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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 政府:耍着花样乱折腾 市民:都是强拆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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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5: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UOSHI9 于 2009-7-10 15:29 编辑

组图] 政府:耍着花样乱折腾 市民:都是强拆惹的祸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9-07-08 23:36:28 | 作者:姚征亿 | 来源:维权在线 | 浏览:239次 ]


顾彩芳指着一片废墟说:“我家的楼房被盗了!”


村民丁佰英指着照片说:“这是我原来的楼房。”


胜浦镇镇长泄露动迁户工作推动预案》。


强拆引起的后患——关注苏州乱象(四)



政府:耍着花样乱折腾

市民:都是强拆惹的祸





苏州是一个被世人誉为“人间天堂”的地方,然而,许多苏州老百姓却说像生活在 “地狱”里。


“苏州的贼太有才了,竟然偷起房子了!”

在2003年末,举国上下都在欢度国庆节时,查建华家的两间平房一夜之间便没了踪影!
查建华,今年57岁,苏州市高新区浒关新区红星村村民。据查建华反映,因不满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自己一直没有和拆迁部门达成协议,就在2003年12月30日夜里,自家的5间房被强拆了2间(两边各一间)。两天后的2004年元旦中午,查建华从浙江嘉兴做生意赶回后打电话给村委书记高福根,高书记答复称,他不知道这事,你的房子被偷了,现在被偷的也不是你一家,多着呢。2004年10月30日晚上剩下的三间又被全部强拆。
查建华找到当地政府,得到的答复是:你家的房子被盗了,去派出所报案吧!然而,派出所的民警只是到现场看了看,连记录都没有,事发六年了,至今没个结果。
无奈,查建华从区、市、省一直到中央,开始了“马拉松”式的逐级上访。说一口苏州方言的查建华拿出国家信访局的“转办函”说:“我已经进京上访26次了,拿着国家的信到苏州就不好使了,到现在都几年了,也没有解决我的问题。”
查建华叙述,他因多次上访被地方拘留过,还被地方政府以“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在一家宾馆内长达17天!在上访的过程中,曾多次遭到黑恶势力的打击报复,腿部被打成伤残,报案后到现在也没有结果。
“上访的路走不通了,我就开始走司法途径,我下决心告当地政府非法拆迁!”查建华气愤地说,“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和苏州市中级法院不立案,又不给不予受理的裁定,这法院也太霸道了!”
顾彩芳,今年28岁,原住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吴巷村,和查建华有同样遭遇。
据顾彩芳回忆,在拆迁前,镇考核办沈金官和村里副书记蒋增兴在一家咖啡店里给她家做工作。因不同意镇里的拆迁安置协议,她家的两层楼房在2008年11月1日被“盗”了!
顾彩芳觉得自己家的房子被莫名其妙地拆了,便找到胜浦镇镇长邢全男讨说法,邢镇长解释说,可能是外地拆房民工拆错了,并建议去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的领导说,你家的房子在拆迁范围内,去找政府谈吧。
在顾彩芳提供的材料里有这样一份表格,是2008年9月份胜浦镇的动迁户工作预案。在这份表格里,详细记载着各户的社会关系、家庭人员情况、建议对策等信息,谁是谁的干爹、谁是谁的小舅子、谁是谁的姑父、连襟、表兄弟等等均有详细登记。特别是在“备注”一栏,标注的是各种对策:断路、停水、停电、采取骚扰、以查处黑车为由、请市公安局领导帮忙、建议工商公安介入、建议税务介入、建议民政办取消低保对象、建议对书报亭收回、运管处骚扰、请公安查赌等等,各种“下三滥”的办法一应尽有!
“在今年一月份苏州召开‘两会’时,村里副书记带着整个村委会工作人员看我三天,不让我出门。”顾彩芳流露出无奈的表情,“今年6月22日,我和其他几个人进京上访,刚从住的宾馆离开,就有人给我发信息,说苏州派的人已经找到那家宾馆了,幸亏我们走得快!”
一位苏州当地的朋友调侃:“苏州的贼太有才了,竟然偷起房子了!”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小换大,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陈建锋,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人,在家做塑料制品加工生意,经过多年的打拼建了小洋楼,加上其他建筑有400多平米,一家人安居乐业,舒服自在。
“自打强拆了我的房子后,日子就变样了!强拆之后安置房每个人限制30平米,到现在,还没有拿安置房,在外边租房住。当时安置面积150平米,再购买30平米议价房。共180平米安置房,不得多购买安置房。”陈建锋说,“我原来有400多平米的房子,现在安置150平米,我太亏了,悬殊的两百多平米就没了,向法院提出起诉也不给个说法。要是拆多少安置多少,我们也没话说。”
村民丁佰英拿出一张自家楼房的照片介绍说,他家原来楼房面积就有300平方米左右,是九零年造的,结构都是通过专门设计图纸后建造,结构、布置等比较安全、合理、舒心,还有4间平房110平方米左右专供父母居住。一家五口住得非常舒畅平和,夏天一般根本用不到空调什么的,很凉快,冬天又很暖和。而拆迁后仅能安置180平方米安置房,又不能多买议价房,限制只能买30平方米安置议价房,共210平方米安置房,而且所谓的安置房至今都拿不出安置房交付使用所必须具备的6证,层高、结构等有相当一部分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都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跟我原来的房子条件差远了。
丁佰英,住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莲香村14组,是维权代表。丁佰英表示,原来通过所谓的房屋评估包括原来的装修费用扣除所拿安置房应付款,仅余11万。这11万根本不够210平方米安置房的装修费用。且整整损失200平方米房屋面积,而环境与之前的又无法比较了。“考虑到儿子已经28岁了,一旦结婚,210平方米安置房根本不够居住。而且现居住在安置房,水、电、气费又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负担。”丁佰英担忧地说。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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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UOSHI9 于 2009-7-10 15:29 编辑

