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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 英明汗在辽东推行的弊政及宁远之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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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23: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天启元年至天启二年(1621—1622年)开始的几年时间里,随着后金军攻占辽河东西广大地域,努尔哈赤把后金残暴落后的弊政推广到新占领的汉族聚居的辽东地区,辽东地区广大汉族人民群众反抗后金弊政的斗争也一浪高过一浪地开展起来。

    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后金军进驻辽东以后,掠民为奴,扩大奴隶制剥削范围,加深了辽民的苦难,辽东士农工商挺身而起,英勇反抗。
    辽东军民反对后金国统治的斗争,显示了两大特点。一是全民反抗。参加反金斗争的,不仅有农民、手工业者和兵士,还有大量生员参加,原任明国中军、都司、守备等将官,也有不少投人反金行列,这在天命六年七月的“镇江起义”,显示得十分清楚。明辽东巡抚王化贞遣都司毛文龙率兵220余人,由海上进袭镇江,船到朝鲜弥串岛,侦知后金游击伶真真将所辖士兵派往“抄杀”黄嘴、商山等处,“城中空虚”。这时,右卫生员王一宁往朝鲜借兵,未成,返回之时,与毛文龙相遇,遂决定袭取镇江。先遣千总陈忠乘夜渡江,潜与镇江中军陈良策商议,陈良策等人愿为内应。陈良策与居民潜通于明将毛文龙”,“令别堡之民”数百人在镇江城外呐喊,“诈称兵至”,“大呼噪”,陈良策等在城内响应,“大呼明大兵至”,“城中惊扰”,陈良策等“乘乱”,率众擒获守城游击终养真及其子终丰年等“贼党六十人”,送往毛文龙。毛文龙在镇江“收兵万人”,“南卫震动”。汤站、险山二堡民亦执守堡官陈九阶、李世科“叛投文龙”。“长甸守堡自愿往投(文龙)”。此次起义,右卫生员王一宁为军师,镇江中军陈良策组织和指挥,堡民踊跃参加,长甸守堡自愿投顺毛文龙,可见是士农工商兵齐起反抗后金国。
    二是斗争方式多种多样,但以起义逃亡为主。金国汗遣降将陈尧道为宽奠参将,同守备郭彦光、吕端招降四卫,行至镇江,古河屯民陈大等人,“不受伪命”,刺杀陈尧道三贼,“聚集三千人,献血共盟”。马虎山民任九,锡头山民金国用,马头山崔天、王恩绍、秦卓山等,“及东山矿徒”,“不肯降奴,各聚众以待大兵(明兵)”。盖州生员李遇春及其弟李光春等,“聚矿徒二千余人以守,奴使六人降之,遇春杀五人,其一人逸”。清朝官修的《明史》卷二五九也载称:“时金、复诸卫军民及东山矿徒,多结若自固,以待官军。”广宁附近山区居民三万余人坚守山寨,拒不降金。复州民集议反金,约请明兵来援。各地武装斗争风起云涌,蓬勃开展。
    逃亡,是辽东军民采取的又一主要斗争方式。被掠为俘虏沦为阿哈的汉人,愤怒反抗野蛮的奴隶制剥削,为金国汗贝勒强制编户的汉民,痛恨金兵的屠杀掳掠,他们纷纷大批逃走。有的逃往朝鲜,待机返明。天命六年五月,“逃人朝鲜者,亦不下二万”。七月,镇江兵民起义遭汗贝勒镇压下去后,三万余人渡江,逃人朝  鲜。努尔哈赤为此致书威胁朝鲜国王遣回辽民说:“据闻我所获得之辽东之民,多有逃往尔国者”,务须送还,否则将结下仇怨,对朝鲜不利。
    逃往沿海岛屿及渡海进人山东的也很多。天命六年五月,仅山东登州、莱州,就接渡辽左金州、复州、海州、盖州四卫官民男妇三万四千余名。毛文龙据皮岛,辽民“多逃岛中”,众达十余万。其他长鹿岛、石门岛等岛,也有大量逃民。
    逃入关内的兵民更多,到天命七年七月,已多达280余万人。此后,逃者仍然络绎不绝,姑以天命八年为例,这一年,沙安峪等四村民众3000人,向明国逃去,清河、岫岩和叆河,都发生了大批逃亡的事件,复州城民18000余丁欲尽数逃人朝鲜。
    辽东军民还采取了投放毒药等方式进行斗争。不少村民投毒于井水,以毒药饲养牲畜,放毒于食品之中,以图毒死汗、贝勒和八旗官兵。努尔哈赤不得不多次下达汗谕,告诫八旗官兵谨慎小心,明确指出,有人投毒于水,在盐中放药,以药养猪出售,谕令官兵不要在买猪当日宰杀,须过几天药毒散尽以后,才能宰食。用水用盐,都要格外小心,仔细检视,对于买来的葱、瓜、茄子以及鸡、鸭、鹅等,一也要谨慎查看,防止中毒。他还下达严谕,命令店铺主人必须将店主姓名刻于石头或木板上,立在店前,违令不办者,治以重罪,又禁革沿街流动售卖的小商贩,因为这些人常用毒药谋害八旗官兵。堂堂一国之君,竟要下达这样的谕旨,历史上是极为罕有的,可见汉民以投毒来进行斗争的行为是十分频繁的,已经对汗、贝勒的统治造成相当严重的威胁。
    辽东兵民还采用了其他方式,反抗后金斗争,有的私藏兵器,违令不交,为起义作准备;有的藐视汗谕,收留逃亡的包衣阿哈,清点时又隐瞒不报,对抗搜捕逃人的严令;有的打死为非作歹的八旗官将,惩治欺凌民众的暴徒;有的还张贴书文,斥责努尔哈赤是“说尧舜之话,而心是桀纣之心”。
    《满文老档》载录了两条辽东民众反抗后金斗争的总结性材料。一条是着重讲逃亡问题。天命九年正月二十一日,努尔哈赤、下达大杀“无谷之人”的汗谕,怒气冲冲地说:“应以无谷之人为仇敌”,因为,“盗牛马而杀者,火焚积谷及村中房宅者,皆系不耕田、无谷,不定居于家,欲由此地逃往彼处(明国)之光棍也”。《满文老档》编写者解释说:“得辽东后,汉人不定居,常逃走,从事奸细,而不勤力耕田,故发怒而言也。”
    这是得辽东以后第四个年头时的局面,不管汗、贝勒如何巧言诱惑和严格控制残酷屠杀,包衣阿哈和一般汉民就是不定居,就是要逃走,逃,逃,逃,不断地逃,大批地逃,根本无法控制。
    另一条总结性材料是讲武装反抗问题。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下达长谕,列举辽民武装斗争说:
        我等得辽东之后,不杀尔等,不变动住宅耕田,不侵犯家中谷物而养之。如斯育养,不从。古河之人,杀我所遣之使而叛。马前寨之人,杀我所遣之使而叛。、镇江之人,捕我任用之咚游击,送与明国而叛。长山岛之人,捕我所遣之使,送往广宁。双山之人,约期带来彼方(指明朝)之兵,杀我之人。山由岩之人叛行,为魏秀才告发。复州之人叛,约期带来明国之船。平顶山之人,杀我四十人而叛。
        不念我养育之恩,仍向明国,故杀有罪地方之人。若令无罪地方之人,仍居其地,恐乱将不绝,因而移之,带来于北方。带来之后,住宅田谷,悉皆给与而养之。虽如此育养,仍放入奸细,受其札付,叛逃而行者不绝。今年,川城之人,耀州之人以被令带其户来,遣人往明国,约期率兵前来。彰义站之人,以明兵来时将棒打女真,而准备棍棒。又鞍山、海州、金州、首山,其周围各堡之人,皆放入奸细,约期引兵前来携之而去。
    这道汗谕清楚地表明了辽东军民武装斗争的普遍性和连续性,从金军进驻辽东开始,斗争就风起云涌,连续不断,遍及后金整个辖区。
    尽管斗争十分残酷,满汉人民付出了很大代价,成千上万的起义者、逃亡者,惨遭屠杀,妻儿为奴,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但是,鲜血没有白流,满汉人民长期坚持不懈的斗争,产生了重大影响,形成了“叛逃甚多,乱”的局面,使得后金国中城乡不宁、境内混乱,严重地影响了财力、物力和人力,威胁到统治者的根本利益。汗、贝勒必须认真对待这样严峻的形势,采取正确的措施。
   
    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努尔哈赤率诸贝勒、大臣,统领精兵数万,大举攻明,十三日取沈阳,二十一日下辽阳,海州、盖州等七十余城堡相继归顺,并定议迁都辽阳,后金国的发展进人到一个新的阶段,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面临着崭新的局面和严峻的形势,必须制订新的正确的基本方针,以及采取相应的系列政策和措施。
    在正式论述基本方针之前,先讲讲与此有关的国号问题。天命四年三月大败明军于萨尔浒后,在同月的致朝鲜国王书信中,努尔哈赤使用了“后金国汗”和“后金国王”的称呼,从此“后金国”的国号正式出现于对明国、对朝鲜交往的书信中。过了两年,天命六年三月八旗军进驻辽沈以后,努尔哈赤在对内对外的“汗谕”、书信中,以“金国”或“大金国”的国号,代替了“后金国”的国号。表明此事的史料根据主要有6件,其中3件是努尔哈赤的孙女婿李永芳于天命六年五月致朝鲜边将的书信,即:
        大金国附马王李永芳谕朝鲜守边官将知道:我大金皇帝收取辽东……
        大金(国)驸马王李,为招抚军民事,票仰义州节度使……
        大金国驸马王李,谕义州节度使知道,……且辽东城堡,全归大金。镇江乃朝鲜要路,已属大金……或者你以我大金尚未一统,非可统驭你国。
    另外3件史料是文物:一为天命八年所铸云板铭文:“大金天命癸亥年铸”;二是东京辽阳城德胜门石额书:“大金天命壬戌年仲夏立”,壬戌年是天命七年;三系东京辽阳城天佑门石额书“大金天命壬戌年仲夏立”。
    从“后金国”改称为“大金国”(或“大金”,或“金国”),一字之改,含义颇深。“后金国”之国号,固然可以表现出努尔哈赤摆脱了隶属于明国为明帝臣仆之建州卫酋长之意思,要与明帝平起平坐,至少是互不隶属,但毕竟口气小了一点,态度软了一点,将本国写成是几百年前宋辽金时期的金国之后,一个已被元朝灭掉的金国之后,值不得炫耀,与赶走元帝、取而代之的大明天子来说,显然差了一大截。现在,改称“金国”、“大金国”,既可以完完全全与明国相提并列,都是大国之君,又意味着我大金国汗努尔哈赤,要进军入关,拿下燕京,把明帝驱逐到南方,形成金、明对峙的南北朝局面,首先是要全部占据辽东。这应该是努尔哈赤改国号为“金国”、“大金国”的意图吧。
    这不仅是从国号一个字之改的推测,而且从半年以后攻取广宁和对待辽东地区的基本方针以及一些政策、措施,也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辽东地区,不管是河西地区还是河东地区,居民主要是汉人,生产关系、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服装发式、语言文字乃至相貌性格爱好,皆与满族截然不同,怎样管辖,怎样才能让其为汗所用,为汗效劳,为汗耕田种地筑城纳粮?
    辽东地区汉民以及先前在抚顺、开原等地被俘的包衣阿哈,猛烈反对野蛮的奴隶制和金国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怎样才能镇压下去,才能减少反抗,稳定局面?
    人丁大减,民不宁居,田地荒芜,各业萧条,社会混乱,怎样安定,怎样恢复?
    明廷大调兵马,广修城堡,抢运粮草,赶制火器甲仗,极力挽救辽东危机,加强防卫,并屡派密使,潜入辽沈,联络反金人员,策划辽民武装反抗和大批外逃,以扰乱金国,牵制兵力,进而伺机出兵,收复失地,此情此策,如何对付?
    满族人丁移居辽东以后,怎样安排?是固守旧俗,还是改行新制,或者另用其他方法?
    这些问题,皆需当机立断,迅速解决。
    情况虽然复杂纷繁,千头万绪,但是归根结底,不过是两种制度之争和统治权的攫夺,即满族原有的奴隶制与辽河东西汉族封建制度的竞争,满族贵族代替明王朝汉族地主阶级,攫取对辽东人民压迫剥削的统治权。
    奴隶制和封建制虽然都是剥削制度,而且在当时辽河东西地区来说,都不适应于现有生产力的水平,都是落后的制度,但两相比较,奴隶制更野蛮,更残酷,更落后,劳动人民受苦更深,日子更难过。制度既然两样,相遇必然相争,是奴隶制压下封建制,还是封建制取代奴隶制,二者之间,不能长期并行,必以一种制度衰落灭亡而结局。
    社会制度既然不同,阶级关系必然相异。天命六年三月以后的金国,主要表现为统治权的问题。满族贵族要想夺取对全辽满汉人民的统治权,坐稳汗、贝勒的宝座,就必须将民众控制住,严格管辖,残酷镇压,以确保君权。由于奴隶制和封建制都是剥削制度,在压迫人民这一根本点上是相同的,只是具体的剥削方式有所差异,因此,统治阶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放弃原有的剥削方式,改行新法,或两者兼用。即使是改行新法,往往也是被动的、勉强的,也要将旧的东西强加进去。从后金国、金国的这段历史看,以汗、贝勒为首的满族贵族就是这样做的。
    努尔哈赤及其子侄诸贝勒和八旗各大臣,都是大奴隶主,有几十年压榨奴隶的经验,对奴隶制的剥削方式是行之有素,习以为常了。现在进驻辽东地区,从其奴隶主本性来说,自然要推行旧制,扩大旧制,将辽民变为阿哈,使奴隶制囊括金国整个辖区。当时,八旗军屯驻要地,辽民是屠刀之下的降民,稍不顺眼,就鞭棍相责,斩首抄家,可以任意摆布,正是扩大奴隶制剥削范围的好时机,汗、贝勒、大臣、八旗官将也的确在大肆掠民为奴,设置庄园。但是,满族贵族官将要想把全部辽民或大部分辽民变为阿哈,完全取消辽东地区原有的封建制,代以自己固有的奴隶制,却面临着无法逾越的鸿沟,这就是前面讲过的满汉人民坚决反对奴隶制剥削、反对奴隶主专政的后金国的强大斗争。
    既不能将所有汉民都变为包衣阿哈,汗、贝勒也不会轻易放弃祖传旧制,完全接受辽东封建制。也就是说,既不能完全汉化,完全封建化,又不能完全女真化,全部实行奴隶制,怎么办?金国汗努尔哈赤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年轻时候建州小部酋长之子努尔哈赤,多次进人抚顺马市与汉商买卖货物,结交汉人、蒙古人,爱好学习,通晓满文、汉文、蒙文,熟谙中原历朝和金、蒙历史,“好看《三国》、《水浒》二传”,这样的经历和知识,对他现在制定金国新形势下的基本方针,起了很好作用。他很看重明国制度规章。刚刚打下辽阳,他就于天命六年四月初三日对督堂阿敦、副将李永芳、马文明及汉人众游击降谕说:“着将明国所定诸项规章法令,俱缮书陈奏,去其不适,取其相宜上闻。不得以异国之人不知,而行谎报。另外,辽东之兵数几何,城堡若干,百姓若干,木匠、画匠等匠役数目,尽皆上书呈报。”努尔哈赤既叫书写明国规章法令,而且令取其适者上闻,显然是要以明制中适合金国的规章法令作参考,以备采用。
    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制定了新形势下的基本方针,即两种制度并行,既掳掠部分辽民,设置庄田,逼其充当包衣阿哈,延续和扩大奴隶制剥削方式的范围,又承认辽东地区封建制的继续存在,不将全体辽民变为阿哈,允许大部分辽民仍为民户,并根据这个方针,相应实行了一系列促进社会剧变的政策和措施。主要是“各守旧业”、“计丁授田”、按丁征赋金役,以及禁杀包衣阿哈,等等。

