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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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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接受过多年普法教育的公民,我一直以为自己还算略懂法律。最近看了两则强奸新闻,我冷汗涔涔:小时候学的法律全过时了,我已成法盲。
一则是贵州习水几名官员奸污女童,最后判为“嫖宿幼女”,因为他们付了钱。但我记得当年奸污女童是要重判的,无论是胁迫还是哄骗一律以强奸计,严重者甚至要拉出去打靶。我小时候最爱去刑场看打靶,那些靶子基本上都是杀人犯和强奸犯。故乡有个熟人,付费嫖宿了一个10多岁的女孩,女孩的母亲设下圈套勒索他几万元,他拿不出,坐了7年牢。受此震慑,多年以后,我一直不敢拿糖果给女童吃,回为怕她们吃完了往我身上扑,继续要,这可有猥亵幼女的嫌疑。我只拿零食给男童吃。不过后来看了杰克逊猥亵男童的新闻之后,我连男孩子都不给糖了。我自己吃,让他们在边上流口水。
流口水也可能犯罪。另一则新闻说成都有个男人垂涎女邻居,爬到树上偷窥了4个小时,淌着哈喇子等待时机,一道闪电劈过,女邻居反头望见他时,他落荒而逃,但还是被判了强奸罪。有网友总结:宁嫖幼女,不窥少妇。
现在的法律真是博大精深。偷窥半晌算强奸,与女童完成了一个疗程的活塞运动却算嫖宿,真个是:只准州官采阴,不许百姓手淫。在我们爬上州官的位置之前,只怕还需忍住偷窥的欲望。
偷窥是人之天性。多年前我看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里边就有主人公在暗处偷窥女人洗澡的情节。后来我读了很多文学作品,发现几乎所有先锋作家都曾写过偷窥,我觉得他们很下作。我就从来不偷窥,不过主要原因是眼睛近视,根本无法远距离观察敌情,要窥也只能是兵临胸下。 因偷窥导致的血案不少。上海有个女子洗澡被人偷窥,她怒持剪刀戳瞎了对方的眼睛。哈尔滨一农村女子如厕时发现墙上被挖了个小洞,邻居男子伏洞观赏,该女子遂到邻居家门口喝下一整瓶农药,悲剧的是,那农药不是伪劣产品。
我没干过贴墙的事儿,但看过璩美凤的碟和陈腊肠的图,不知是否也算偷窥。如今在家看黄碟也会被抓,爬树梢看少妇也会判强奸,偷窥已经成为一种枷锁边缘的娱乐项目,很是高危。所以,从今天起,我们要学会非礼勿视。
民谚曰:非礼而视会长针眼,也就是麦粒肿。大人不可偷窥,小孩更是不可。我所目击的一起最为雷人的偷窥后遗症,发生在一次赴北京的旅途,对面卧铺的一个小男孩忽然扑到酣睡中母亲的被子上,小屁股一撅一撅,口里还哦哦地叫唤。他母亲惊醒过来,一巴掌扇了过去。我强作面无表情,内心却狂笑得腹腔出血。不消说,男童昨天晚上看到了不该看的场景。由此可见,年轻父母在锻炼身体之前,给身边的孩子吃一片安眠药是多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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