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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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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年近古稀的退休教师,我深爱着家乡的一草一木,时刻关注着家乡的发展进步,家乡的风云变幻时常拨动着我心中的琴弦,让我魂牵梦绕。近来家乡因龙眠河整治拆迁一事又起风波,"民心工程何以不得人心?”的呐喊竟成了中国之声和相关媒体的热点新闻,心中难免惆怅不安。今上桐城网浏览,又偶见某公《致罗莱家纺许三百的一封公开信》,仔细品味,沉思良久,一种难以言喻的困惑和愤懑油然而生。
我不知也不必知晓《公开信》作者乃何许人也,乍阅《公开信》,似乎觉得:某公不仅文采非凡、思维缜密,更有包容万物、兼济天下之胸襟。但略加推敲,便发现此《公开信》貌似义正词严、旁征博引,实则理屈词穷、哗众取宠,极尽谩骂恐吓之能事。通览此信,某公以“六个别忘了”为罗莱家纺许君罗织的“六大过错”,一言以蔽之就是“莫须有”三个字而已,其“良苦用心”昭然若揭——那就是迫许君退缩忍让、“迷途知返”。何出此言?且听我略加评析。
其一,《公开信》以“人是社会人,应有社会责任感”为立论,进而痛斥许君“把社会责任感抛到九霄云外”。我不排斥某公的言论,但却不敢苟同某公的无端指责。我们每个人无疑都是社会的一分子,理当为社会尽一份责任。但某公也别忘了,社会乃是千千万万的个体人所组成,放弃了个体利益的保障,那所谓的社会利益就是就变成了乌托邦式的虚幻。同样,一滴水之于大海的确微不足道,但不纳细流何以成江海?至于许君是否真的把应尽的社会责任抛到九霄云外,当以事实说话,切不可无中生有、信口雌黄。罗莱家纺是一家较成功的商家,从某种角度讲,许君应是一个守法经营,敬业奉献的商人,他在勤劳致富的同时无疑也是在为社会尽责。难道非得许君超然物外、牺牲自我才算是尽了社会责任么?果真如此,也许只有某公一人能尽这种社会之责了。
其二,《公开信》指责许君饱受党国恩泽却为富不仁、不思感恩图报,反而“与政府唱对台戏,与桐城人民打起了一场猛烈的没有硝烟的战争”。众所周知,政府乃人民的政府,“为生民立命”是人民政府的神圣之责,一个尽责为民的政府,人民自然会由衷的拥护。这一点恐怕用不着某公大声疾呼。许君真的是“与政府唱对台戏,与桐城人民为敌”了吗?我看许君再傻再狂也不至于此。再说区区一个商人能有那样的胆量和能耐吗?也请某公别忘了,龙眠河的整治所涉及的拆迁纠纷,从本质上讲,只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的权益之争,绝非是被拆迁户与政府的对抗,更谈不上是与桐城人民为敌。某公抛此一说,意在混淆视听、危言耸听,大有“扣帽子,打棍子”的文革遗风。
其三,《公开信》变相谴责许君“贪财无道”。我实在看不出某公的谴责基于何种事实,难道公民伸张正当权益,要求合理拆迁补偿的行为就是“贪财无道”?请某公别忘了,当今社会乃法治社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种籍口公共利益损害个人利益,倚仗公权力而侵犯甚至剥夺公民正当权益的做法都是法律所不容的!否则,这个社会就无异于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终将演变成生灵涂炭的人间地狱。
其四,《公开信》又抨击许君“执迷不悟、固执己见”。试问:许君因何而迷?为何而执?难道“唯命是从、逆来顺受”就是识时务、明是非的良民百姓?请某公别忘了,“哪里有不平,那里就一定有抗争”,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其五《公开信》以近乎恐吓的口吻教训许君认清形势,想清继续抗争的可怕后果。读之难免令人胆颤心寒,我为许君前途担忧之余,也想请某公别忘了,“狗急尚且跳墙,何况人乎”,“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瓮安事件历历在目,教训深刻,前车之鉴,公当铭记!
其六,《公开信》最后又厉言奉劝许君:“不求金玉贵,但愿子孙贤”,意即劝许君不要再为拆迁一事抗争了,要替孩子着想,为孩子树立榜样。其情不可谓不真,其意不可谓不切,看来某公颇有仁者之心。不过,请某公别忘了,如果许君的所作所为是正当的,那你的奉劝只能是空穴来风、别有用心,如果许君的所作所为真的如你所指责的那样,那你这般不择手段的口诛笔伐,岂不是要致许君于众叛亲离、身败名裂之境么?那你所谓的奉劝,岂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不知罗莱家纺的许君是否也拜读了某公的《公开信》,更不知许君读后的感受如何?或许真的像《公开信》所言,“寝之不安,食之无味,如坐针毡”吧。无论你作何感受,我想告诉你:“是非当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正义的力量是任何强权所不能屈服的!同时,我也想请某公别忘了,谩骂和恐吓不得人心,要学会用事实说话,凭良知说话。夫子之道,“忠恕而已”,为人谨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心所有感,言之为快。以上评析,并无与某公争讼之意,更不敢“与政府唱对台戏,与桐城人民为敌”。我声明:我热爱养育我的家乡,我支持龙眠河整治,但我更崇尚正义!一家之言,难免有失当甚至是谬误之处,敬请诸位读者谅解并赐教,则不甚感激。
[[i] 本帖最后由 弄月嘲风 于 2009-3-30 00:07 编辑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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