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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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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22: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3年夏天,我们在孙志刚案后呼吁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之后,开始营救身陷囹圄的农民企业家孙大午的时候,22岁的吴英在东阳市新开了“贵族美容美体沙龙”,展露出不凡的经营才华和交际能力。其实在15岁的时候,她就与别人合伙开了家美容店,生意逐渐做大。2005年又经营KTV、理发休闲店等,2006年注册两家公司,开始介入民间借贷、铜期货等交易。之后大手笔组建本色控股集团:本色商贸、本色洗业、本色广告、本色酒店、本色电脑网络、本色装饰材料、本色婚庆服务、本色物流……,吴英及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

多行业的同时运作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但年轻没背景的吴英和更年轻的本色集团几乎得不到银行贷款,只能借助于朋友熟人。材料显示,除了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来自工商银行东阳支行外,她的几乎所有资金都来自民间信贷。2006年12月,因债务纠纷,她被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陵的杨氏家族成员绑架,并被强迫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被抢走,被强迫交出数张银行卡密码。吴英报案后,当地公安一直没有立案,她却在两天后收到一封装有两颗子弹的信封。

民营企业急需贷款银行不管,绑架抢夺属于刑事案件公安却不管,本属民事领域的民间金融活动,因为有利可图,政府的积极性来了。吴英报案似乎是她命运的转折点。报案后不久,2007年春节之前,资金链趋紧的吴英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开庭时,给吴英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认为,“吴英借来的钱只是朋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于公司经营上了,并承诺归还。所以我们认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但一心要置吴英于死地的法院完全不理会这些意见。法院认定,从2005年至2007年,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亿元。吴英的罪名从被拘时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成了可怕的“集资诈骗”。2009年10月,吴英一审被判死刑。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吴英是众多打破金融垄断的行动者之一”

吴英作为民间企业家,向朋友借款从事实业经营,既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非法占有的企图,这只能算是民事纠纷。与公权力何干?受害者没有站出来(借贷金额7.7亿,11个债权人都否认自己被骗),公检法何以如此迫不及待地抓人杀人?如吴英集资是为“占有”,何必搞巨额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众多的实业?在刑法上,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吴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哪?

2008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会议纪要明确指出,“为生产经营所需,以承诺还本分红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对固定的人员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不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或者集资诈骗犯罪”。2011年1月4日,最高法院公布施行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吴英与11位债权人均为朋友或固定合作伙伴,因此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够不上,判定“集资诈骗罪”乃是欲加之罪、司马昭之心了。

吴英非但不存在“集资诈骗罪”,历史地看,她还是众多推动金融体制变革、打破金融垄断的行动者之一,尽管她未必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吴英案的历史背景是,中国从导致国民奴役和经济崩溃的计划经济中挣扎出来,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中国经济“腾飞”了、“大国崛起”了。但问题是,这个市场制度是非常不完善的,甚至是畸形的。一来政治体制没有跟上经济体制变革,缺少基本的政治自由和起码的司法独立,官商勾结,腐败蔓延,政治体制成为社会发展的瓶颈。二来关键的经济领域,石油、电信、电力、金融、石化、铁路等仍然被垄断(实际上被高干家族控制),行政扭曲价格,公权豪取利润,顽固对抗市场。“入世”这么多年,美、日、欧盟等仍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原因应该在此。

金融垄断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经济学家茅于轼说,“你把金融业垄断起来了,老百姓的钱就没地方去,一方面钱很多,一方面借钱还借不到,这就说明我们的金融业有很大的问题。金融业干什么?就是把钱能够用到好地方去,现在老百姓有很多钱,而中小企业又很缺钱,就是你金融业有毛病。”吴英在法庭上说,她购置固定资产,目的就是想从银行借款,但却极难从银行系统融资。中小企业或个人要发展,只能转向地下钱庄借贷。另一方面,存款利率低,有钱人不愿把钱存银行,一定设法寻求更高的回报。民间借贷门槛低、有信用、效率高,因此是市场的必然。

