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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古桐 于 2009-12-27 09:43 编辑
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侵权责任法》,这部与《物权法》一样核心在于保障私权、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跨两届人大、历经4次审议后终于面世。有法学专家评价称,《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我国民事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它是法治社会中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该法于2010年7月1日施行,尤其作出了如下规定
明确学校、幼儿园事故责任区分
规定死亡赔偿金,厘清同命同价涵义
精神损害赔偿得到法律彰显
医疗损害责任平衡,保护医患双方利益
剑指虚拟网络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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