    可惜的是,这个政策没有很好地全面贯彻实行,而且几年以后就被努尔哈赤自己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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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3: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尔哈赤进驻辽东以后制定的三项重要国策分别为  优渥女真   满蒙联盟   豢养尼堪    其中对豢养尼堪具体为


一、汉官的任用和疏远

    (一)大量任用汉官

    “豢养尼堪”,是金国汗努尔哈赤进驻辽东以后制定的第三项重要国策,目的是保证对辽东数以百万计的汉人的控制和利用。这项国策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任用汉官,二是对付汉民。
    进入辽沈以后,金国汗任用了大量汉官。从天命三年(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努尔哈赤率军攻下抚顺,守城游击李永芳降金起,陆续有一些明朝的官吏、生员和偏裨末将战败被俘归顺,特别是天命六年三月打下沈阳、辽阳,进驻辽东以后,不少汉官纷纷投降,愿为新主效劳。明国重镇广宁的失陷,就并非金军的猛攻,而是降官献城所致。
    明总兵刘渠、祈秉忠等将率领的几万大军之溃败,主要是由  于存心降金的辽东巡抚王化贞的中军游击孙得功的破坏,孙大呼兵败,动摇了军心。孙得功又串通千总郎绍贞、陆国忠等人查封府库,把守城门,遣七人往见金军求降,致广宁不战而失。平阳桥守堡阂云龙、锦州中军陈尚智等四十余城堡官将各领属兵投降。
    努尔哈赤制定大量任用汉官政策,既与这些明朝官将不为旧主卖命甘愿投奔新君的情形有关,也是对当前形势和历史背景的高瞻远瞩,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果断决策。以汗、贝勒为首的满族贵族,人数太少,所辖数万金兵,只能聚居辽阳、沈阳以及少数军事要地,其他州县城镇和广大乡村,难以一一分兵屯驻。兼之,满汉之间,语言不通,文字相异,服饰有别,习俗不同,无法了解数百万辽民的心情,不易查获“叛逃”密谋,也很难逼迫汉民纳粮贡物当兵服役。在这些条件的限制之下,要想由满族贵族独占一切,完全排斥汉族官将地主,那是绝对不行的,没有汉人官员将官和地主的合作,汗、贝勒就不能在辽东站稳脚跟,控制住全辽汉人,更谈不上以此为基地,进一步大举攻明,夺取关内州县,扩展金国辖区,攫取更多的人畜财帛。因此,必须实行大量任用汉官的政策。这一政策执行如何,是好是坏?汉官的多数,是真心实意为英明汗甘效犬马之劳,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或是三心二意,窥测时局,待机而变?直接关系着辽东地区局势的稳定和金国的扩展。进驻辽东初期,努尔哈赤对一这问题的处理,还是相当明智和妥善的,大量擢用汉官,对站稳脚跟起了积极作用。
    努尔哈赤多次谈到必须任用汉官。他曾在一次专门召集汉官的会议上,对汉官说:“尔等之国人,可信者,不可靠者,尔等知之矣。”尔等应当担负起防守边境的责任,“善为把守边境不固之处,收其不可靠之人”。
    努尔哈赤的高明,不仅仅表现在他认识到需用汉官的必要性,而且还在于他进一步注意到应当委任哪些汉官。此时,金国的人口、辖区、兵数,还是远远少于明国,能否久驻辽东,仍是疑问。在这样的条件之下,那些原来身为明朝尚书、总督、巡抚、总兵官的高官大臣,很难立即改变常态,认“夷”为父,屈身事汗。相反,有些微员小吏偏裨末将以及罪臣闲官,贪图荣华富贵,倒有可能背叛明帝,投靠新汗,甘效犬马之劳。因此,努尔哈赤特别注意收罗和起用明朝的罪臣、废官及中下官将。天命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打下辽阳,二十四日即“释辽阳狱中官民,查削职闲住者,复其原职,设游击八员、都司二员,委之以事”。此后,继续提升为金效劳的明朝废将、罪臣及战败之将。天命八年三月,努尔哈赤训斥众汉官时,讲了这样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他说:“尔等众汉官,一半之人曾于明帝时得获死罪,监禁于狱中,一半之人曾坏其身(即被革职),一无所有,又皆战阵所获而养之也。”可见明朝的废员罪臣降金以后,确被金汗大批起用。
    努尔哈赤曾对督堂下达专谕,指示不用明朝大臣,而应擢用愿为金国效劳的小官小吏。他说:
          河东归顺之汉人,馅肤于我等,出其力,致其才,被河西官员视为敌矣。以彼国为敌而馅媚于我等之人,我等若不举用育养,彼等何能维生,此后复有何人归附于我而    来,谁肯出其理事之才……彼等甚恨其国而归向我等,若尽其之力,勤其所能,则当不思其为奴为小人,即行擢用,使其为大人,则贤者将来归附我等矣。对彼之皇帝有功,给彼之官员财物,而成为官员之人,自以为原系大臣,一向为官,不为我等勤劳,不献其所知,惟观察脸色沉默无为之人,彼于我等究有何益耶!
    努尔哈赤这样大力网罗降金汉官,目的是让他们辖治汉民,为汗尽忠出力。这在天命六年四月初三日的“汗谕”中,讲得十分清楚。他给“明国众游击官”(即降金汉官)下谕说:
          我等非汝明国,不取属下人之财,不以财物送与上级大臣,公正断决。与其科索下人,给与上司,何如公正审断,汗嘉赏赐财,此诚终身享用矣。凡汗所一度嘉升之人,不似明国有过即默。尔等游击官员,须秉正直,不敛取属下之财,不馈送上司,勤守各种法令,为汗之眼,观察众人,为汗之耳,用以听众,诸凡各事,皆详加督察。
    这次“汗谕”,是打下辽阳以后12天下达的,可以说它基本上包含了金国汗对汉官的要求和政策,主要是要求汉官为汗之耳目,当汗之犬马,尽忠效劳。具体来说,可分为五个方面。一是责令汉官“勤守各种法令”。为了统治阿哈、诸申和辽东汉民,金国汗制定了许多法令。比如,强迫汉民尽力种田,不许怠耕,安分守法,禁止叛逃,纳粮交税,充当役夫,筑城运谷,不许违抗,敬养汗、贝勒,尊奉家主,不得犯上失敬,等等禁令,汉官都须“勤守”,都要贯彻执    二是要求汉官“为汗之眼”,“为汗之耳”。因为汉官知悉汉民情形,了解明国习俗,故要汉官充当汗之耳目,侦察属下人员,哪家富庶,哪家贫穷,谁顺从新君,谁留恋故帝,谁能信任,谁不可靠,哪些人与明国联系,准备叛逃,要汉官及时报告,以便派兵镇压,为汗之“平盗贼,止恶逆”国策效劳。三是谕示汉官要“公正审断”,即依据维护汗、贝勒、贵族、官将利益的法令,以严刑峻法来逼令满汉人民听任汗、贝勒、大臣鱼肉盘剥,不得心怀不满,犯上作乱。四系谕劝汉官不要“科索下人”,以缓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避免激起辽民起义反抗。努尔哈赤的担心是有根据的,不少地区的汉民,就是因为降金汉官欺压百姓、勒索民财而愤怒反抗。例如,从辽阳派往马科瓦勒赛和古河的汉官,竟敢大声叫喊说“拿财物来”。居民不胜愤怒,杀了这些民族败类。镇江、长山岛民,亦因“不能忍受尼堪官员勒索财物的罪行”而武装起义。五是谕令汉官对各事“皆详加督察”,让汉官对“诸凡各事”,都要监督,都要察看,委以汉官具体办理汉民事务的权力和职责。
    为了诱使汉官出力效劳,努尔哈赤采取了以“功”、“福”相诱,以惩罪相威胁的措施。他多次宣称,对尽忠效劳的汉官要“嘉赏赐财”“终身享受”,要“赏以功,给与为官”,实行世袭制,允诺“功臣”的子孙可以世代承袭祖、父的世职。大贝勒代善之吴某,因独自追杀逃走的汉人张世高等人有功,授为备御,后来又五次追捕斩杀逃亡的汉人,一次是在额赫霍洛方向之河,杀逃亡汉人一千余名。一次是在扎喀关,尽杀逃亡汉丁,“获妇女三百九十、马牛骡驴二百四十头”。一次是斩杀由木里库逃走的千余汉人。。吴某申诉其功后,被升为三等参将。
      明国白土厂刘参将,“全部收容他周围之村”,亲自先来归顺,升为副将,仍管旧地。
    广宁守备石廷柱,天命七年正月降,晋游击,“辖降众”,后历任昂邦章京、镇海将军,封三等伯世袭,其兄国柱、天柱(以千总降)亦授三等男。
    明开原千总金玉和,降金后,初授甲喇额真,予世职三等副将,后历任工部参政、梅勒额真、署怀庆总兵官,定封二等男。
    备御陈完卫,去复州收割公粮时,盗走22车粮谷,努尔哈赤认为,“盗汗之公粮”,是大罪,本欲斩杀,因陈述说其父任汤山守堡时,被毛文龙擒走后处死,努尔哈赤遂指示,“由于父之功,给陈完卫的救书上写有世袭之功”,予以免死,无罪释放。
    在努尔哈赤的高官厚赏引诱下,进人辽东初期,不少明朝小官末将生员降顺金国,巴结新汗,阿谈逢迎,献计献策,告密送信,追捕逃人,逼赋催税,迁民分地,查点人丁,为金国汗效尽犬马之劳。然而好景不长,降金汉官的处境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二)癸亥汗谕

    努尔哈赤网罗到一大批汉官,为汗、贝勒效劳,在进驻辽东初期,他们曾经起到了女真官将不能起的作用。但是,由于辽民抗金活动的频繁,汗、贝勒恼羞成怒,残酷镇压,极大地激怒了广大辽民拼死斗争,反金浪潮日益高涨,金国统治出现了严重危机。也就是在此时期,明廷多次派遣奸细进人辽东,屯驻皮岛的毛文龙总兵也屡派密使,混人辽南,潜与汉民汉官联络,诱劝降金汉官反正。在这样的形势之下,一些汉官开始动摇了,三心二意,窥测时局,不那么积极了。另外一些汉官,则猛然悔悟,私与明国边臣书信往来,秘密策划,等待时机,里应外合。
    部分汉官的消极怠工,一些汉官与明私通书信的破获,少数汉官带领兵民潜逃未遂被捕,这一切,震动了汗、贝勒,羞恼了汗、贝勒。努尔哈赤不是冷静分析形势,寻找原因,想出妥当办法,以抚为主,以惩相辅,重治少数谋叛者,笼络大多数汉官,以稳定局面,而是仗势凌人,大发雷霆,放弃了原来依靠汉官的政策,转而采取了怀疑、歧视、压制、疏远汉官的错误态度。这主要表现在经常训斥汉官、惩治爱塔和怀疑李永芳三个方面。
      早在天命七年(1622年)初,努尔哈赤就曾骂过降金汉官。李永芳、伶养性等汉官利用金国女真官将刚人辽东不谙民情的机会,凭借汗、贝勒给与的职权,敲诈勒索搜刮民财,攫夺了大量人畜财帛,侵犯了女真官将利益,影响了金国役夫、兵卒的来源。努尔哈赤知道此事后,大为不满,于七年正月初二日,亲到衙门,严厉斥责众汉官说:
          曾令尔等将降兵遣归各自之父母所在之地,尔等不从,以为若将此等遣返,则今后我等俘获敌兵有何用处?乃不遣返。尔等前往新城、暖河之时,曾带人数万,欲以充兵,而不能得兵,欲以服官役,而不能得人。百丁抽一,千丁抽十,仍无做事之人。河东之人数万万,倘若皆因尔等索取财帛而使之豁免,则人有何用。至于治田派丁之事,不劳我干预,尔等理当办理。尔等不愿办理,又不依从我办理之意,而败坏之。此乃尔等与河西相谋,不充兵,不服役,而有意迟误矣。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我念子婿之情,恩养尔等也!诸贝勒之宅院积有草料乎?尔等家中庭院所积如斯草料者,若非尽皆免于赋税而取者,何能有也!草乃积于表面易见者耳,金银能见乎?尔等不思报答汗育养之恩,不明白办事,而一味如此索取财物,我等不信赖尔等汉人矣。
    这次训责的口气固然很严厉,而且点了抚顺额咐(李永芳)、西屋里额驸(佟养性)的名,还说出了“我等不信赖尔等汉人”的话,但这时双方的关系还是比较好的,汉官很卖力,汗、贝勒也很重用他们,只不过是汉官们的贪婪本性难移,见财必然起意,就是要勒索民财,扩大私囊,惹恼了金国汗,挨了一顿骂。骂完之后,双方继续合作,没有引起大的政策性变化。
    金国汗、贝勒对降顺汉官态度的改变,关键在于天命八年发生的一些事。这时辽民反金浪潮不断高涨,明国“奸细”大批潜入辽东,煽动汉官反正。一部分汉官动摇了,不认真办事,也不告发明国的“奸细”,努尔哈赤非常生气。癸亥年,天命八年三月下旬,努尔哈赤重赏了一批地方上忠于金国擒捕奸细的汉官汉民。比如,宽奠的赵游击,斩杀了明总兵毛文龙派来行间的曹都司,努尔哈赤赏赵白银100两,“颁发救书,记载子孙世袭之功”,升赵的中军佟文明为备御。张德玉告发来到郎游击处的奸细,被升为备御。王园久逮捕奸细,升为备御。刘济宽告发双山备御苗一庄私通毛文龙,革苗之职,任刘为备御。博济寨王钟魁两次向草河备御苏士登首告寨民要叛逃,苏不追查,不久寨民逃走,遂杀苏士登弟兄,升王钟魁为备御。沙场备御汤英园,捕获毛文龙派来的奸细,升为游击。岫岩备御乔邦魁私通毛文龙,为其包衣首告,“将乔邦魁之宗族尽杀之,并将乔邦魁之妻及家产尽行给与首告之仆人”。
    努尔哈赤就此事大发议论,于癸亥年(天命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达汗谕,严厉斥责都城的众汉官忘恩负义,心向明国,不捕奸细。他说:
        外边地方之小人,经常捕获奸细,送往此地,奸细岂有不来我等之地之理耶?尔等众官员,一半在明帝时得获死罪,关在狱中,一半失去官职,一无所有,又皆战阵得获而养之也。吾所举用养育之官员,尔等思及养育之恩,毛文龙所遣之奸细,尔等何故不捕获耶?叛逃凶暴为乱,何故不查?若如斯不为汗而勤奋,养育尔等有何益耶?无论何人,发觉叛逃而告,知奸细之来而捕之送来时,仍如先前之人一样,赏以功,给与为官。若闻叛逃而不告,    知奸细之来而不捕,为他人告发时,将依苏士登、乔邦魁一例处之也。
    这次训话,既把汉官极力丑化,揭露他们曾为阶下囚、穷汉子、败将战俘的老底,又点出他们心向明国、不捕奸细、不查叛逃的罪状,并以私通明国的汉官被斩为例,予以威胁,用词的严厉,实为罕见。这次癸亥汗谕,十分清楚地表明了,努尔哈赤对降金汉官已由任用、依赖,而转为怀疑、疏远了。
    更能说明这一间题的典型例子,是金国汗对爱塔和抚顺额驸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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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爱塔谋叛