民营企业支撑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都是中小企业,而且基本都是民营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GDP的60%,近些年GDP增量的80%以上是民企创造的。但民营企业却难以得到银行的支持,只能靠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数据表明,银行的短期贷款中,民营企业只占不到20%。据全国工商联一项调查,有90%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表示,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全国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在过去三年中有近62.3%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融资。在温州,只有10%的企业能从正规金融系统获得融资,而有接近90%的企业需依赖民间借贷途径融资。温州有89%的家庭个人和60%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完全合法化势在必行。2011年11月,央行负责人称,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另有学者透露,两三年前就已经搞了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草案,但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一直拒绝提交这个草案,无法进入讨论程序。

解决问题之本,应在开放市场,建立自由金融制度。反市场、高腐败、低效率的金融垄断体制必须废除,断无靠重刑乃至死刑来维系垄断特权之道理。若干年后回头看,当中国自由金融体制得以建立,吴英们的行为是正当合法的、符合市场规律的、为国民经济做贡献的,——而今天这样的行为竟获死罪,这是何等的悲哀?吴英能亲眼看到那一天吗?以投机倒把罪为例,中国1997年刑法取消投机倒把罪,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到2008年才被废除。此前,有太多同胞被定为投机倒把而入狱甚至被处死,而他们从事的交易行为今天看来是完全正常的。韩庆生等4名国企工程师转到乡镇企业,设计了两套生产污水净化器,却因“技术投机倒把罪”被判入狱。我听过一个案例,有个人把一些猪从一个省赶到另一个省去卖,竟被以投机倒把罪判无期徒刑。温州从事民间金融的郑乐芬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死刑,1991年被执行死刑,她是中国死于投机倒把罪的最后一人。回头看,这些同胞难道不是市场经济的推动者吗?不正是他们的生存需要、才能和勇气,逼出了市场化改革吗?改革还远远没有完成,改革需要付出代价,但我们就不能长一点记性,避免这类悲剧吗?小岗村的18个立下生死状的村民如果被枪毙,后果将会如何?我们就不能稍微仁慈一些,在完全可以避免的情况下,非要流血不可?为了那不久的将来定会实现的自由金融体系,非要人头落地、扼杀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中国古代长期以来刑民不分也体现在吴英案上。萧瀚评论到:“说穿了,就是伪公权可以肆意作恶,蹂躏民间私法关系,夫妻俩吵架吵到官府那儿,可能会被痛打一顿关牢里。现在也一样,吴英借人钱,生意没做好搞砸了,借钱的人只想要回钱,但官府说你只许管我借钱,借不借给你看我高兴,不许管那么多人借,你瞎借钱,我就要宰了你。”先是与民争利,继之残民以逞。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窃钩者被诛,窃国者诛人。司法只是个表象而已,抢劫杀人工具而已。

什么是法治精神?几个世纪以来,法理学的一个核心争论就是“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这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的。在一个政治经济体制迅速变迁的社会里,这个命题就更加复杂。可以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时刻伴随着恶法和对恶法的违反。改革就是对僵化法律制度的突破,这种突破基本上都是事实上的突破导致立法上的变更,而不是相反。农村改革、国企改制、证券制度、户籍制、宗教信仰、教育制度、新闻出版、信访制度、诉讼制度、城管制度、劳教制度、社团制度,哪一个领域没有经历过突破的尝试?哪一个领域没有过公民的血与泪的抗争和受难?哪一个领域彻底完成了改革?哪一个领域不需要继续改革或者说彻底变革?

法治是人类的事业,因此也必须是符合人性的。但是在一个法律和人性被肆意践踏的年代结束之后,法律体系不完善、法治水平落后,社会上存在着太多僵化教条的理念,落后的、反人性的法律政策。很多情况下,法律“陷人于不仁不义”的境地。比如“亲属作证豁免权”制度建立之前,一个了解了母亲犯罪情况的孩子,就必须在亲情伦理和法律义务之间做出痛苦的选择。毫无疑问,法治、善治、普世价值、一切常识,都要谴责反人伦的法律,而不是自然的人性。

中国公民苦于“非法化生存”久矣。孙大午案的时候,人们就热议“民营企业的非法化生存”;公盟被查抄的时候,大家又讨论“NGO的非法化生存”;崔英杰案、夏俊峰案,人们反思城管的非法化生存;当下的吴英案,民间信贷的非法化生存又进入人们的视野。目前的公权力制度的不完善还造成了“官员的非法化生存”,谁都不干净,所以只能听话不能站错队,否则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生活作风问题,说你有你就有,真没有也可以有。有关系就没关系,没关系可就有关系了,为商为官,都是如此。

