作,原则上按照《桐城市2008—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认真填报《2008—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申报表》(见附件二),也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申报表于2009年1月10前上报教育科(ahtcwjg@qq.com)。
附件一:桐城市2008—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
附件二:2008—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申报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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