    爱塔,原名刘兴祚,初因违犯明国法令,开原道将予以杖责,兴祚又怒又惧,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离开父母妻子,逃人建州,努尔哈赤甚喜,“授以备御之职”,改名爱塔。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进驻辽东后,爱塔驻防金州,升为游击,六月进为参将,八月升副将,管辖金州、复州、盖州、海州四州。其侄为海州参将,弟为游击,在当时的汉官中,可以说是官运亨通的名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刘兴祚竭力为金国汗、贝勒服务,追捕逃人,胁迫避居海岛的辽民降顺,击杀明朝官兵。《满文老档》太祖朝卷二十三,载录了刘兴祚的投金及其在天命六年四至六月立功升官的情形,现摘录如下:
        乙已年(1605年,万历三十三年),太平之时,爱塔弃其父母妻子故乡,来归于汗,汗惠爱之,授以备御之职。得辽东后,给与游击之职,遣官金州。到金州城,见城内惟有书生二人、光棍十余人。次日询之,回报皆已避遁入海,乃遣十余人,分二路把守海岸通道。夜间,有二船来此岸取粮,捕十五人,夺其船。得此船后,致书各岛劝降,十五岛之民尽数归降。
        此后,四月十六日,闻登州之人驾船三十四只渡海,来金州,遂连夜往迎,遇敌交锋,射死四人,擒二十七人而回。海内七十里外,有一广鹿岛,杀我方遣去招降之一人,捕一人解送山东,乃乘船前往,擒何游击,获二千余人,以及金一百两、银一千三百两,拾刻褂皮钝子、衣服、绸帛共三百件,送来。
        又,登州之兵,驾船七十五只来攻,我往战之,射毙七人。其兵败退,爱塔率一百五十人,乘船往追,不及而返。又,明国翰林院给事中等官,赛赐朝鲜国王衣服,朝鲜之二总兵官、一侍郎送彼归国,乘船二十只行于海,因未得顺风,漂至金州岸边海岛。六月初七日闻讯,爱塔率三十人往,其众官员登舟已去,未能捕获,不及登舟之朝鲜人五十二人及明国之人九十人,悉被擒获,得银四两。
        因有此功,升爱塔为参将,赐银五百两、备有鞍辔之马、甲胃、细甲叶袖、弓、撒带、箭二十支、帽、带、靴等,尽赏与之。
    此后,刘兴祚继续斩杀明国来兵,搜寻明将派来的奸细,追捕逃人,为巩固金国辽南辖区,防敌,平叛,止逃,立了大功。
    刘兴祚还负责催征所属兵民上交租赋。天命六年十一月,刘奉汗谕,运送盖州官中谷草于耀州,以饲养军马。十二月,又三奉汗谕,赶送盖州、复州官赋之草,运往辽阳,并速将盖州、金州、复州官赋征收押运。第二年二月,汗令刘兴祚将金州、复州、盖州、海州四卫会驾驶木船的人员,尽行查出,使运右屯卫的粮谷。又叫刘兴祚督促役夫,“要不分昼夜赶快用刀船架桥”,“要勤勉地多煮官赋之盐”。
    刘兴祚的效劳,受到金国汗的嘉奖。努尔哈赤不仅一再给刘升官晋职,还常下汗谕,劝其谨慎小心,防护身体,免陷奸计。天命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努尔哈赤谕告刘兴祚之侄海州刘参将说:“尔参将和我处之人一样,河西之人将要下毒,谋害尔,尔食物之时要注意。尔要注意自己身体,多派遣可以依赖之人看守尔家之门。送信给尔叔爱塔说:食物时,要注意,多派可以信赖之人守门。”
    十二月二十八日下达给刘兴祚的汗谕,对双方的关系,讲得十分清楚,摘录如下:
          汗之书下于爱塔副将:汝_上之书,皆已看阅。依照旧例汗所规定征收之各项官赋,勿增勿减,照旧征收。辽东周围与女真合住地方之人,草尽粮缺,若不将女真未至地方之一谷、草征收通融,则兵马何得而食。汉官私下擅自征收之谷、草、小麦、芝麻、线麻、蓝、笔、纸等诸物,俱皆革除。为此,今后差遣官员,皆以汗之库银与之,令其持带,各自买肉肴而食之。只给以米,用以食饭。刘副将要将此谕下达及南边四卫之人,南四卫之人皆信尔之言。要善为教谕,语以更新之际,虽有所苦,然汗之政法明矣,终将得安。尔须善慎其身,勿陷当地人之奸计。
    这道汗谕,讲了刘兴祚肩负催征官赋的责任,讲了汗要革除汉官勒索民人的“仁政”,而这个仁政,只有爱塔副将才能宣扬,辽民才相信。它还表明汗对刘的信赖和爱护,叮呼刘要“善慎其身”,防中奸计。进人辽沈以后的一年多时间,刘兴祚与金国汗的关系,基本上就是这样。
    虽然努尔哈赤欣赏刘兴祚的才干,依靠他来维护辽南金州、复州、盖州、海州的统治,多次嘉奖厚赏,越级提拔,半年内由备御三次升迁,晋为副将,成为降金汉官中仅次于汗之女婿抚顺额驸李永芳、西屋里额驸佟养性的第三位高级汉官。刘兴祚在一段时间里也确实尽心效劳,在征赋、防敌、平叛、止乱、捕逃、安民等方面,为保卫汗、贝勒的江山,出了力,立了大功,双方互相依靠,各有所获,关系是密切的、融洽的。但是,历史是变化多端的,辽东地区反金斗争的惊涛巨浪,冲断了联络双方的桥梁,这个曾经效忠于金国备受汗重用的爱塔副将,经过彷徨犹豫,最后终于走上叛金归明的道路。
    明人李介所著《天香阁集》的《刘爱塔小传》,对刘兴祚的反正始末,作了如下叙述:
        刘爱塔,辽人也,幼俘入□,伶俐善解人意,某王绝爱之,呼为爱塔。爱塔者,爱他也。及壮,配以□□,使守复州。爱塔素有归朝意,东江总兵毛文龙使人招之,为人所告。某王发兵围复州,缚爱塔归,将杀之,□□泣请,乃免。(后卒归明)。
    马晋允的《通纪辑要》,亦载有刘兴祚的事:“天启三年九月,麻羊守备张盘收复金州。先是,奴以刘兴祚守复州,兴祚欲反正,事觉,奴缚之去,尽戮金、复等处辽民,逃者甚众。”
    上述二书都讲到刘“素有归朝心”,要反正归明,此说不够准确。刘兴祚原来是真心为金效劳的,但后来思想感情发生了变化,逐步不满金国,有了回明的念头,并于天聪二年(1628年)潜逃入明,率军对抗金兵。为什么刘兴祚会尽改初衷,从叛明降金转化为归明抗金?显然这是与他的亲身经历和辽东人民的反金浪潮密切相关的。
    刘兴祚本来是因为不满明朝官将的欺压凌辱,在即将“挞之”的威胁下,被迫抛弃父母妻子和故国家乡,从开原逃入建州的。但是,十七八年的经历,特别是天命六年三月进驻辽东以后一年多的耳闻目睹及其亲身所作所为,使他感到,此处并非天堂,八旗官将并不是为民谋利的救世主,他们一样是掠夺民脂民膏,谋己私利 ,其残酷性、野蛮性、贪婪性,比诸明朝的贪官污吏凶横悍将,有过之而无不及赋重役繁,冤狱频兴,掳掠盛行,杀声不绝,幅员辽阔的辽东地区,找不到一处安静之地,广大辽民被斩被掠被迁被徙,哭声遍野,血流成河,流离失所,惨不忍言而在这造成辽民陷入水深火热的地狱过程中,刘兴祚不仅并未置身事外,不能自夸清白,相反,他却成为金国汗的得力鹰犬,起了女真官将不能起的恶劣作用,是造成这场灾难的重要帮凶。才干出众,武艺超群,胸怀大志的刘兴祚,竟成为千人骂万人恨的民族败类,真是既可悲,又可恨,实在令人痛心。这是促使刘兴祚痛定思痛下定决心叛金投明的重要因素。
    天命七年上半年发生的几件事,也给刘兴祚以极大的刺激。这年的三月,总兵官穆哈连遣马守堡去带领筑造城池的人夫车辆和牛,此人玩忽职守,不去催促牛、车和人夫,却在村里大肆敲诈民财,勒收银两。村民向爱塔副将告状。刘兴祚将马守堡带来询问,责备马不去催促车牛人夫,却索取民银,将马逮捕。穆哈连知道后,派阿布尼送信给爱塔说:“此路系汗给与我之地方,尔为何逮捕我所派遣之人?”爱塔说:马守堡犯有勒索财物之罪,因而逮捕,须另差催促人车牛的人员。阿布尼不听,耍无赖,不住在给他找的房屋,“却执拗地住在爱塔副将之门下”。刘兴祚忍无可忍,携带穆哈连送来的文书,向法司告发。法司审问穆哈连说:“尔为何不与众人商议,倚仗大臣之势力,遣人至他地挟逼?”遂定其罪,革其总兵官,“尽夺其一满洲牛录、三千汉人、于广宁所赏之财帛及所赐之人”。
    这个官司,刘兴祚虽然打赢了,但得罪了穆哈连,此人久经战阵,历任固山额真、总兵官要职,深受汗的重用,地位很高,权势很大,将来势必要找机会报仇算账。而且,一个汉官,竟然敢于顶撞上司,告女真总兵官的状,还告准了,兔死狐悲,其他女真官将对刘也不会有好感,刘兴祚为此事得罪了一批握有实权的女真高级官将,种下了祸根。金国汗的验马乌尔古岱,身任督堂、总兵官,权势赫赫,就曾公开宣称,和刘兴祚“有仇”。机智的刘兴祚,对此事的后果不会不考虑,很难安枕了。
    过了两个多月,六月初七日,刘兴祚又告了一状。盖州北面30里的博罗铺,瑚什塔牛录的阿哈硕色,欺压与他合住的汉民,使用汉民的牛耕田,役使汉民干活,强迫汉民之妻煮饭,汉民养的猪,只给一二文钱,就把大猪“蛮横地捉去宰杀”。汉民向刘告状。刘兴祚遣一人送去满汉文合写的文书,宣传汗禁止女真欺压合住汉民的命令。阿哈硕色竟撕毁文书,捆绑派去之人,并蛮横地喊叫:“爱塔系何等大臣,与我合住之人,尔凭什么审断。”刘兴祚又派二人前去,差一点被对方捆绑殴打。刘兴祚向上告状。法司命将刘兴祚遣去之人执送辽东,令瑚什塔牛录之人前去擒拿阿哈硕色。
    这些事实表明,哪怕刘兴祚尽心竭力为汗效劳,也不会博得八旗贵族的真正信任,更谈不上对其尽职的尊重,仍然是汗、贝勒的“外人”。虽然他已荣任副将,被汗委任主管金、复、海、盖四卫,但并没有什么实权,连一个违法虐民的女真牛录下的阿哈都管不了,如果要坚决履行职责,执行法令,依照汗谕稍微保护一下汉民的合法权益,他就会引起依仗家主权势为非作歹的恶奴及横蛮随员的反击和蔑视,遭到他们的主子—八旗女真贵族官将的压制,惹恼掌权者,碰得头破血流。这些事实深刻地教训了刘兴祚,促使他下决心脱离金国,返回明境,走上抗金之路。
    辽南金州、复州、海州、盖州,邻近大海,易与明国官将联系,明东江总兵毛文龙派来的奸细活动频繁,汉民早就秘密开展了反金斗争。刘兴祚利用主管四州的职权,积极准备,待机起义,人多嘴杂,风声难免泄漏,金国汗听到毛文龙派人潜来的消息,下令清查。天命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督堂下达文书说:“据悉毛文龙遣派五十人,离间吾国”,若即擒拿送来辽阳。“若不拿送,被他人告发,则治以灭门之罪”。山由岩以南,令副将爱塔清查。第二天,金国汗又下达汗谕,责令戍守南海沿岸的统兵大臣严加搜寻。
    刘兴祚置之不理,继续进行反金准备工作。不料,叛徒告密,走漏了消息。这个汉民族的败类从复州跑到辽阳告发说:复州城里的男丁,原来只有7000丁,现在增加了11000余丁,还接受了从那边(明国)来的奸细和札付。复州之人将全部叛逃。开始,汗、贝勒还半信半疑,但因事关重大,遂于天命八年五月初九日,遣大贝勒代善带兵二万,前往察看,相机处理。代善到后得知,仅仅四五个月,复州的男丁就比八年正月清查时多了11000余人,“还把所有的粮谷全部作为炒面”,“叛变之事是真的”,遂纵兵大肆屠杀,撤消了复州,分成许多地方。
    刘兴祚身为掌管金州、复州、盖州、海州的主将,常在复州驻守,复州全城居民合谋叛金,欲图逃往明国,没有他的支持、组织和默许,怎能进行?因此,他是难逃法网了。明人说,刘兴祚在复州被擒欲斩,后免死。此事《满文老档》虽无直接的记载,但有两条材料可以作为参考。一是五月二十三日,努尔哈赤谕大贝勒代善:“勿绑缚抚顺额驸之子及爱塔之族人,著人看守解来,彼等之罪,尚未询明,不知本末,实属妄为。”此谕表明,大贝勒代善平定复州汉民叛逃时,曾将爱塔的族人逮捕,听候汗的裁夺。可见,刘兴祚与复州民叛之事,关系不浅。另一条材料是七月初三日的处理:“革爱塔副将之职,降为参将。”为什么爱塔要降为参将?显然是汗、贝勒怀疑他与复州民叛有关,但是,或者是没有找到直接的证据,刘又善于辩解,难以定死此案;或是努尔哈赤欣赏其才,考虑其在汉官汉民心中的威望,在没有确证之前,姑且免死不杀,留观后效;还是有权贵为其求情,如像《刘爱塔小传》所说,“□□泣请,乃免”。《清史稿》卷二二八《库尔缠传》亦载称:刘兴祚因“索民财货,被计解任,遂有叛志。事屡败,太宗屡覆盖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有一点是明确的,刘兴祚因与复州民叛有关,被降为参将,其族人亦曾一度为此被捕。
    刘兴祚的行动,很易引起汗、贝勒对汉官的猜疑。既然这个早在建州强大之前就自愿来归的刘兴祚,这个由一介布衣上升为主管辽南四卫的高级将官刘兴祚,这个曾为金国汗出生人死屡斩明兵军功累累蒙汗嘉奖的“忠臣”刘兴祚,都能改变初衷,冒着斩首籍没灭门诛族的危险,进行叛金活动,欲图归返故国,那么,那些战败而降的汉官,那些未任要职未蒙重奖的汉官,岂不是更会动摇变卦,更易与明国私通,叛金投明吗?