本来就不应该被禁止的、自然的、自由的,生生地制造了一个非法化生存的法律环境,谁之过?本来健康的制度可以避免某些人性之恶,但一个激发人性之恶的制度迟迟得不到修正废除,谁之过?吴英就算有罪,也是社会变革大背景下不健全的融资制度之罪,是历史和社会之罪,让吴英一个毫无特权的弱女子来承担,这是极端残酷和不公正的。

“不道德的体制让每一个人都染上了不道德的病毒”

吴英当然不是天使。她虽然有经济眼光和企业家本领,但她不幸没有生在一个健全的市场制度和政治制度下。为了生存,为了扩大财富,她被迫选择了适应这个体制,就像很多来中国做生意的老外也要适应中国的商业政治潜规则一样。吴英检举过她所行贿的多名官员,也当然意味着她有过行贿行为。(需要指出,在检察院没有指控吴英犯有行贿罪的情况下,律师和公众并不应该扮演指控者的角色。)假如从一开始就仅指控吴英行贿并且证据充分,在法律上似乎问题不大。但行贿罪没有死刑,在受贿者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更不能匆忙认定行贿。何况还是吴英主动交代的,依法应“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何况是被索贿还是行贿还难说。

但这都不是问题的根本。我们当然要谴责行贿。但假如吴英能够通过正常的渠道得到贷款,她还需要行贿吗?更应该谴责的是这个金融垄断体制和公权力不受约束的体制。

我们生活在一个不道德的体制下。这个不道德的体制让每一个人都染上了不道德的病毒,极少有人能幸免。更进一步,这个体制经常置我们于于道德困境之中、甚至法律困境之中。稍有中国底层生活的经验,就不难理解这种非道德化或非法化生存状态。

曾几何时,你收听国外电台,你非法了。你举办一个舞会,你非法了。你雇佣的工人超过8个,你非法了。你贱买贵卖,你非法了。你把自己的奥拓开上二环路,你非法了。现在情况变了,很多原来违法的事情变得不违法了。但另一个角度也可以说,情况没变。你在城市打工没办暂住证,你非法了。你没办准生证把孩子生了,你非法了。只能生一胎你却生了两胎,你非法了。阻拦强拆队伍毁坏你家房子,你非法了。发帖子批评官员,你非法了。为了讨薪你爬上立交桥,你非法了。在路边摆个摊儿卖烤白薯羊肉串,你非法了。没经过出版社自己印些书分发给朋友,你非法了。没经过公安登记而留宿外国人,你非法了。不放弃某一种气功,你非法了。你的孩子奶粉结石了,你站出来带头维权,你非法了。调查地震校舍质量问题,你非法了。越级上访,你非法了。自焚,你非法了。没死成活来下了,你非法了。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不非法你能活下来吗?

你的亲人生病了要做手术,不给麻醉师和医生红包,手术质量就要下降——有多少人选择不给?不通过关系给领导好处,孩子就上不了稍好一点的学校——有多少人选择不给?你或者你的亲人酒后驾车被抓住,有多少人首先想到按规定接受处罚而不是托关系说情?在有摄像监控和没有摄像监控的情况下,你遵守交通规则的程度有没有不一样?你有没有购买过盗版软件、光碟和书籍?你有没有答应上级领导的不道德的或者不合法的要求?你有没有享受亲属的或多或少的特权利益而沾沾自喜、毫无愧疚?面对重大的非法行径,你有没有选择沉默而不是挺身而出?我的一个熟人花钱买了一个驾照,我的一个亲戚通过提交假体检报告而提前病退,我的另一个亲戚通过关系享受低保待遇,尽管他穷,但周围很多比他更穷的、显然符合条件的家庭却得不到低保。低保指标腐败是全国性的,我知道。至于我自己,以下省略2000字……。几乎我们每个人都曾得到“非道德或非法”的好处,同时更因这种普遍的“非道德化或非法化生存”而受害,但问题是,我们中有多少人接受甚至享受这种“非道德化或非法化生存状态”?

