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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晚上11点半,姑娘下夜班回家,走到东新路沈家苑附近时,觉得背后有个黑影一直跟着,姑娘加快了脚步,走到家楼下,掏出钥匙,准备开门上楼时,被一个矮瘦的年轻男子拦住。男子掏出一把折叠水果刀,低吼:“值钱的都拿出来!”
见姑娘被吓得愣住了,男子又说,“我只是抢劫,你乖乖拿点钱给我就行。”
姑娘点点头,拉开背包拉链,把包里所有的东西都掏了出来,只有一些零钱和一部很老式的手机。男子很生气:“你怎么钱都不带在身上?我也不要太多,给我200块就行了。”
姑娘说身上真的是没钱,让男子和她回家去拿,她一个人住,就在3楼。
男子朝3楼看了看,发现亮着灯,认为姑娘骗他,拿刀抵住了姑娘脖子。
姑娘忙解释,要过年了,怕家里进小偷,所以出门时都开着灯。见男子半信半疑的样子,姑娘又说,“你抢钱是不是因为没地方住?不如你住我家。”
男子点头,跟着姑娘上了楼。
其实,姑娘家里有人,她平时和姐姐住,因为一二楼的地面是铁皮的,走在上面会发出咯噔咯噔的声音,每天夜里,姐姐只要听到这声音,就知道妹妹回家了。
走到三楼楼道口时,姑娘家的门开了,开门的是姐姐,姑娘快步跑了进去。男子一看姑娘跑进屋里,开门的又是一个女人,也壮起胆子跑进了屋。
进了房间才发现屋里坐着4个人。原来,这些人都是姑娘的亲戚,来到杭州看她,几天前就住下了。
男子慌乱中拿水果刀抵住了姐姐,威胁她把钱拿出来。一个亲戚掏出100块钱递给了男子,男子拿过钱拔腿就跑。
姑娘报警,对民警说,持刀抢劫的小伙子身高1米6多,体形很瘦,穿一件有英文字母的外套……
东新派出所民警在离事发地不远处的一条巷子边抓获该男子。
男子姓李,浙江安吉人,无业,曾因故意伤害被警方处理过。
民警提醒,这个案子中,姑娘面对歹徒冷静周旋,保护了自己。
第一、看到歹徒情绪不稳定,姑娘故意和他套话,假装很关心他,暂时稳定了歹徒的情绪。
第二、把歹徒骗到人多的地方,避免孤军作战。
第三、没有让家人和歹徒正面冲突,而是先打发他走,记下他的体貌特征,为抓捕提供便利。
但是,民警也说,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万一这时家里没人,姑娘这么做相当于引狼入室,非常危险。而且把歹徒引到家里还有可能会伤害家人,或者遭歹徒事后报复。应该尽量把歹徒引到外面人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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