    (四)抚顺额驸革职

    天命八年(1623年)五月,对金国汗、贝勒来说,是一个令人烦心和生气的月份,对于降金汉官来说,它更是倒霉的、令人胆战心惊、大祸临头的日子。这一个月,复州民欲叛逃明国,惨遭屠杀,早年投人建州曾为金国效尽犬马之劳的爱塔副将差一点成了刀下之鬼,就连贵为众汉官之首、身任总兵官要职、主管全辽汉民事务、荣称抚顺额驸的汗之孙女婿李永芳,也被汗爷爷大骂一顿,儿子被捕,父子险些斩首于法场。这件事情的始末暂且搁下,先讲讲李永芳何许人也,对金国的建立、巩固和扩展,有无贡献?
    李永芳原是明朝游击,驻守抚顺,天命三年四月降金以后,一直竭尽全力,为汗效劳。他领兵从征沈阳、辽阳,有功,从三等副将升三等总兵官,妻为汗之孙女,尊称抚顺额驸,与西屋里额驸伶养性共同主管辽东汉人事务,名列终之前,备受汗的优遇和信任。
    李永芳身受殊宠,竭力报恩,积极贯彻汗谕和八贝勒命令,为巩固金国统治做了许多事。其中,最重要的是“平叛”、“止盗”、捕逃、“防边”和被汗委以的财赋重任。金军打下辽阳之后不久,努尔哈赤就遣李永芳偕同固山额真兼督堂阿敦,带领军队,“于沿边各堡置官,教部属,置台,设哨探”。这是为了防御明兵反攻,抵挡蒙古进袭,也是为了加强控制,不许辽民外逃。天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努尔哈赤专下汗谕,要求众汉官承担起守护边境的重任,责令他们“要与李、终二额驸商议”,对“能办诸事之好人”,对“恶逆之坏人”,不能擅自上告,必须“和二额驸共议,’,才能上报,摧升贤者。
    李永芳多次遵奉汗谕,偕同女真官将,率兵镇压反金辽民。天命六年五月,因镇江民拒不降服,汗派李永芳和乌尔古岱总兵官带兵前往,胁令降顺,相机处置。李到镇江后,民仍拒降,遂纵兵屠杀,掠夺抗金人员的妻室儿女,带回辽阳,由汗分赐诸将。天命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以王备御告称托伦山村民与明总兵毛文龙遣来的蒋达、蒋萨二人密议,欲行叛逃,汗命李永芳带兵前往处理。李去后,发现村民不耕田地,变卖谷物,确将逃走,遂斩杀村民,以其子女牲畜作为俘获。
    为了制止辽民外逃,惩处反金人员,全国几次大规模迁徙边境城镇和发生过抚金行动的州县居民,这件大事主要由李永芳、佟养性负责办理。天命六年十月,李、佟遵奉汗命,将多次抗金的镇江民迁往萨尔浒。第二年三月,二人又与刘兴祚,驱赶广宁、锦州、义州等河西九卫民,迁往河东,分居辽阳、沈阳等地。天命八年正月,二人又奉汗谕,前往迁移辽南沿海居住人民,逼令徙至内地。
      为了控制满汉人民,防止外逃和起义,搜捕逃亡的阿哈和汉民,全国汗一再派遣官兵,清查丁口,严禁窝藏逃人。天命八年,李永芳、终养性奉命前往清查南部州县人丁,规定所有居民必须向官府如实报告本身人丁数目,告发外地逃来的汉民,若隐匿不告,“则将逃人定为逃罪,容留之人定为盗贼之罪,将此二户皆作为俘获,使为阿哈”。李永芳严厉训示所辖清查官员,责令他们“当思汗之养育之恩”,认真清查,若因收纳银物而询情不追,不查出逃人,“将上奏于汗杀之”。
    李永芳还被金国汗“委以财赋重任”,收取官赋,清查余粮,运送官谷。天命七年正月金军轻取广宁后,夺取了明国存贮于右屯卫的50万石粮食,在当时年荒缺粮的形势下,这对金国汗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必需的财富,必须赶快运到辽阳、沈阳,防止明兵前来争夺,或派人烧毁。李永芳遵照汗命,抓紧办理,凑足万辆牛车,日夜兼程,费尽心机,将谷抢运回来,为缓和粮荒,增加国库收人,立了一功。
    李永芳南征北战,出生入死,征赋运谷,迁民查丁,平叛止逃,四处奔走,为金国的强盛和巩固尽心竭力,军功累累,政绩卓著,而且他还屡拒明廷招诱,擒谍上奏,故而屡受汗奖,赐救免死三次,可算是文武双全、效忠于汗、官运亨通的忠臣功臣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李永芳万万一也想不到,他会因出言谏阻用兵复州,而闯下大祸,险些命丧黄泉。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天命八年五月初七日,听说复州汉民要叛逃,金国汗欲发兵征讨,李永芳立即谏阻。李永芳说:“所谓复州之人欲叛者,非实也,乃系人之诬陷者。若信其言而发兵,彼方之人闻知,当乐矣”
    李永芳谏阻发兵,就其言论而说,并无大错。在此前后,陆续发生过几起诬告降金汉官私通明国的案件。比如,沙场的备御王之登,因捕获毛文龙派来的奸细,于天命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升为游击,不久又升为参将,戍守炼铁的石城。石城一人伪造明国札付,捏称是乘王之登酒醉时从其置放男丁册簿的大立柜中偷出来的,向法司告发“王之登接受彼方尼堪之札付”。法司审理后断定,此系诬告一,特专门送信给王之登,告诉他说:“此首告者是诬告,尔勿担心,好好管辖地方。”努尔哈赤自己也说过:辽东巡抚和道员等官,常遣人送信来,“种种诬谤抚顺额驸、西屋里额驸”,并诬陷汗所任用的八游击等官,“以激我怒”,斩杀降金汉官,“然我等不中其计矣”。让八游击“详查其诬陷之人”。
    李永芳的谏言,正是在这种条件下陈述的。他主张慎重,不要轻易发兵,以免误杀,这将招致明国官将嘲笑。而且,估计他还有一段话没有说出来,或者是《满文老档》没有载录。这就是,轻易发兵,不分青红皂白地滥肆杀掠,必将激化已经十分尖锐的民族矛盾,将遭到辽东汉民的坚决反抗,那时,举国叛逃,就不可收拾了。缓发兵,慎杀掠,先调查,后动手,这就是李永芳谏阻的理由和建议。
      李永芳之所以站出来阻止立即用兵,可能是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种可能是,他忠于金国汗,害怕铸成大错,冤杀滥杀,丧尽民心,会招致辽民更加拼死反抗,对金国统治不利。第二种可能是,在此之前,李永芳在辽南州县呆了几个月,专管查丁、平叛、止逃,对这样全城合谋叛逃之事,却一无所知,刚回都城,就有复州人来密告,岂不是玩忽职守,怎能逃避知情不报心向明国的嫌疑,征讨以后,自己就将蒙受通叛之冤,轻则贬官降职,重则袅首示众满门抄斩,倒不如以攻为守,阻止发兵,搁平此事。第三种可能是,李永芳知道复州将叛的内情,或者自己的儿孙族人亲友与此有关联,想借此谏阻,保护他们免遭屠杀,并在叛逃归明以后,让明国为己记上一功。根据李永芳以后的行动来看,显然李永芳及其儿孙并未参加这一叛逃案件,而是一直尽忠于金,死不回头。连清朝政府官修的《国史列传》,也载称李永芳“归诚最先”,“明巡抚王化贞及边将,屡遣谍来诱,永芳执其人并书以闻,上嘉奖,赐救免死三次”。
    姑且不谈李永芳谏阻的内心动机,而就事论事。不管李永芳是怎么想的,就其谏阻本身而论,他的谏阻,理由充分,建议正确。在辽民猛烈反金的浪潮冲击下,先调查,后用兵,防止冤杀无辜,避免事态扩大,这个建议是妥当的,这个谏阻是合理的,不应加以非议。
    但是,被辽民反金斗争气昏了头的努尔哈赤,虽然素以聪睿自诩,此时却不英明了。听到谏言之后,他竟对一向忠心耿耿为金国效劳的抚顺额驸大发雷霆,严厉训责,痛斥李永芳忘恩负义,不识天命。他下达长谕,历数李永芳的过失:
        汗怒其言,下书于抚顺额驸曰:李永芳,当初于抚顺获尔之时,念尔系一知觉明白醒悟之人,故携尔而行,以我金之骨肉给与尔矣。蒙天眷佑,征讨叶赫、哈达、乌拉、明国之四路,以及抚顺、清河、开原、铁岭、沈阳、辽东、广宁、蒙古边塞等处,此等地方上天眷爱而给与我,尔李永芳却不相信。因尔之不信,故尔等以为明帝久长,而以我则为短暂矣。辽东汉人屡欲谋叛,彼方之人密谋之书不断而来,吾常令清查而收捕之,因尔心向明国,竟以欺瞒而谏阻于我。叛逃彼方,尔心中以为善,发觉而杀之,则尔心不适矣。尔若果真正直,不苦累兵士,不劳累国人,尔身承受而管辖,叛逃皆止,平定国人,灭其国而携来,则系我之过,尔之谏宜也。尔贱视于我。我闻之,尔之汉国刘邦,曾为领催淮下差役之亭长,蒙天之枯而为汉帝。赵太祖乃街上之无赖,亦为天枯而为帝,且传数世。朱元璋,身无父母,独行乞讨,曾为郭元帅之下役使,并为天所枯而为帝,传十三四世矣。
        尔若欲通明,北京城之内河,两次流血矣。各衙门大树之根,被风拔之矣。上天所显示如此异兆,岂尔之谏阻能止之乎?可见尔将辜负育养之父、岳父矣。以尔为婿而养之,蒙古、明国、朝鲜皆闻之矣。若治罪,他国之人闻知,亦将嘲笑于我,也将嘲笑于尔,念及此,故不罪尔,默然处之,然我心怨恨,乃示此由衷之言也。
    努尔哈赤实在是气昏了,糊涂了,分不清真假虚实,硬给李永芳扣上“心向明国”的帽子,而且还不顾自己赐与李永芳免死三次的救书以及宣布“不罪尔”的汗谕,对李进行了惩治,李永芳的几个儿子都被拘押捆绑。直到五月二十三日,他才下达汗谕,告诉大贝勒代善,“不要捆绑抚顺额驸之诸子,及爱塔之族人,派人看守送来。彼等之罪,尚未询明,不知本末,(那样做)实属妄为”。五月初九日,大贝勒代善领兵前往复州,屠杀反金人员,六月二十八日回辽阳。七月初四日,革李永芳总兵官之职,初七日又复其职,李永芳又当上了总兵官。但从此以后,努尔哈赤及诸贝勒对李永芳就不太放心了,不如过去那样重用和信赖,总管汉民事务的重任,落在西屋里额驸、总兵佟养性身上了。
    努尔哈赤这次对李永芳的斥责和惩治,是严重的失策,犯了一个大错误。从李永芳的过去、现在和以后的行动看,他是始终效忠于金国汗的。他的儿子李率泰、巴颜等人,也任至固山额真、尚书、总督,巴颜还因袭父爵职和立功,由子爵(总兵官即后来的子爵)晋至一等伯。李永芳是八旗汉军官将中之元勋和功臣,其家乃汉军中的名门大家。努尔哈赤把这样一位归顺之后永远效忠的功臣之谏阻,斥之为“心向明国”,是“欲助”明国,这个结论完全是无中生有,信口开河,没有事实根据。这是一个冤案、错案,影响很坏。像李永芳这样“归诚最先”,背叛故主明帝,效忠新君金国汗,为巩固、扩大金国统治而出生人死,四处奔走,效尽犬马之劳,这样可靠的降金汉官,都因忠言直谏而遭到英明汗的严厉斥责,并且不念其前劳,不思其旧功,严加惩治,甚至差点问斩,那么,其他汉官怎么办呢?他们归顺在后,没有那样多军功,没有那样多的劳苦,也不像李永芳那样受到汗的重用和信赖,又不是汗的孙女婿,既然李永芳都会因直谏而被怀疑为“心向明国”,罢职问罪,蒙受冤曲,他们这批汉官就更可能被突然治罪斩首抄家了。金国汗这样喜怒无常,翻脸不认人,实在叫降金汉官寒心。许多汉官更加动摇了,对金国汗的忠诚亦大大减少了。
    总之,天命八年三月努尔哈赤指责众汉官不忠,五月训斥李永芳,捆绑其诸子和爱塔的族人,七月初四日革李永芳总兵官,爱塔由副将降为游击,标志着金国汗对待汉官政策的大变化,从过去的大量任用汉官、依靠汉官,转变为怀疑汉官,歧视汉官,疏远汉官。努尔哈赤的这个转变,是十分错误的,它使真诚降金的汉官心灰意冷,无所适从,使那些原本观望三心二意的汉官更加犹豫,更加动摇,扩大了汗、贝勒与汉官之间的裂痕,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任危机。这样一来,也使汉官更为胆小怕事,三缄其口,三思而行,不敢各抒己见,陈述军国大事,更不敢犯颜直谏,阻止汗、贝勒滥施杀掠,革除害民弊政。努尔哈赤空前孤立了,听不到汉官的忠言,不知道怎样处理军国要务,尤其是在对待汉民的问题上,更是闭目塞听,一意孤行,迷信武力,大肆杀掠,把整个辖区搞得百业萧条,田园荒芜,天怒人怨,民不聊生,金国的统治出现了严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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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3: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汉民政策的变化