抛开案件证据本身,吴英不是完全清白的。你我也不是。我们不能太过幼稚和势利,在吴英有钱的时候,我们仇富,在她落难的时候,不闻不问、幸灾乐祸。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吴英。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吴英。我们都是从过去那个体制下的幸存者,我们都希望活到我们希望的那种体制实现的时候。我们都从他人的受难中获利,我们没有成为牺牲者,仅仅是出于偶然。“总有人牺牲,只要别轮到我头上。”这些人往往话音未落,灾难就已降临。幸存者得到制度变迁的好处,但没有谁幸运到每一次都是幸存者。

谁希望吴英死?

吴英自己说,“也不知道多少人希望我死,多少人希望我活。”谁希望吴英死?吴英被刑拘后,为求立功免死,曾检举她所行贿的多名官员。其中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天贵、荆门市农业银行副行长周亮、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灯塔支行行长梁骅均已经获刑。吴英的父亲透露,吴英在看守所中举报了另外7名官员。此外,一审前,东阳市政府十几名官员曾写联名信,要求一审法官判处吴英死刑。一审判决完后,这些官员又曾到浙江省高院,要求二审维持原判。

有网友例举了吴英被抓后的资产被处理过程的可疑情况:本色概念酒店,至少5000万,450万拍卖;38辆汽车,2000多万,390万拍卖;法拉利,375万,去向不明;珠宝,7000多万,去向不明;博大新天地商品房买断销售权定金,500万,去向不明;希宝广场定金,500万,去向不明;本色集团财务没收现金,75万,去向不明;强行拍卖得款,500多万,去向不明……这里面有多少猫腻?

吴英究竟检举了多少官员?姓甚名谁?多少金额?有无查处?哪些官员联名要求处死吴英?他们从吴英资产中获利多少?这些官员不正是做贼心虚吗?按图索骥有何困难?成功检举贪官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为何法院量刑时不予考虑?在这么多问题没有说法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判吴英死刑,不是杀人灭口又是什么呢?杀吴英或是一箭三雕:一杀鸡骇猴,恐吓民间资金流动,阻挠自由金融制度,维持垄断特权。二杀人灭口,埋葬吴英掌握的大量官员腐败的证据。三杀人夺财,重新上演屠杀资本家血腥一幕,不是化私为公,而是化私为官。

全世界的大潮流是废除死刑

死刑是国家杀人。国家有权杀人吗?杀人杀错了,如何挽回?有哪一种司法制度能够100%避免判错死刑?死刑能威慑犯罪吗?统计数据表明,不能。杀人偿命?这种同态复仇观早已过时,以眼还眼,举世皆盲。犯罪是社会的,不能把全部责任放在犯罪者个体身上,枪毙了事。这也是废除死刑的重要原因之一。把吴英案放在中国金融制度面临改革、司法制度尚不健全的大背景下,尤显废除死刑之必要。

全世界的大潮流是废除死刑。1977年,仅有15个国家完全废除了死刑,到2001年,在法律或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08个,2010年则为139个。仍在执行死刑的国家在2009年仅有18个(2010年是22个)。全世界保留并且执行死刑的这一小撮儿国家里,绝大多数情况下死刑也仅仅适用于最严重的暴力犯罪。

中国是死刑超级大国。2010年除中国外的其他国家至少有527例死刑被记录在案,中国执行死刑的数字属于国家绝密,但据学者和人权机构估计,每年大约有8000人被执行死刑。但中国也在减少死刑。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2007年)中提到,我国现在应逐步减少适用死刑,“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2011年废除13项非暴力死刑罪名。这些都是限制死刑的努力。

也许对暴力犯罪废除死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对所有非暴力犯罪,应该尽快废除死刑(目前中国仍有31项非暴力罪名可处死刑)。是以极刑维护畸形的金融垄断体制,还是以此为契机启动改革破除旧规?中国到底奉行慎杀还是滥杀,吴英案或成为一个检验。回首过去的司法实践,经不起时间检验的死刑案件太多太多了。确立杀人指标的“镇反”时代和抽疯式的“严打”期间,自不必说。近年见诸报端的就不胜枚举。无罪的聂树斌、滕兴善,杀了。正当防卫的好公民曹海鑫,杀了。发现尸体去报案的18岁小伙呼格吉勒图,杀了。基本上可以认定是精神病人的邱兴华,杀了。喊了几句话的荆中秀,杀了。受刑讯逼供被黑社会的樊奇航,杀了。现在又来杀吴英。甘锦华案,疑点重重,死刑;承德陈国清案,子虚乌有,死刑;夏俊峰案,正当防卫,死刑;吴英,被控罪名根本不成立,死刑。——中国司法像“镇反”和“严打”那样,杀红眼了吗?