{ 接上文}
维权代表俞根元,住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莲香村。俞根元原来有个不错的工作,一年工资6万多,再加上自己做点小生意,建了一座300多平米的小洋楼。“我光装修卫生间就花了三万多,一个浴缸就五千多块钱,瓷砖、地板都是最好的!”俞根元气愤地说,“简直就是强盗,像明抢一样!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小换大,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据俞根元反映,自己原来的小院和小楼住的很舒服,现在安置房只能有一百多平米,而且房子还有质量问题,和他们开发的商品房差远了。俞根元表示:“我和其他几个代表一定维权到底!”





“盖个公章就能拆房,换着花样折腾老百姓!”



就在笔者调查有关强拆事件时,又有村民接到强拆通知,说是马上又要强拆他们的过渡房。该通知内容是:接上级通知,为配合国家重点工程城际铁路建设,请你于6月10日前自行搬离居住地过渡房,逾期将强行拆除,责任自负。特此通知。落款为苏州新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时间是二00九年六月三日,落款还加盖了苏州新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

村民反映,新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建明曾公开表示,该公司属于政府的下属部门,拆迁不会他们来拆,有其他部门来拆。该公司副经理陆跃荣更是狂妄:不服,你们可以去告啊!

6月15日,笔者拨通了苏州市新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建明的电话。下面是笔者和张经理的对话:

姚:你好,我是维权在线网总编辑姚征亿,我们接到举报,反映你们公司下发了一个强拆通知,我们想核实一下。

张:我们是政府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是管理动迁居民的,和市场上物业公司性质不一样,他们是赚钱的,我们是不收费的,我们是服务动迁居民的。

姚:你们这个职能部门的全称是什么?

张:我们是政府下属的物业公司,那些过渡房早该拆了,他们住在那里水费电费什么费都不交。

姚:既然你们是企业性质的物业公司,请问你们有权力强拆居民的过渡房吗?

张:我们是不收钱的,住在过渡房里有什么好。

姚:这个通知上面的落款是你们公司,还盖有你们公司的印章,强拆通知是你们发的吗?

张:你可以从北京过来跟我谈。好了,我有电话来了,下次再谈好吧。

张经理随即挂断电话。

就在2009年6月26日,村民再次接到苏州市浒墅关镇动迁办下发的强拆通知。该通知称,“鉴于你户的行为已构成了对镇集体资产的无理侵犯,现再次通知,请你户务必在2009年6月28日下午17时前来镇动迁办办理领取房门钥匙和退租腾房的相关手续。否则,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直接指定安置房并帮助腾房,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你户自行承担。”落款盖着浒墅关镇人民政府征地动迁办公室的公章。

对于这个通知,20户居民在一份“告知书”上摁下了20个鲜红的血印,表示“将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有当地村民开玩笑说:“在我们这里,盖个公章就能拆房,换着花样折腾老百姓!”