    (一)“豢养”辽民

    努尔哈赤对待汉民的政策,时有变化,尤其是在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进人辽沈以后,五年之内,发生了重大改变,这就是从“豢养”辽民,以抚为主,过渡到仇视汉人,以剿为主。这一政策的改变,给金国政治、经济、军事、民族关系等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建州时期,谈不上有什么专门的汉民政策,因为,所有汉人,不是在交战之时被八旗军斩杀,便是被俘为奴,沦为包衣阿哈。既未被杀又不是包衣的汉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不需要制定专门的汉民政策。
    天命三年四月以“七大恨”誓师,攻取抚顺等城堡以后,陆续有一些汉民汉官归顺金国,特别是六年三月进驻辽沈以后,有着数以百万计的辽民,既不能一个不留斩尽杀绝,又不可能全部编人八旗,成为伊尔根,就更需要制定对待汉民的政策。
    在这个关系到金国盛衰的要害问题上,努尔哈赤初期还是比较明智的,制定了“豢养”辽民的政策,没有将辽民大肆杀戮之后将其子女掠为俘获,可是,没有多久,他就改变了主意、转而采取歧视、镇压汉民的错误方针,严格控制,血腥屠杀,闹得整个辖区鸡犬不宁,威胁了金国的统治。
    天命三年四月打下抚顺城,因守城游击李永芳遵从汗的劝诱,率所属军民投降,故努尔哈赤对他们还是比较宽厚的,编降民一千户,不没收其财产,不分散其家眷,父子弟兄夫妇叔侄皆照样团聚,逃走的奴仆也要清查出来,给与原主,又赐降民1000头牛、2000头大母猪,以及鸡鸭鹅、衣服、粮食等等物品,而且仍依明国旧制,委任大小官员,归其原有之主李永芳管辖。
      天命六年三月进驻辽东后,努尔哈赤大力推行“豢养尼堪”的政策。他曾一再谕告汉民说,“我方以民少为恨”,滥施杀掠,虽然可以抢到许多财宝,但很快就要用完,哪能像让汉民安心种地建房经商的利益这样长久,故汗要“豢养”尼堪,汉民则要归降,做汗的顺民。
    金国汗努尔哈赤制定的“豢养尼堪”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各守旧业”;“计丁授田”;严军纪,绳国法,禁止欺凌汉民;重赏效劳顺民。
    努尔哈赤曾一再下谕,不许女真将士压迫汉民,勒索钱财,贱价抑买。他于天命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下谕说:
        我为政清明,皇天眷佑,将尼堪皇帝之河东之辽东地方给我。现今女真、尼堪皆是汗之国人。我等之编户迁来之旧女真,不要将尼堪认为是他国之人,夺取粮食、衣服、草一、打过粮草剩下之草秸子,不要夺杀猪鸡。尔等如果犯了抢夺偷盗之罪……该杀者依法处死,该治罪者罪之。
    以颜珠瑚牛录的三人抢夺汉民的猪,宰杀食用,斩一人,判刑二人。
    对效劳的汉民,努尔哈赤一再奖嘉和重赏。六年五月二十七日,盖州汉官遣人送来金太宗完颜晨天会三年(1125年)铸造的钟,努尔哈赤十分高兴,立即下达督堂谕令说:“此乃我等之昔日金国阿骨打祖之弟,本名吴乞曼皇帝,又称天会帝”,于天会三年铸造的。“因献我先祖朝之钟,著升官职,赏其送钟之人”。过了12天,对送钟来的贫民,破格赏赐,授其为备御。六月初七日,海州属下析木城的村民,献其所制绿瓷碗:罐3510个。努尔哈赤大喜,立即下谕嘉奖说:
        素以东珠、金、银为宝者,果何足为宝耶?寒时可衣乎?饿时可食乎?理国之贤人,知国人之所不知,巧匠制造人所不能制造之物,是乃真正之宝矣。今析木城送来制造之绿瓷碗、瓦盆、酒瓶,于国大有益处。对此制造之工匠,抑赏以职耶,或赐以财帛,尔等督堂、总兵官、副将、游击等议之,作书回奏。
    第二日,努尔哈赤又谕示督堂,以析木城之人来献所造绿瓷碗,乃“国家有用之物”,授其为守备。
    类似的汗谕,还有好些,努尔哈赤在进驻辽东初期,的确想对辽东汉民施以“仁政”,以收买民心,争取辽民,稳定局势,再图大举攻明,可是不久他就改变主意了。

    (二)迁丁隶民

    努尔哈赤满以为通过实行上述“豢养”尼堪的政策和措施,就可以征服辽民的心,他们会感恩戴德,争作顺民,奉养君汗。不料,这个愿望完全落空了,广大汉民不仅没有感谢所谓的“豢养”之政、不杀之恩,不按照汗的规定毕恭毕敬,甘当马牛,反而怨声载道,怒气冲天,奋起斗争,大规模地叛逃或起义。原因很简单,这不是辽民没有良心,忘恩负义,对不起自诩一心爱民的英明君汗努尔哈赤,而是以努尔哈赤为首的金国统治集团的所作所为,太使辽民恐惧和愤怒了。6万女真久住建州、海西地区,耕牧渔猎,采摘松参,马市互贸,在其强大之后,摆脱了腐朽的明王朝统治,不再受明国巡抚、总兵、副将、游击的鱼肉盘剥,完全可以自主地劳作生活,与汉人平等交易,互助互利,各自平静度日,为什么要冲进辽阳、沈阳、广宁,挥刀射箭,杀死数以十万计的明国官军士贾兵民,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千千万万好好的人家,一下子就被战火毁灭,妻离子散,沦为阿哈,要让这些劫后余生的辽民心甘情愿地欢呼英明汗万岁万万岁,那真是太不近人情了,那真是比登天还难。
    何况,侥幸留下性命的辽民,并未得到汗之任何恩德,而是遭受十分严重的民族压迫和盘剥。姑以君汗常常津津乐道的最主要最有概括性的“仁政”、“大恩”之词“豢养”而言,这个词就令汉人无法接受,就使辽民感到无比愤怒。努尔哈赤进驻辽东不久,就下谕招劝辽民归顺说:攻辽东城时,“我兵士亦多有死亡矣。如斯死战而得之辽东城人,竟待以不死,悉加豢养,使之安居如故。”此后,“豢养”一词,常在汗谕中出现。所谓“豢养”,其意为何?一查字典,上面清清楚楚写道:“豢,喂养牲畜”。这就是爱民之君努尔哈赤对辽民的基本态度,几百万辽东汉人都是他的牲畜,都由他“豢养”。既是牲畜,就得听从主子驱使,当牛做马,生死听其支配,能不遭屠杀,就是天大的恩德了,怎么还能对汗不恭,不听谕令,叛逃他方呢!
    不仅是“豢养”一词的辞义,令人感到愤怒,在此词的基本方针指导下的各种政策措施,也深深地打上了“豢养”的烙印。所有辽民,必须“剃发归降”,改成女真发式。不剃发降者,杀。几百年来,甚至一二千年以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伤,不得擅改,已经深人汉民之心,发式服饰代表着一个民族的尊严,岂能随意改变!更何况,“华夷之别”,也是汉人久已形成的概念,今天要辽东汉民取消原有发式,改从金制,照女真、满人的发式打扮,不从者,斩,这更是令人无法忍受的蛮横做法,是赤裸裸的野蛮的民族压迫。只这“豢养”一词及随之而来的强迫“剃发”,就足以使得辽民深感亡国之恨亡族之耻,你还要求他们对汗高呼万岁,感恩戴德,岂不是白日做梦。至于“各守旧业”、“计丁授田”等政策,也包含有严重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内容,而且,尽管有禁止欺凌汉民的“汗谕”,但并不能制止八旗女真官将以征服者、战胜者的身份,在国中横冲直撞,胡作非为,掠夺人畜财帛,逼民为奴,草营人命,鱼肉辽民,何况金国汗还制定和执行了优遇女真官将、厚待蒙古贵族的政策,这一切,把辽民推人了水深火热的地狱,他们怎能长期忍受,俯首帖耳,任人宰杀?
    面对辽民的反抗,努尔哈赤不是冷静下来,从本集团、本阶级的弊政暴行去寻找原因,采取纠错革弊于民有利的政策措施,减轻汉民负担,放松控制,改善其处境,以平息民怨,缓和矛盾,反而错误地认为,辽民忘恩负义,不念豢养不杀之恩,因而恼羞成怒,转而采取了加强暴力统治、滥施杀掠的高压政策,对汉民采取了越来越残酷、野蛮的手段。
    最早是将辽民分隶八旗官将和迫令汉民迁移。努尔哈赤以汉官勒索汉民财物为借口,将全体辽民分别编隶八旗官将辖治。天命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他对汉民下谕说:
          若令汉官照旧辖治汉人,将因其惯习而索取财物,苦累国人。今清查河东尼堪丁数,于女真官员中选取适当之人,令女真官员管辖。无论何人,如不愿在尼堪官员处,而愿依靠女真官员为生者,皆可来依靠。
    天命七年正月,出征广宁前夕,努尔哈赤于初四日,“分河东汉人,给女真督堂、总兵官三千丁,副将各一千七百丁,参将、游击各一千丁,备御各五百丁。赐汉人总兵官各四千丁,副将各三千丁,参将、游击各二千丁。”二月二十八日,又将从广宁等地迁来的汉民,按广宁降官职位的高低,分与辖治,多余的人丁,分给来归的蒙古各位贝勒台吉。
    努尔哈赤将辽东汉民分给八旗官将,有两个目的。一是加强对汉民的统治。八旗军主要聚居辽阳、沈阳及少数要塞,许多州县,或无兵,或只三几十、一二百名兵,怎能控制住本州、本县数万、十数万汉民?现在,辽民分隶各将,情况就不一样了。总兵官多系管辖一旗的固山额真,辖兵五六千、六七千名。参将、游击多系甲喇额真,辖兵千名左右。用这样一批辖兵众多带领军队的官将,来统治分给他们隶属的汉民四千、三千、一千七百、一千丁,就是以八旗军为后盾,以武力来统治辽东汉民,制止逃亡,镇压反抗。
    另一个目的是,为八旗官将增加收人、扩大势力,提供了有利条件。努尔哈赤明确规定,各将可以对各自辖属的汉民征收鱼、难、野鸭、水果等物,可以“任意差遣”几十名汉兵,还可金派所辖汉民打牲捕猎,供给肉食。至于八旗官将对属下汉民的科索欺凌,更是司空见惯,十分普遍。
    辽民感到十分难堪的另一灾祸是常被强迫迁徙。由于一些州县接近明境,南部沿海地区,乘船渡海,可到明国的山东,居民易和明臣联系,逃人明境。与朝鲜接壤的镇江,居民先逃到朝鲜,再转去明国。有的州县虽与明境隔绝,也曾发生叛逃,为示惩罚,加强控制,也须迁徙。因此,从天命六年八月开始,金国汗多次大规模地强迫辽民迁徙。
    天命六年七月末,镇江军民起义,捕捉城主佟养正游击,金兵前往镇压后,八月,移金州民于复州,移镇江沿海居民于内地。十一月十八日,努尔哈赤遣二贝勒阿敏带兵5千,强迫镇江、暖河、新城、宽奠、汤山、镇东堡、镇夷堡、凤凰等地汉民,遣往萨尔浒、清河、三岔儿等处,放火焚烧原住地的民房,恋居不迁者,杀无赦。努尔哈赤谕告汉民说,就是因为镇江人反金,“叛乱不止”,才将镇江、宽奠等处汉民迁往内地。
    天命七年正月,强迫广宁等9卫汉民渡过辽河,锦州2卫人口迁往辽阳,右屯卫移金州、复州,义州2卫徙盖州和咸宁营,广宁4卫居民迁辽阳和奉集堡。
    天命八年六月,镇压了复州反金活动以后,强迫盖州、复州属下南部地区汉民,迁往耀州、海州、中庄、鞍山等地。督堂下达的迁移文书说,因为明国派来的“奸细不断”,汉民若仍居原地,不安全,有了叛乱,要处死,故要迁移。
    天命九年正月初一,因有人告发大里山村居民,纷纷买马,恐要叛逃,诸贝勒立即下达文书,责令主管官员将该村子女带来辽阳,在虎皮骚拨与田宅,迁至此处。
    被迁汉民,既在战争中遭受八旗军的烧杀掳掠,又被迫离开世代居住的故乡,前往陌生地域,跋涉几百里上千里,路途遥远、冬季天寒地冻,夏天气候酷热,行走艰难,旧居日用家具农器以及衣物粮谷鸡鸭猪犬,哪能尽数携带,到了新地,又需建房避寒,添制各物,钱财耗费甚多,经济上遭受了重大损失。很多移民在途中把存粮吃光,无米下炊。迁徙途中,汉民还被押送官员敲诈勒索,任意欺凌,甚至连妻女都难保清白,横遭侮辱,种种苦痛,实难忍受。可是,不走不行,金国汗、贝勒硬要强行移民,残酷镇压。当大贝勒代善、四贝勒皇太极领兵强迫义州城民迁徙时,城民抗拒不走,竟被八旗军野蛮屠杀。努尔哈赤还多次以此为例,威胁应迁地区汉民迅速迁走。
    连续三年的大迁徙,汉民劳累奔波,钱财耗尽,故乡田土遗弃不耕,大片大片田地抛荒,新到地区,资金缺乏,农器不全,耕牛不足,既难开垦荒地,又难耕好旧田,因而辽东地区田园荒芜的情况相当严重。多次迁徙,成年累月行走不绝,所过州县村屯骚扰难宁,社会秩序动荡不定。这一切,既进一步激怒了辽东汉民,加剧了民族矛盾,又在经济上、政治上削弱了金国的统治,真是祸国殃民,纯属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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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食同住