吴英案发生在不可阻挡的历史洪流之中。和我们一样,吴英是弊端重重的制度中的行动者。她听到死刑判决时的绝望和无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绝望和无助。我常常想象,在被押赴刑场的路上,与我同龄的聂树斌的内心世界。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聂树斌。同样,吴英的生命也是和我们每一个人有关的。问题仅仅在于,这一次,我们有能力阻止司法成为谋杀机器吗?或者仅仅在于,我们的后代在回顾吴英案时,看到的是我们的呐喊呢,还是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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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22: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28日下午,广厦控股集团向21世纪网发声明。以下是声明全文:

针对媒体最新报道,称广厦控股楼忠福家族卷入了吴英案后续资产处理一事,广厦控股特严正声明: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楼忠福家族与吴英案无任何牵扯;2.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瓜分吴英案后续财产之事;3.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留追究吴英父亲炮制谣言,恶意中伤之法律责任的权利。

浙江女富豪吴英非法集资案长期以来备受关注,吴英父亲吴永正近日在接受采访时,十分坚定地把矛头对准了浙江东阳的另外一个豪门——控制着上市公司浙江广厦楼忠福的家族。

吴永正指控楼忠福家族参与了对吴英资产的瓜分,并且由此怀疑吴英的入狱与楼忠福家族有直接的关系。他表示,吴英的本色集团旗下的本色酒店,在拍卖时,被楼忠福的弟弟楼忠华以450万的价格拿下,转手以780万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姓沈的老板。

楼氏家族与吴英案到底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联系,东阳楼家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力?凤凰网财经《当事人》栏目独家对话吴永正,听他详细讲述。

在吴永正的讲述中,一个东阳的实际控制者,一个庞大的家族渐渐浮出水面。

以下为对话实录:

凤凰网财经:您指控楼忠福家族参与了对吴英资产的瓜分。我们看报道写得并不是很详细,您能不能详细和我们谈一下?

吴永正:这个事情呀,我现在就是要捅这个马蜂窝。我要还吴英一个清白,我相信全世界有正义感的人,都会支持吴英。

凤凰网财经:我看到报道中您说本色酒店在拍卖时,被楼忠福的弟弟楼忠华以450万的价格拿下,转手以780万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姓沈的老板。

吴永正:第一手资料我现在没有,但是我可以99%确定都是他拿走的。

吴永正:楼忠华手上的人命有好几条了,被他整死的人。很多东阳人都知道,99%的东阳人都知道这个事情。

吴永正:其中撑腰的人就是楼忠福嘛,因为他是他弟弟,别人不敢。

吴永正:楼忠华年轻的时候是偷钱出身的,我还不知道他们这些人!楼忠福也是偷钱出身的。

吴永正:我这个手机被有关部门监控了。

吴永正:我知道他早就把我的手机给监控了,知道我的动向,我很清楚这些事情,我不怕他,监控就监控吧,你敢把我怎么样。你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吗?

实质上,从吴英这个事情发生之后,前段时间在一年之内我是保持沉默的。很多事情我在没弄清楚之前,我不会多说。但是有一点,我相信吴英不是骗子,不会去害人。这个我是相信的,正因为她做人正直,我才能坚持四年五年来支持她。如果吴英确实是骗子的话,哪怕她是我女儿,我理都不会理她。

所以我现在也可以公开的说,这段时间有人警告我,让我小心一点,我不怕的。在这个非常时期,我吴永正一旦出事,就是他们整的,我是公开的就说了。我不怕捅马蜂窝,人总有一天要死的,我怕什么,只要事情做的正直。

他们很多人已经来吓唬我,我说我不怕的。但是我要奉劝他们一句,在这段时间我一旦出什么事情,都是他们整的,报复的,我就直截了当的这样说。

凤凰网财经:按您的说法,楼忠华除了把酒店拿下转手卖了之外,还有没有做其他的事情?