“镇长的解释纯粹是扯淡!”



有村民反映,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大肆强拆过程中,负责拆迁的单位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也就是非法拆房。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镇长邢全男在给笔者的回复是这样解释的,按照苏州工业园区政策,市镇拆迁凭拆迁许可证,农村拆迁凭园区下发的拆迁抄告单(园区所有乡镇的农村拆迁都是如此),不需要办理拆迁许可证。

对于那份“工作预案”,邢镇长的答复是,镇党委、政府一直强调要阳光动迁、要坚持“三公开”,且在镇四套班子会议和每次动迁会议上都进行了强调,从不主张、也不允许采取任何非正常手段来推动动迁工作。并表示,该“工作预案”是镇动迁办为了有力推动动迁工作,在08年9月份拟定过一份《农村剩余动迁户工作推动预案》,但是在给镇动迁工作分管领导时就即刻被否决了,并未真正付诸实施。邢镇长强调,因为工作疏漏,《农村剩余动迁户工作推动预案》文本被泄露了出去,但从调查情况看,胜浦农村动迁过程中未发生过所谓的断路、停水、停电等情况。

苏州一些老百姓对邢镇长的解释纷纷质疑!“农村拆迁就凭一张抄告单,我就不信国家有这个规定,老百姓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邢镇长的解释纯粹是扯淡!说没有断路停水更是屁话,抓的人关的人还少吗?”一位六七十岁的老者骂道:“所有乡镇都是这样拆迁,就是找借口,他们拿不出拆迁许可证!这个镇长的脸皮真够厚的,也不知道这个扯淡镇长是咋当上的,是苏州缺人了吗 ?”

为了表示对事实负责,7月7日,笔者欲再次就“答复”向邢镇长进一步核实,邢镇长的手机接通后,接听电话的男子态度十分粗暴地说:“你是哪的!你问的问题我不知道!”随即挂掉手机。

孙事龙,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拆迁征地法律部主任,擅长拆迁维权案件。“目前全国对拆迁这一块不够统一,就江苏而言,你非要他拿出拆迁许可证,他不会有的,我在江苏代理的案子,拆迁人是拿不出拆迁许可证的。”孙律师说,“因为各地规定不同,被拆迁户维权更显得异常艰难。”

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陶朋律师表示,拆迁与安置本来并不矛盾,但农村拆迁凭一张拆迁抄告单,确实显得过于草率,最起码在法律程序上不够严谨。

舆论监督网站联盟及相关媒体将对该事件继续予以关注,请看“强拆引起的后患——关注苏州乱象(五)”。



注:本文已在《河南经济报》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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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管理员放行!: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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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5: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强制拆迁应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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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强制拆迁应该协商解决
西山狼 发表于 2009-7-10 15:30

这样对待老百姓实在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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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强拆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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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苏州?法律尊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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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8 19: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声在线】本文网址:http://www.voc.com.cn/article/200904/200904010804542160_2.html

值得玩味的上访者“学习班”中谁最该学习了?2009-04-01 08:04:54 华声在线1098名网友正在讨论  太恐怖了:高墙大院铁门;搜走了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腰带;两盏日光灯没日没夜地亮着;一日三餐,每次一小碗,一天只给一次水;一天允许上两次厕所,每次都有两个保安紧紧跟着。公民有上访的权利,这是受国家宪法保护的,但在响水,王信书的正当之举,换来的却是囚徒般的待遇。
  在我的记忆中,“学习班”最兴盛时期应该是“文革”期间,那时候随便什么事或是随便什么理由,就可能把人送进“学习班”隔离反省,“同灵魂闹革命”。可都什么年代了,这种明显违反法律,剥夺人身自由的“学习班”依然阴魂不散,还时不时地在各地曝出。仅我所存资料中就有:2007年3月,苏州浒墅关镇政府给不满拆迁补偿向政府讨说法的村民代表办信访学习班;2002年10月,湖南宁乡县横市镇政府把没有还清欠款的村民或其配偶召集到镇政府参加“还债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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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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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b浒墅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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