    相继戴有“淑勒贝勒”、“聪睿恭敬汗”、“英明汗”桂冠的努尔哈赤,一向是聪明睿智敏捷,想出了许多奇计妙策,解决了很多麻烦问题,越过了重重难关。但是,进人辽沈以后,他志得意满,骄傲自负,闭目塞听,误认为自己真的是奉天承运之君,所作所为,皆系顺天意,合民情,绝对正确,因而遇有挫折,便不冷静,不是反省思过,纠错革弊,而是大发雷霆,埋怨对方,胡干蛮干,做了不少蠢事。强迫辽东汉民与女真合住同食,就是一件笨拙之极的蠢事。
    两个不同民族的人员,而且一个是征服者战胜者,另一个是被统治者战败者,要住在一间房,同桌吃饭,不是暂时性的一天两天,而是一年两年三年若干年,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听说过有这样古怪稀奇的事例。想出这个绝招,推行这项政策的,不是别人,而是素以聪睿著名和自负的大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
    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打下沈阳、辽阳以后,努尔哈赤就下命令,将建州地区女真陆续迁人辽沈地区。十一月初一日,建州地区女真的第一木昆(族)到达辽阳,到十二月初十日,后面的女真也都到了。
    这样多的女真进人辽沈,自然需要解决吃穿日用和耕田住房问题。当时,辽民大批逃人关内,遗下大量田地房宅和耕牛粮食用具,只要调度适当,是能够安排好的。可是,努尔哈赤却用女真与尼堪(汉人)合住同食的方法来解决此事,犯了一个大错误。
      天命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他下达汗谕,规定了女真、尼堪要同吃共住。他说:
          原曾令女真、尼堪合居一村,合食粮谷,合以草料饲马,女真勿得欺凌尼堪,勿夺尼堪之任何物品,勿掳掠,若如斯掳掠侵害,尼堪来诉之后,定罪。尔等尼堪亦勿伪作谎言,若伪造虚伪之事,令当事者双方面质而审理。审理之时,若有虚伪,则从重治罪矣。女真、尼堪,皆系汗之民矣。汗之金口教谕女真、尼堪皆合议公正为生,如若不听,违谕犯罪,则将重罪矣。女真、尼堪不得浪费或买卖粮食,若发现其有买卖者,则必治罪。若开粮窖,女真、尼堪合开。一个月,以尼堪之升量之,尼堪、女真一口各给汉斗四斗。
    这道汗谕之中所说女真、尼堪“合居一村”,不准确,应是合居一屋,这在三个多月以后的另一道汗谕,表述得非常清楚。天命七年三月十五日,努尔哈赤又下了一道着重讲女真、汉人合住同食的汗谕说:
          曾令女真、尼堪合居、同住、同食、同耕,今闻女真人令同居之尼堪人赶其牛车输运粮草,并苛取诸物,等语。该尼堪岂给尔为奴耶?只因由故地迁来,无住舍、食粮、耕田,故令合居也。嗣后,女真、尼堪除房舍同居、粮米计口同食以外,女真、尼堪各自所得之田,以各自之牛耕种。女真人若违此谕,欺凌侵害尼堪,则尼堪可执之前来,告于法司。尼堪人亦不可因降此谕,而肆意诬枉女真人。尔等皆为一汗之民也。
    这就是努尔哈赤创立的女真、汉民合住同食一起耕田的奇怪政策。这项政策的实质,就是要汉民供养女真。当时,农村中,最主要的财产,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耕田、房宅、粮食和耕牛。按照汗谕的规定,村民的房屋所有权,受到严重的侵犯,他必须将房屋腾出来,让女真住,并且很可能是女真要占据好房,要占住大多数房屋,因为他是胜利者征服者,是真正的主子,而汉民仅仅是宽免不杀、有而为奴、汗所“豢养”的小人。村民对自己辛苦耕耘收获的粮食也失去了所有权,无权分配,无权出卖。收藏粮食的谷窖,是锁着的,开时,要女真、尼堪同开,不让汉民单独开。窖中的粮食,女真、尼堪同食,每月一口四斗,多余的粮谷,不许浪费,不许出卖,违令治罪。这些粮食哪里能说成是村民的粮食,他有什么支配权?可以肯定地说,这项女真、尼堪合住同食的规定,就是基本上剥夺了汉民自己的土地、房宅、粮食、耕牛的所有权,就是让汉民供养女真,就是使女真成为汉民之主子。
    事实上,女真官将和凶横诸申,确实是把同住的汉民看成是他们的阿哈,欺压汉民,抢夺财物,役使汉民为己干活,使用汉民耕牛,甚至侮辱汉民的妻子女儿,等等不法行为,难以枚数。努尔哈赤自己也知道这些弊病,在上面曾经引录的汗谕中,承认有女真使用同居汉民的牛车,令汉民运送粮草以及勒索财物的行为。
    历史实际证明,努尔哈赤独创的女真、尼堪合住同食的政策是十分错误的,是异常荒唐的,它严重地侵犯了汉民利益,加深了辽东汉民的灾难,破坏了农业生产,加剧了动荡局面,进一步激化了民族矛盾,加深了金国统治的危机。

    (四)尽捕“无谷之人”

    天命九年(1624年)正月,金国发生了又一件古今罕见的怪事和骇人听闻的暴行,这就是号称英明无比的金国汗努尔哈赤,在半月之内,连下多次汗谕,责令八旗官将在辖区内清查和擒捕“无谷之人”,干了又一件极大的蠢事和坏事。
    面对广大辽民反对金国汗、贝勒、八旗官将的声势浩大的斗争,努尔哈赤恼羞成怒,迷信武力,采取了更为野蛮的高压政策,在金国辖区内大肆清查和追捕“无谷之人”。《满文老档》太祖朝卷六十、六十一对此事的经过,作了如下的记载:
    天命九年正月初五日,努尔哈赤遣派八旗大臣,前往赫扯木等地,查量汉民粮谷。督堂在致英额等地查量粮谷的大臣的文书中,传达汗谕说:
        奉汗谕:赴英额、赫扯木、穆溪、玛尔墩、扎库木、抚顺、铁岭诸路之五牛录额真,著尔等不得与五牛录之人分离,共同查核五牛录之汉人。凡一口有女真斗六七斗者,准其居住。一口有五斗者,或所去之人有牲畜者,经核计若可以生活,则准其居住之。计之不敷者,则计入无谷之人数内。并将无谷之男丁数、人口数,造册奏汗,以听汗令。
    同日,对前往盖州以西、威宁营以东之诸大臣,督堂告以汗谕说:
        奉汗谕;著五牛录额真不得与五牛录之人分离,共同查核五牛录之汉人,凡一口有女真斗六七斗者,令该户启程,遣之,给以田宅。一口有五斗者,及所去之人有牲畜者,经合计可以维生者,则计入有粮之人数内,以遣其户。计之不敷者,则一汁入无谷之人数内。无谷之人皆收捕之,并将其男丁数、人口数,造册奏汗,以听汗令。汉人之粮谷皆称量之,并将石数造册,由所去之大臣掌之。令女真看守粮谷,倘失一石,即以该大臣罪之。勿剥人棉袍,勿以粮饲马。于盖州种棉及看守果木之汉人,令留三千二百名男丁。令析木城、金塔寺、甜水站、威宁营等城周围十里、十五里内之有谷之人,入城留之。
    过了半个月,三月二十日,每旗增派15位大臣“前往量粮地方”,“命其尽行办完”,又下汗谕,布置工作,修改划分有谷无谷标准。汗谕说:
        著将有谷之人之男丁数、人口数、谷数,造册报来。其粮谷由量主看守。迁来之户,给以女真之粮。令女真往取其粮食之。被杀之人之谷,乃库粮也,将其粮数,另行造册报来,由守粮之主一并守之。被杀人之财产、牲畜及什物,皆造册带来。勿解取被杀人妇孺所服之衣,无论其好坏,仍服原衣带来。一口有五斗谷者,即列入有谷之人数内。一口有四斗粮者,若有牛驴,则列入有谷之人数内,若无牛驴,则为无谷之人。
    第二天,督堂下书,命查明与女真同住之汉人粮谷说:“奉汗谕:与女真同居之汉人,一口有谷五斗者,则计人有谷之人数内。一口有谷四斗三斗者,若有牛驴,亦计人有谷之人数内,若无有牛驴,则取其户为奴。”
    根据《满文老档》的有关记载,结合其他文献,对于这次清查、捕捉“无谷之人”,我们可以得出五点结论。第一,所谓“无谷之人”,是穷苦汉民,而“有谷之人”,则大都是比较富裕的有产之汉人。乍一看来,每人有谷女真斗5斗,折合汉斗为9斗,似乎不多,不宜作为比较富裕之人的标准,但在当时辽东条件下,一人有谷9斗以上,确很难得。辽东地区,连年战争,兵荒马乱,民不宁居,耕种艰难,灾荒频仍,年年歉收,谷价“踊贵”。早在辽阳、沈阳失守前一年(明泰昌元年,后金天命四年)的八月,辽东地区已是一石米价银4两,一石粟2两,这还是小斗,一石不及山东4斗,如按山东斗计算,一石米的价银当在10两以上,比诸正常年成,粮价涨了十几倍。粮少价昂,穷苦农民缺粮情况十分严重,很多人饥饿至死。《满文老档》太祖朝卷五十四载称,“南方之人……饥饿而死者甚多”。
    金国汗、贝勒虽然尽力搜刮粮食,以供军用,但仍然不能解决粮荒问题,连对作为巩固金国统治的重要依靠力量的来归蒙古人,每2口也只发谷女真斗1斗,可见粮食是何等的紧张。
    这些情况表明,辽东地区的汉民,每人有女真斗谷5斗以上足以维生的人是不多的,而“无谷之人”则不在少数。
    第二,这次查量粮谷的地区范围很广。这从三道汗谕可以看得很清楚。正月初五日,督堂对前往“英额、赫扯木、穆溪、玛尔墩、扎库木、抚顺、铁岭诸路之五牛录额真”传达了汗谕,从音额、赫扯木、玛尔墩到扎库木,这五处都是原来女真耕种居住的地区,可见,这些大臣查量的地方很宽广,包括了从抚顺、铁岭起,往东北延伸到原来女真处的广大地区。传达另一道汗谕,是告诉前往“盖州以西、威宁营以东之诸大臣”,盖州以西,包括熊岳、复州等地,威宁营以东,包括奉集堡、清河、马根丹等大片地区。正月二十一日的汗谕,是要大臣查量“与女真合居之汉人”,女真与汉民合居的地区很宽广,以辽阳、沈阳为中心,包括海州、鞍山、盖州等州县。由此可见,在金国辖区的大部分地方,都进行了查量汉民粮谷的活动。
    第三,这次查量谷物,金国汗、贝勒花了很大力气,十分重视。据《满文老档》太祖朝卷六十、六十一的记载,从正月初五日起,到二十一日,半个月内,努尔哈赤接连9次下达查量汉民粮谷的命令,对一件事,下如此多的谕令,是很少有的。除第一次派遣大量大臣兵士查量谷粮以外,又两次增派人员,有一次竟派每固山各巧名大臣前往。命令之急,人员之多,花费力量之大,都是罕见的,可见金国汗对此事是何等的重视。
    第四,清查“无谷之人”的原因,是为了遏制辽东汉民的反金斗争。努尔哈赤于天命九年正月十三日下谕说:“应视无谷之人为雌敌,彼等之中,有我何友?”
    过了8天,正月二十一日,督堂下文书说:
        奉汗谕: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谷、屯舍者,皆是不耕田、无谷、不定居、欲由此处逃往彼地之光棍也。对于此等无谷闲行气食之光棍,无论女真、尼堪,一经发觉,即行捕之送来。若有妻、子,则将妻、子给与捕送之人。若无妻、子,则捉一人,赏银三两。因得辽东以后,尼堪不定居,常逃走,从事奸细,而不勤力耕田,故上怒而谕之。

    文书所引的“汗谕”,有力地说明了辽东广大穷苦汉民猛烈反对金国汗、贝勒的压迫,他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斗争方式,或是怠工,不耕田地,或是四处流浪,竭力摆脱金国的统治,或是秘密串连,与明联系,欲图逃人明国,或是火焚地主、金将的房宅粮谷,夺其牛马,武装反抗。并且,这种斗争,十分普遍,坚持不断,影响巨大,搞得金国统治者食不甘味,寝不安枕,视如眼中钉肉中刺,故下令严格清查。
    第五,大杀“无谷之人”,是中外历史上罕见的野蛮暴行,也是金国汗、贝勒消除反抗、武力镇压的“恩威并举”方针遭到重大失败的标志。就在汗谕指责无谷之人反金行动后的第六天,正月二十七日,努尔哈赤“选派人员前往各地,诛杀无粮之尼堪”。所有剥削者压迫者,都轻视穷苦百姓,历代统治者都采用各种借口,屠杀反抗他们的劳动人民,这是他们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的。但是,像金国汗努尔哈赤这次仅仅以没有足够的粮谷不足维生为理由,就四处追查擒捕,大肆杀戮劳苦人民,还是极为罕见的。它必将激起汉民的更大愤怒,掀起更大的反金波涛。

