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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1-8 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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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接收机和充电器交给了张队长,告诉他开关方法和要注意别忘了充电等(从此,这个接收机在几个晚上值班爱睡觉的三队队长手中传递着,以后就再也没有听说过哪个队长被半夜来查岗的所领导发现睡觉了)。
过了几天,赵中找我。他说:你这项节电的发明(这哪里是我发明的呀,应该早就有了)搞得挺不错,所里的领导和别的队的队长见了都说挺实用的(当时吓了我一跳,不会是让我去给全所的各队都装上吧!所里会掏钱吗)。我们觉得你的电子技术很不错,你的刑期剩得不算长了,中队经过研究,想让你带个刑期长些的徒弟,你看看谁合适?我说“您让我我回去考虑一下吧。”
其实,我心中有一个合适的人选。他叫*骞(下面就称他为“骞儿”了),和我同在四班。他今年十九岁,是因为读高中时与几个同学时常在月黑风高的时候,对一些单位独自值夜的老头实施捆绑抢劫进来的。这几个大孩子一共抢了将近十起,五六百元。骞儿因为作案时还未成年,被法院从轻判了五年。他比我早来三队一个月,他性格内向,不怎么爱说话,能坐得住。有一件事给我的印象很深:元旦前,他在缝纫班的车间里捉到了一只中等个头的老鼠。他把那只老鼠活活的溺死(看他当时的样子,我猜他肯定也敢杀人),然后放在自己的茶缸子里,倒上水盖上盖,放在窗台上。说等过几天,老鼠彻底腐烂了,把皮肉剥离下来,用胶把老鼠的骨骼粘连起来,做个标本。他说他进来之前做过青蛙的。第二天,是孙队长带着出工。他可能是口渴得厉害,就随便抓起一个放在窗台上的茶缸子,端到胸前,打开茶缸盖,可能想看看是什么茶叶。没想到伴随着腐臭味儿映入眼帘的是浮在上面黑乎乎的死老鼠!孙队长人还真不错,没发脾气,问了一句“这是谁的!”。看得出骞儿当时是有些害怕了,他忙放下手里的活,立正低头站好说:是我的,准备做个老鼠的骨骼标本。孙队长没再说什么,转身朝屋外走去,韩班长忙端着自己的茶缸子跟着跑了出来。事后听韩班长说,那死老鼠给孙队长恶心坏了,中午饭都没吃。十来天后,经过漂白(他从洗衣班找的漂白剂)的老鼠骨骼,被他粘好了,安放在一个透明的有机玻璃盒(手工班帮助做的,很像水晶棺)中,他在盒子内侧底部还铺了层红绒布,显得很精致。虽然只是一付骨架,可看着它仍能想象出老鼠活灵活现的样子。后来,骞儿的这个“水晶棺”被韩班长给要走了,估计他又是拿去跟谁换酒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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