吴永正:其他的事情虽然都是参与,但是很明显,吴英绑架事件等都跟他们有关。只是说还没有捅开。

凤凰网财经:您具体指什么?

吴永正:绑架这个事件,我认为,这是有预谋的阴谋。

凤凰网财经:二审的判决结果,您预期大约什么时候出来?

吴永正:现在还没有。

前段时间我们律师来过,也问过省中院,省中院现在只是说,现在还开不了庭。至于说什么时间开庭,据说这是秘密,不能随意告诉你的。我也可以理解,因为好多法官,应该把事实查清。至于其中的细节,它肯定不可能像任何人说的。这一点我也理解的。

6 月29日,东阳市公安局多名负责人集体接受中新网独家采访,通过本网首次全面向社会公开东阳对吴英和本色集团资产处置的所有情况,内容涉及吴英座驾法拉利跑车的下落、东阳警方人员到底有无私下拥有本色集团部分豪华车辆、警方如何处理吴英所报“绑架案”等众多敏感问题,这也是这些敏感问题首次由中新网向外界 “揭秘”并权威发布。

6月28日,有多家媒体曝出吴英父亲吴永正指责浙江省东阳市政府和公安局存在违法随意处置吴英和东阳本色集团相关资产嫌疑、上市公司浙江广厦股份的楼忠福家族存在插手或介入吴英资产处置嫌疑的新闻,引起公众种种猜疑。事实真相到底如何?中新网记者当日赶赴东阳探究。

吴英案债权人在推动资产处置工作

中新网记者跟踪采访吴英事件时间已经长达6年之久,认识吴英父亲吴永正也已经4、5年。这期间,吴永正事实上已经多次向记者谈起,他怀疑或者说他就很肯定地指认东阳市政府和公安局这几年一直在违法随意处置吴英和东阳本色集团的相关资产。

据记者所知,吴英和东阳本色集团的资产主要是三大块:房子或购买的房产、众多车辆尤其是豪华小车、商铺门面(包括酒店)。

东阳市公安局分管经侦的副局长陈华胜、经侦大队长吴卫华,以及东阳市公安局政治处、法制科的几位相关负责人集体接受中新网记者的采访。他们在谈到之所以要及时处置吴英和东阳本色集团的相关资产,是有客观原因的。客观原因就是:1,部分资产在快速贬值,及时处置才能保值,挽回损失;2,吴英案债权人和商铺门面房东(本色集团欠着房租,所以也可说是债权人)在推动这项工作,他们有这方面的强烈呼声和要求。

本色集团开了很多商铺,这些商铺门面大多都是本色集团租来的,每天都在产生租金;有些门面租期到期了,房东要把房子转租给别人。当时警方与吴英的家属吴永正联系,通知他和房东结算,把房间里的物品清理出来和房东协商清楚租金等等。这些事情他没有做到,房东有意见,就经常跑到东阳市公安局反映情况。本色集团的车辆作为资产被查封后,存在资

产损耗。车子由于更新快、降价快、有使用期限,所以贬值很快,损失比较大,如果闲置几年不使用,肯定就报废了。吴英案的很多债权人(很多是义乌人)也知道这个情况,他们多次主动跑到东阳市公安局反映,提出要求,要求警方和政府及时处置拍卖这些车辆。

之后,金华市公检法也出台了一份文件,专门针对此类案件里的车辆之类资产做出规定:车辆等贬值快的资产应及时、抓紧处理,尽可能地将资产保值。

本色集团的房产未拍卖且在升值

吴英父亲吴永正多次和中新网记者谈到,吴英当时很有远见,很有投资眼光,购买了不少房产,这些房产包括吴英在东阳“博大新天地”、“希宝广场”等楼盘大规模下单购买的套房。这几年房产价格上涨快,假如这些房子现在还在,起码值好几亿了。言下之意,他怀疑这些房产也已经被东阳市政府和公安局处置了,或者是下落不明不知归谁了。

记者和东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谈到这个问题时,他们很肯定地说:“我们没有处理房子,一是房子的保值、升值可能性比较大;二是和租来的商铺门面不同,这些是吴英她自己的房子,没有房东去赶她,所以也没有房东来找我们。”