    (五)乙丑大屠杀

    尽管金国汗、贝勒野蛮镇压武装起义,追拿逃亡的阿哈和尼堪,大肆捕杀“无谷之人”,但仍然无济于事,仅据《满文老档》的记载,5年之内(1621-1626年),比较大的起义与逃亡,就多达数十次。发生过反金行动的州县,有:辽阳、海州、鞍山、耀州、盖州、复州、山由岩、暖河、新城、金州、镇江、清河、抚顺等地,基本上遍及金国大多数辖区。辽民的反抗更加坚决,到天命十年(1625年),已经出现了震惊统治者的严重局面,努尔哈赤不得不特下急令,在汗宫门前专门设置报警锣板,规定报警信号。《满文老档》太祖朝卷六五载:
        (五月初三日)汗曰:夜间有事来报,若系军务急讯,则击云板;若系逃人逃走或城内之事,则击铜锣;若系喜事,则打鼓。
    说完之后,“汗之门置云板、铜锣和鼓”。
    《满文老档》编写者解释报警信号规定的原因说:“时因粮荒,叛逃甚多,乱。”
    所谓军务急讯,并不是明军来攻,当时明朝几遭惨败,危机四伏,根本无力派兵收复辽沈失地,而辽民反金斗争的蓬勃开展,即所谓“叛逃甚多,乱”,才是汗谕所说的军务急讯。可见,辽民的斗争,已经打乱了金国统治秩序,没法安宁,无力平定,形成了“乱”的严重局面,在金国最高统治者的门前,竟要赶紧设立报警装置,统治者已经睡不安枕了。
    面临如此局势,努尔哈赤本应清醒一下头脑,冷静反省,革除弊政,放松一点压迫,以收买人心,缓和矛盾,这才是解决难题的惟一办法。可是,他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被辽民反金斗争气昏了头,大发雷霆,调遣八旗军队,在金国辖区内大规模地屠杀反金人员。
    天命十年十月初四日,努尔哈赤下达长谕,历数汉民不忠,叛逃不止,命令八旗贝勒、大臣,带领兵士,分路前往,屠杀反金官民。他谕告群臣说:
          我等常豢养尼堪,而尼堪却置办棍棒不止。著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各往其屯,去后,甄别屯中之尼堪。常言道,豹色好辨,人心难测。唯恐尔等听信奸巧之言,当以中正之心察辨之。凡以彼方所遣奸细之言,煽惑本地乡民者,皆属非我保举之官,或原为明官今已革职之生员、大臣等人,此等之人,皆另行甄别正法(原注:正法即杀之)。为我等建城池、纳官赋之人,则建拖克索以养之。无妻挚独身之人,及应加豢养之人,则养之,赐以妻、衣、    牛、驴、粮谷,命编拖克索。不该豢养之独身者及拒不从命者,亦予正法。自八贝勒之包衣拖克索之尼堪起,凡入女真家中之人,皆捕之,照例甄别。女真中之怪人、讨厌之人、顽固者,若说家中无有,或不知,而隐匿不举者,则罪之。明时非千总今经我委任为千总之人,一向居住沈阳,其父母家族皆来投者,则免之。家虽住沈阳,但未携父母,未带妻室,只以外妾假充居住之名者,不准居住。素未居住,因九月以来耀州、海州之消息,使其惊恐而来    沈阳之人,不准居住,照例甄别之。为恐在甄别时如以前一样,贿银而免之,故对沈阳、抚顺、开原、铁岭所属之人,比他处之人从宽甄别之。自广宁迁来之人,亦按抚顺、沈阳之人从宽甄别之。
    在屠杀反金汉民时,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还颁行了指责辽民的告示。这道告示说:
        我等取辽东之后,未杀尔等,亦未动房宅耕地,未侵家室什物,皆豢养之。虽如此恩养,竟成不足,(古河、复州等地叛逃不绝)……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而去者仍然不绝……我等驻扎之时,尔等尚如此杀我女真而去,以及备办棍棒,我等往猎或出兵之后,尔等岂能安然处之。窝藏明国所遣之奸细,接受札付,备办棍棒等种种恶行,皆在外书生、官员之亲戚及以前之大臣尔等之所为也。至于在沈阳之官员,及筑城充役之人,知道什么?无    非为尔等之恶,受牵连而被杀耳。总之,尔等既不思养育之恩,心向明国,故杀尔等外乡之为首之人者,即为是也。小人筑城,奸细难容,即使逃亡,亦仅其只身而已,故养小人者。
    诸贝勒对众汉官训诫说:“众汉官,著尔等各带近亲前来,远亲勿带,以免其妄领财货而使尔等脸面无光。”
    八旗大臣遵奉汗谕,“分路前往,下各屯堡杀之。杀完后甄别之,当养者,以十三丁、牛七头编为一庄。”
    《满文老档》编写者在记述此情后,又写道:“此次屠杀,使贤良之书生亦被杀绝。后为天聪汗惜而止之,察所余闲散之优劣书生,复以明例,考举三百余名,各配以男丁二人,免役赋。”
    虽然努尔哈赤文过饰非,巧言诡辩,力图将过失推与辽东汉民,声称系因辽民忘了不杀之恩,叛逃不绝,而大开杀戒,但诡辩终究掩盖不了事实,这次屠杀是金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惨无人道的疯狂大屠杀。生员要杀;原为明国官员今为闲散者要杀;虽任千总但未久住沈阳者,或其父母妻子未同住沈阳者,也要甄别,其命难保;不该豢养者,要杀;“拒不从命者”,要杀。这样一来,就很难分清该杀不该杀的界限了,不管是官是民,只要领兵的贝勒、大臣不顺眼,认为你要叛逃,就杀,不需要什么证据。真是,杀,杀,杀,逢人便砍,见人就杀,搞得辽东天昏地暗,十室九空,也使得辽东以外其他明国辖地的汉人,闻之“肝胆俱丧”,切齿痛恨。
    这次大屠杀究竟杀了多少人,清朝官书没有记述,但从生员之例,可以有些了解。明朝的科举学校制度规定:“学校有二:曰国学,曰府、州、县学。”国学,即京师的国子监,又称太学。郡县之学为府学、州学、县学、卫学。大体上,府学有生员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在郡县地方,4卫以上,有军生80人。辽东是都司制,设卫而不设州县,辽东25卫中,有14所学校,即一个都司学和13个卫学。到了天启元年,即金军人驻辽东之时,辽东地区的生员,少说也有几千人,很可能有一二万人,但是经过屠杀后,除了早已逃入关内得以保全性命的生员外,辽阔的辽东地区,只剩下300余名生员,可见其杀人之多,诛戮之惨。
    迷信武力的金国汗努尔哈赤和八旗贝勒,满以为经过这次大屠杀和编丁立庄,就可以把辽东汉民吓住,控制住,不再叛逃了,就可以安心地大举攻明,席卷全辽了,可是,事与愿违,辽东军民更加厌恶金国统治,“叛逃不止”,没有多久,强迫编隶拖克索的尼堪阿哈竟“逃亡殆尽”,连相当多的汉官都动摇了,也反对这样不分官民见人就杀的野蛮罪行,暗和明国秘密联系,待机反正,金国的统治更加不稳,也影响到一年以后的宁远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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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3: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宁远之败

    天命十一年(1626年)正月十四日,大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率诸贝勒、大臣统领大军(6-8万)从沈阳出发,进攻明国。十六日到东昌堡,十七日渡辽河。明国锦州、右屯卫、松山、大凌河、小凌河、杏山、连山、塔山八城参将周守廉等官各率军民火焚房谷逃走。金军“如人无人之境”。二十三日,金军抵达宁远城郊,在离城5里处安营扎寨。
    努尔哈赤遣被俘汉人进入宁远城,劝诱守将投降说:“吾以二十万众攻此城,破之必矣。尔众官若降,即封以高爵。”话虽不多,分量很重,既胁以20万大军攻城必克,又诱以高官崇爵,守将自会俯首求降吧。不料宁前道袁崇焕答复说:“汗何故遽加兵耶?宁、锦二城,乃汗所弃之地,吾修治之,义当死守,岂有降理!且称来兵二十万,虚也,吾约有十三万,亦不以尔为寡也。”
    袁崇焕的话也不多,但却针锋相对,极有威力。一则明确指出,金国没有理由侵略明国,突然发兵进攻,二则郑重表示,宁、锦二城是金汗原来放弃之地,我已修治,自当死守。三则指出金汗说谎,捏报兵数,明明没有20万人马,却偏要夸大其词。四则明言,你军虽无20万,估计也有13万,不少了。虽然话句就此打住,未往下再说,但言下之意是,你这么多军队,我不在乎,我不畏惧。
    袁崇焕又命家人罗立等人,燃放西洋大炮,轰打城北金军大营,“一炮歼虏数百”。
    努尔哈赤见袁崇焕拒绝投降,并炮攻大营,便将大营移到城西,命令军士备攻城器具,于次日攻城。
    第二天,正月二十四日,努尔哈赤下令进攻,骑兵、步兵一拥而上,车、牌、勾、梯、炮、箭俱用,万矢齐发,“箭上城如雨,悬牌间如嵋”,“奋力攻打”。明军“锐炮迭发”,“枪、炮、药、罐、雷石齐下”,“死战不退”,“每用西洋炮,则牌、车如拉朽”,打死打伤金兵众多。
    金兵起初是集中攻打城西南角,参将左辅领兵坚守,参将祖大寿率兵支援,金兵力攻不下,死伤累累,又移攻南面。金兵冒死猛攻,在西洋大炮不能轰及的“门角两台间薄弱地方,拼命挖凿城墙,凿开高二丈多的地方三四处,势甚危急。明军赶忙大发火器,“火毬、火把争乱发下,更以铁索垂火烧之”。袁崇焕“又选健丁五十名缝下,用棉花火药等物,将达贼战车尽行烧毁”,“穴城之人始毙,贼稍却”,“城下贼尸堆积”。
    第二日,正月二十五日,金兵再次猛攻。明军于城上放炮,“炮过处,打死北骑无数”。金兵畏惧炮火,畏缩不前,“其酋长持刀驱兵,仅至城下而返”,伤亡更加惨重,“贼死伤视前日更多,俱抢尸于西门外各砖窑,拆民房烧之,黄烟蔽野”。晚上,“又攻一夜”,而攻城器械俱被明军夺取,“攻具焚弃,丧失殆尽”。
    正月二十六日,金军仍然将城围住,但一靠近城,即被西洋炮击杀。金军打不下去了,“贼计无施”,只好撤走。努尔哈赤乃派武纳格率八旗蒙古,再加兵八百,往击觉华岛,破守岛明军,焚船二千余只及粮草千余堆。
    正月二十七日,金兵回师。二月初九日努尔哈赤回到沈阳,著名的宁远之战,以金败明胜而结束。
    对于这次战役,朝鲜李星龄记述比较详细,现摘录如下:
        我国译官韩缓,随使命入朝。适见崇焕,崇焕悦之,请诸于使臣,带入其镇,缓目见其战。军事节制,虽不可知,而军中甚静,崇焕与诸幕僚,相与闲谈而已。及贼报至,崇焕轿到敌楼,又与缓等谈古论文,略无忧色。俄顷放一炮,声动天地,缓怕不能举头。崇焕笑曰:贼至矣。乃开窗俯见,贼兵满野而进,城中了无人声。是夜,贼入外城,盖崇焕预空外城,以为诱入之地矣。贼因并力[攻]城,又放大炮,城上一时举火,明烛天地,矢石俱下。战方酣,自城中每于碟间,推出木柜子,甚大且长,半在碟内,半出城外,柜中实伏甲士,立于柜上,俯下矢石。如是层层[屡]次,自城上投枯草油物及棉花,碟碟无数。须臾,地炮大发,自城外遍内外,土石俱扬,火光中见胡人,俱人马腾空,乱堕者无数,贼大挫而退。翌朝,见贼拥聚于大野一边,状若一叶。崇焕即送一使,备物谢曰:老将横行天下久矣,今日见败于小子,岂其数耶!努尔哈赤先已重伤,及是具礼物及名马回谢,请借再战之期,因意患而毙云。

