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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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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 1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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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汉 于 2009-2-28 18:33 发表 
一般来说,政府不承认,应该给一个解释,但我没看到政府到底是怎么解释的。请楼主说明一下。我不相信政府不给解释,那怕是讲歪理,一定会给你一个解释的。
可能,与房子租给人家有关系的。
当年,在那个与你房契差 ...
在这里,我想先告诉大家一个名词:“经租房”。 我想上了年纪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政府租用老百姓的房屋,并给予一定的租金。我家的两家老房就是先父王正明在世时租给国家政府的,后来政府又把我家的房子租给了其它人,房管局收取房租。但我不知道 为什么政府把老百姓的房屋租去使用以后,就成政府的了,政府就享有享有房屋的产权了吗?就好比罗莱家纺人租了原出租人的房屋,这房子就成了罗莱家纺人的了?原出租人就没有产权了!
虽然事情过了这么久,但是如果一点不补偿,我老汉觉得政府太欺负人!所以至今没有签字同意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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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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