而据记者了解,这5年多来,东阳的房价确实已经上涨了很多。

资产处置多部门参与共同商量

吴英父亲吴永正多次和中新网记者谈到,他怀疑东阳市公安局在处置吴英和东阳本色集团的资产中是暗箱操作,里面有猫腻的。

东阳市公安局负责人对记者说,整个处置工作并非只有东阳市公安局一个部门操作。眼看着吴英和东阳本色集团的部分资产在一天天的贬值,2007年,东阳市成立了“专案指挥部”,指挥部有东阳市纪委、法制办、审计、财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相关人员。

东阳市公安局负责人对记者说,“专案指挥部”在对这些资产进行评估、清点搬迁、委托拍卖、清理展示等所有工作都是由各个部门共同参与的,绝对不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再说还有纪委的同志全程参与和监督。对资产处置每一个环节的所有处理意见和方案都是拿到指挥部会议上由大家共同发表意见后形成一个统一意见后集体决定的。“每次会议都有会议纪要的。”

“那时我们都认为:我们也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把自己牵扯进去。”东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至于“专案指挥部”对吴英和东阳本色集团的资产处置后的那些钱,都已经及时存入一个统一的银行账户里,不得动用,而不是如吴英父亲吴永正所怀疑和指控的的“不知去向” 。

法拉利跑车还在停车场据称已贬到几十万

6 月28日,有媒体报道称:吴父告诉记者,2006年、2007年两年间,吴英购置了大量汽车,大约有38辆,价值约有2000多万元,很多车买了都不到一年。但最后其中32辆被拍卖了,拍卖所得390多万元。吴英在《上诉材料》中提到,她曾以375万元人民币购入法拉利跑车一辆,以做旗下婚庆公司的婚车之用,但据吴永正称,在资产处理过程中,这辆车下落不明。

6月29日,东阳市公安局负责人对中新网记者说,吴英和本色集团的车辆总共查封车辆的数目是41辆,目前已经被拍卖掉30辆,还有11辆没有拍卖。

在东阳市公安局负责人几位负责人的陪同下,中新网记者在“东阳市公安局停车场”见到了目前未被拍卖的几辆吴英和本色集团的豪华小车:一辆是宝马750(据说买来是价格是150万元),一辆是宝马越野,当然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那辆吴英自己开的法拉利跑车了。

几辆豪华小车上面都布满灰尘,一些部位已经生锈,有两辆的轮胎已经瘪了。那辆法拉利的轮胎倒还有气。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长吴卫华告诉记者,对这辆最好的车他们倒还经常过来给轮胎充充气,但也不能阻止这些豪华车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快速地贬值。“有些人说,这辆法拉利现在可能只值几十万了。”

“你们把这辆法拉利开出去兜风过吗?”记者开玩笑地问。

“没动过位置,这种车,假如开出去,整个东阳马上就知道了。”吴卫华也笑着说。

中标者抱怨买这些车“没花头”

吴英父亲吴永正对一家媒体记者说:“这些车子即便算上折旧费,也不会一年内缩水1700万元。拍卖现场不让我进去。现场有100多个警察守线。”

据中新网记者目前调查到,吴英和本色集团的车辆总共查封车辆的数目是41辆,目前被拍卖掉的只有30辆,拍卖所得是390万元,还有11辆没有拍卖,未拍卖的车还包括最豪华的法拉利跑车和两辆宝马。

东阳市公安局负责人告诉中新网记者,对这些车辆的拍卖整个过程,所有“专案指挥部”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参与,互相监督,并完全按照纯市场行为操作,目的就是尽量让这些车子卖到最高价。而且事实上,东阳本地好几个民营企业家也积极参加了竞拍。

为了让这些车辆卖到最高价,“专案指挥部”做了大量工作:首先对拍卖公司进行“投标竞拍”,对报名的5家拍卖公司进行选择,挑选佣金出价最低的那家拍卖公司,以增加拍卖所得;对所有车辆加油、清洗等简单的美容;在金华、义乌等地媒体发布拍卖公告,以吸引更大范围的老板、企业家来竞拍这些车辆。

尽管这样,因为这些车辆实在搁置太久了,好多车辆还是没有卖成较高的价格。尽管如此,一位拍走车辆的竞拍者(东阳本地一家公司老总)还是当场抱怨说:“价格抬得太高了,一点花头没有了。”