    胜负之因,天命十一年(1626年)正月十四日,金国汗努尔哈赤亲征明国,二十四日、二十五日攻宁远,不克,二十六日破觉华岛,二十七日撤兵,二月初九日回到沈阳。
    努尔哈赤自25岁以遗甲13副遗甲起兵以来,身经百战,驰骋疆场四十余年,一向以少胜多,铁骑到处,无坚不摧,无攻不克,所向披靡,从未受挫,为什么这次以数倍于敌的军队,竟不能打败区区不足2万的明兵?竟攻不下远远不如沈阳、辽阳坚固的小小宁远孤城?竟大败而回?这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为此而苦苦思索。其实,问题并不复杂,只要冷静分析,回顾历史,观察战况,便能得出正确答案。
    决定这次明胜金败结局的因素,固然很多,有客观的原因,有对方的实力,有偶然性的因素,还有主观的条件。
    就敌我双方情形比较而言,这次努尔哈赤碰到的对手宁前道袁崇焕,乍一看来,不过是一位名声不显、官阶不高的区区道员,比起萨尔浒之战的明辽东经略杨镐,沈阳、辽阳之战的明经略袁应泰,广宁之役的辽东经略熊廷弼、辽东巡抚王化贞,以及现在的辽东经略高第,在这几位二品大臣和所向无敌的老汗努尔哈赤面前,袁崇焕只能是如他自己谦称的“小子”,官阶不高,人马很少,孤城一座。就此而言,这个对手是最好对付的了,不需大汗去亲征,不须费多大力气,无需调动整个八旗劲旅,只要派四大贝勒之一,率两三位小贝勒及几员战将,带上两个旗的万余军队,就可将其擒获阶下了。如果真是这样想,并以此为依据调派兵马,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在袁崇焕死守孤城方针的指导下,宁远城的文臣武将,末弃小卒,士农工商,无不同仇敌汽,全力以赴,拼死抗敌,使孤城宁远成为金城汤池,坚不可摧。大战之后,明兵部复议宁远之功的奏疏,对宁远的守城情形作了如下的叙述:
        正月十八日,奴贼率众渡河,左辅、肖异、邓茂林、陈兆兰等俱从右屯等处收回。二十一日,城外收聚毕。时城中士卒不满二万。总兵满桂、副将左辅、参将祖大寿,皆习见奴兵,未可争锋,以死守争。大寿遂登塞门之议,诸将朱梅、徐敷奏并王喇嘛,皆主大寿议,而何可纲按剑决之。于是,王喇嘛请撤西洋大炮入城,彭簪古率勍兵挽而登之。尽焚城外民舍积当。令同知程维楧查察奸细。通判金启徐按城四隅,编派民夫,供给饮食。卫官裴国珍鸠办物料。诸生守巷口。有一人乱行动者,即杀,城上人下城者,即杀。满桂提督全城,而以东南首冲,身任之,左辅分西面,祖大奉分南面,朱梅分北面。盖二十二日,而城中部署定。
    二十三日,贼薄城矣,先下营西北,远可五里。大炮在城上,本道家人罗立素习其法,先装放之,杀贼数十人,贼遂移营而西。
    二十四日,马、步、车、牌、勾、梯、炮、箭一拥而至,箭上城如雨,悬牌间如蝟。城上锐炮迭发,每用西洋炮,则牌、车如拉朽。当其至城,则门角两台攒对横击,然止小炮也,不能远及。故门两角两台之间,贼遂凿城高二丈余者三四处,于是火毯、火把争乱发下,更以铁索垂火烧之,牌始焚,穴城之人始毙,贼稍却。而金通判手放大炮,竟以此损。城下贼尸堆积。
    次日,又战,如昨攻打,至未申时,贼无一敢近城,其酋长持刀驱兵,仅至城下而返。贼死伤视前日更多,俱抢尸于西门外各砖窑,拆民房烧之,黄烟蔽野。是夜,又攻一夜,而攻具器械,俱被我兵夺而拾之,且割得首级如昨。
    二十六日,仍将城围定,每近,则西洋炮击之。贼计无施,见觉华岛有烟火,而冰坚可渡,遂率众攻,觉华兵将俱死以殉,粮料八万二千余及营舍民房俱被焚。次日,贼引去。
    《明史》卷二五九《袁崇焕传》载:崇焕拒绝经略高第撤宁远城的命令说:“我宁前道也,官此,当死此,我必不去”。金兵抵达宁远时,“崇焕闻,即偕大将(满)桂、副将左辅、朱梅、参将大寿、守备何可纲等,集将士,誓死守。崇焕更刺血为书,激以忠义,为之下拜,将士咸请效死”。崇焕又“檄前屯守将赵率教、山海守将杨麒,将士逃至者悉斩,人心始定”。
    根据以上记载和朝鲜李星龄的叙述,结合有关文献,我认为,袁崇焕指挥明军的宁远之战,与8年来历次明金战争相比较,在守城御敌的战略、战术、士气、民心等方面,创造了“七新”,即七个新颖奇特的不同之处。这第一新就是军民同心,誓死守城。从明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1618年)努尔哈赤攻取抚顺起,中经萨尔浒大战,开原、铁岭之战,沈阳、辽阳之战,平阳桥之战,到广宁之失,在任何一次交战中,明军以及当地士农工商,都没有做到齐心协力,奋抗金军,不是将帅逃遁,怯战畏缩,就是士无斗志,动辄奔溃,百姓也是望风逃走。而这次宁远之战,主持者宁前道袁崇焕,刺血为书,誓死守城,满桂等将领“誓死守”,“将士咸请效死”,文官金启徐等亦拼死抗敌,生员、百姓同仇敌汽,文官、武将、士卒、百姓无一逃者。这就为守住宁远,打败金军,奠定了基础,而袁崇焕的以身作则,首倡誓死守城,对形成军民同心抵抗强敌的巨大波涛,起了主导的核心作用。
    第二新是凭城死守,坚壁清野。八旗铁骑飞驰似电,万箭齐射,锐不可挡,凡是野战,明军必败。可是,弓矢再厉,也射不透大砖巨石,铁骑再快,也冲不垮宽厚城墙,如果凭城死守,猛放枪炮,就发挥了明军之长,制住了金军铁骑劲弓的厉害。因此诸将明确了不可“与奴兵争锋”,只可“死守”,遂定下了“塞门”闭城死守方略,坚壁清野。这在以往交战中,又是从未这样做过的。
    第三新是以炮卫城,以城护炮。明军配备有大量火炮火器,仅万历四十六年至天启元年(1618-1621年)的三年多,就发往广宁天威大将军、二将军、三将军、四将军、五将军1134位,还有灭虏炮等炮1万余位,以及鸟铣、四眼枪等枪铣近两万杆。不久,又从澳门输入西洋大炮30门,其中11门安放在宁远城外。西洋大炮威力特强,射程可达S里以外,毙敌数十数百人。过去,明军将枪炮安置于城外之阵前,交战时,八旗铁骑飞驰而至,很快就冲垮明军营阵,炮火起的作用不大。这次,王喇嘛建议将大炮挪入城内,放在城内四角的方形敌台上。金军来时,西洋大炮和其他炮猛烈轰放,打死打伤很多金兵,发挥了强大作用。
    第四新是既无逃兵,又无奸细。以往明军的失败,尤其是城池的陷落,常常都与兵将逃亡、奸细作乱有关系,现在,严肃军纪,严禁擅自行动和逃跑,违令者斩,又层层布置,严密控制,兵民高度警惕,仔细察诘奸细,这样一来,兵将不逃,奸细不敢作乱,做到了没有逃兵,没有奸细,这又是宁远之战与历次战争中不同的新颖之处。
    第五新是临机应变,屡创新招。当部分金兵拼死奔跑,来到城下之时,大炮不能轰击。他们拼命挖凿城墙,凿开高二丈多的缺口三四处。城墙一共才有三丈三尺高。如果金兵凿的缺口更高更大,城墙就要垮了,金军就可冲进城内。形势十分危急之时,通判金启徐急中生智,创造了将火药洒在被褥、被单上卷成一捆的方法,百姓踊跃献上被单被褥,制造了大量裹有火药的一捆一捆的被褥被单,投下城去,再扔下点燃的火箭,顿时,火势飞腾丈余,烧死烧伤很多金兵,剩下金兵不敢凿城,逃回营去,明军得以趁机赶快补好缺口。袁崇焕又缒下50名勇士,“用棉花火药等物,将达贼战车尽行烧之”。
    第六新是以少胜多,重创敌军。宁远城守兵不到两万,并且有将近一半的兵士是从其他城堡匆忙撤退来的,面对屡败明兵的无敌金军,强弱悬殊,众寡分明,士气怎能旺盛,民心亦难安定,然而,在袁崇焕誓守孤城且领导有方,断了后路,严禁逃亡,满桂等将领勇抗强敌精神的鼓舞下,军民也由怯转勇,斗志高扬,奋击敌军,从而保住了宁远,击退了强敌,重创金军。对于这次进攻宁远的伤亡情形,《满洲实录》卷八载称:“二日攻城,共折游击二员、兵五百。”乍一看来,打个大仗,才死亡两员中低级将官和500兵士,算不了什么,可是,一则,拿它和萨尔浒之战相比。在那次与10万明军的激烈交战中,共斩杀明军四五万,八旗军才死亡兵士200人,而此次却死了500人,倍于当年,足见其伤亡不少。再则,与明国文献记述的情形相比。《明熹宗实录》卷六十七、六十八、七十载;正月二十四日攻城之时,城上火器打死打伤很多金军,“城下贼尸堆积”,次日又战,“贼死伤视前日更多”。“前后伤虏数千”,“炮毙一大头目,用红布包裹,众贼抬去,放声大哭”。可见,金军的确是伤亡惨重。
    第七新是首次获胜,前所未有。从八旗军与明军开战以来,八九年的时间,明军每战必败,望风溃逃,从来没有一仗打胜过,这次宁远之战,竟第一次打败了无敌金军。明内阁首辅顾秉谦等奏述宁远之胜说:“臣等伏思,奴贼自抚顺发难,于今九年,彼大人大利,小人小利,辽、沈、广宁相继陷失,而我兵非望尘奔北,则闻风先逃,不能以一矢加遗,以中国之全力,而屈于一隅之丑虏……宁远捷音至矣。是役也,遏十余万之强虏,振八九年之积颓。”
    这七个“新”,既是宁远之胜的制敌法宝,也是今后对付金军保住封疆的必胜武器。
    由此可见,袁崇焕领导之下将士官民坚守的宁远城,是任何敌军统帅攻不破的金城汤池。这是努尔哈赤这次进攻失利的客观因素。

    另一方面,努尔哈赤之所以在宁远之战遭到了重大损失,其根本因素还是他自己在军国大政上犯了严重错误,主要是三大错误。第一,残酷压迫汉民。尽管他也曾大讲特讲“恩养尼堪”,但是,从天命三年下抚顺之时起,他就实行了赤裸裸的歧视汉民、压迫汉民的政策,即强迫辽民“剃发”降顺,辽民必须剃发,改从女真发式。天命六年三月进人辽沈以后,因为辽民反抗金国汗的民族压迫政策而“叛逃不绝”和武装反抗,努尔哈赤大动肝火,屠复州,捕杀“无谷之人”,天命十年十月又进行全国甄别大屠杀,残酷之极,愚蠢之极,丧尽了民心。第二,怀疑、排斥汉官,歧视汉官,敌视生员,连“抚顺额附”李永芳这样效忠金汗的降将,都要怀疑,都要罢官,兔死狐悲,汉官怎不寒心,怎敢直言,怎愿献策?第三,专横独断,连兴大狱,内争迭起,疑案纷纷,伤人太多。以最高统治集团的八旗贝勒来说,四大贝勒中,代善的太子之废,皇太极受责罚银没收牛录,莽古尔泰的生母被休,阿敏与其弟斋桑古的隔阂,四位大贝勒皆受到汗父(汗伯父)不同程度的训斥和处分。执政贝勒中,斋桑古、德格类、济尔哈朗、岳托、硕托,分别受罚挨训。纠纷之多,争夺之剧,搞得努尔哈赤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继承人,只好实行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八旗高级官将,如息尔汉、阿敦、乌尔古岱、额尔德尼、巴笃礼等,或斩或囚,或降职革任,波动也不小。结果是汗威无  比,群臣畏惧,三缄其口,不敢直谏,努尔哈赤成为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了,使得他不知下情,难辨是非,越弄越糟,搞得金国民不聊生,百业凋敝,逃移满路,田园荒芜,粮谷奇缺,物价高涨,出现了人相食的悲惨局面。这样的情景,这样的条件,怎能进行长期战争,打败明军!
    并且,这些弊政,直接影响到明国的军民。努尔哈赤于天命十年十月大杀汉人时,提出的一条理由就是,杀了这些人,才好放心地对外用兵。他在宣布屠杀辽民的汗谕中,对汉人讲道:“尔等在我等不防备之时,尚且如斯杀女真,准备棍棒,那么,当我等行围出兵之后,尔等能安静否?”这个英明汗,此时也太不英明了,他竟想用大屠杀来安定后方,这能办到吗?如此血腥杀戮,必然招致汉民极端痛恨,为什么一听金兵进攻,关外锦州等地军民纷纷内逃,不愿留下充当顺民?为什么宁远军民齐心抗敌,死守孤城?像通判金启倧、袁崇焕的家人罗立,都因燃炮而死,像50健丁不怕危险舍生下城,燃放火药,烧毁金军战车,击毙掘城敌兵,像武举人金世麒,以迎父丧出关,闻听金军攻打觉华岛,立即“率义男三百人力战”,全部殉国。这一切,固然是决定于他们不畏强暴誓死救国的高尚精神,但与金国汗的滥肆杀戮,也不能说是毫无关系。直到6年以后,固守大凌河的明国官将兵民,虽然粮尽力竭,外援断绝,仍因努尔哈赤的大杀辽民,“不论贫富,均皆诛戮,即顺之,亦不免于死”,而“肝胆俱丧”,“人皆畏缩”,不敢投降。
    在军事上,努尔哈赤也犯了重大错误。屡败明兵,攻城略地,因而骄傲轻敌,训练不力,入辽以来,除镇压起义以外,“步兵、骑兵三年未战,兵主(兵之额真)怠惰,卒无斗志,车、梯、藤牌不良,兵器已不锐利”。攻宁远时,沿袭故技,抱残守缺,以箭矢对枪炮,以血肉之躯迎炮弹,以穴城敌火毯,努尔哈赤轻敌了,思想僵化了,战术陈旧了。而袁崇焕却总结经验教训,发挥所长,克己所短,以凭城死守来避开金兵的野战冲突,用西洋大炮对付八旗铁骑的刀戈弓矢,实行坚壁清野来制服掠粮养兵的金军。双方军事统帅指挥的正确与错误,也是造成明胜金败的重要因素。
    不管是什么原因,但结论都是一个,无敌君汗努尔哈赤被区区道员袁崇焕打败了,并且败得很惨,丢尽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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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22: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满族进入中原后,清王朝不许中原向东北移民,为此甚至修筑了边墙—柳条边来防止中原的汉族移民进入东北,以保持一个没有威胁的空旷的后方。

然而17世纪以后,这个历史改变了。俄国人来了。像当年成吉思汗的西征—沿着欧亚草原从东一直快打到大西洋一样,俄国人开始了东征,他们组织起哥萨克,沿北部森林的边缘穿过西伯利亚,直向亚洲东部,从而占领了欧亚大草原。他们长驱万里,俄罗斯取代了草原民族对北方的统治,苏武牧羊的贝加尔湖草地变成了俄罗斯的油田。满族被抄了老家,失去了不用防守的后方腹地。

根据学者曹树基的推测,清初辽东300万各族人口中有250多万因战争死亡或外迁。总体而言,清初已征服黑龙江流域,但未能实质掌控(仅限于点和线的控制),遑论开发。而这正是它无力阻止沙俄于19世纪中吞并大片领土的原因所在。

其实直到19世纪中叶,黑龙江地区人口只有不到1.1万土著居民,乌苏里江地区则不到2千人,人口密度是每100平方公里不足1人,仅及现在西藏人口密度的1/250。一旦遭遇挑战,这无论如何是无法守住这片土地的——试想假如有外敌入侵台湾时该岛只有不足360人,那么他们很可能不是觉得自己在入侵该地,而会以为自己是来到了一片荒芜的无人区。1858/1860割让给俄国的100万平方公里土地,其土著人口数量可能还不到当时割让香港时的一半,而当时俄国人的数量是其十倍以上。

在雅克萨战前的1681年,清帝国在东北边境驻扎的边防部队没有超过宁古塔。而1643年沙俄侵入黑龙江流域之前,清军大举入关,使东北生产力长期陷入停滞,在盛京仅留下一支774人组成的满洲驻防军,清对黑龙江以北地域多只能实现三年一巡,以至19世纪中俄国人入侵多年后仍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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