东阳市公安局负责人还说,按照相关拍卖法,拍卖现场只允许报名竞拍者本人及伙伴若干名进入。

东阳警方称没有任何民警在开这些小车

吴英父亲吴永正曾向中新网记者单独透露:他怀疑东阳市公安局有一些中层干部私下在开本色集团被查封的那些车子,还有一名局领导还购买了两辆这种车,其中一辆还送给了情人。

对此,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华胜明确表示这纯属无稽之谈,东阳市公安局的任何民警既没有私下在开这些小车、没有内部处理过这些小车,也没有去竞买竞拍过这些小车,目前也没有拥有这些小车。他们说,假如吴永正真有这方面的真凭实据,可以向东阳或者上级相关部门举报。

“绑架案”没有办法认定

6 月28日,有媒体报道称:2006年,吴英的债权人杨志昂表示有一笔美元的生意要和吴英谈,并以合作伙伴为由辗转温州、杭州、马鞍山几个地方。就在马鞍山的南湖宾馆,他们绑架了吴英。据北京东卫律师所的吴英调查笔记显示,参与这次绑架的有浙江阳光事务所律师律师杨志昂,杨志昂的哥哥杨卫陵,杨卫陵的老婆,义乌市政府工作人员;杨志昂的外甥高宇,有杨志昂嫂子的妹夫,另外还有三四个吴英不认识的人,(在之后吴英的上诉材料还提到两个人,朱丽雅和楼林盛)。此次绑架前后一共九天,吴英表示,自己被拿走的东西包括:3万多现金,价值50多万的伯爵手表一只,翡翠一致,本色公司公章、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货款正、银行卡共20多张,还有300多万的银行汇票一张,另外杨志昂还强迫吴英在多张空白A4纸签字,并让吴英抄写了一些委托书、收条。

吴英父亲吴永正也曾向中新网记者说过此事,还称这次绑架是吴英命运的转折点,当时吴英回来后马上就向东阳警方报案了,但不知何故,东阳警方一直没有立案,也一直没有任何说法。

对此,东阳市公安局的几位负责人透露说:当时东阳警方接到吴英报案后,马上对吴英指控的杨志昂、杨志昂的哥哥杨卫陵、杨志昂等人随行的司机等几人进行多次询问。这几人都承认他们为解决与吴英的债务问题那几天确实在一起,但绝没有限制吴英人身自由的行为和事实。后来,警方又向吴英调查。经过一番调查,一直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些人有限制吴英人身自由即绑架吴英的确凿证据,这样一来,吴英被绑架的事实证据就一直无法认定。“杨志昂自己就是律师,证据这方面肯定懂的,做事情肯定不会那么明显的。”

“后来杨志昂自己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07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逮捕。我们又马上对他进行绑架案方面的询问调查,还是没有找到相关证据。”东阳市公安局的负责人说。

“本色”酒店直接由沈老板“买”得,中间未曾易手

吴英父亲吴永正曾向中新网记者单独透露:东阳市政府和公安局在拍卖本色概念酒店中,被楼忠福的弟弟楼忠华以450万元的价格拿到,然后以780万元转手卖给东阳本地一个姓沈的老板。

在东阳市公安局的帮助下,中新网记者见到了这位姓沈的老板。这人叫沈继红,1974年生,东阳马宅人,他本人现在名片上称自己是“百特概念酒店总经理”。据他向中新网记者透露,他以前是做租车生意的,当时他看到报上关于本色概念酒店要拍卖的广告,就找到拍卖公司报了名。

沈继红告诉中新网记者,由于当时正值金融危机加上该酒店装潢特异并存在租金问题,第一次拍卖公告出来后,只有一个人报名,他没有参加;第二次拍卖公告刊登后,也只有他一人报名;由于相关拍卖法规定,只有一人报名竞拍,不能举行正式拍卖,后来,他向指挥部提出协议转让的要求。

东阳市公安局和沈继红向中新网记者出示了“专案指挥部”与沈继红双方于2008年12月19日签定的一份《协议转让协议书》。这份《协议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 “专案指挥部”先将本色概念酒店经营权及当时酒店内物品以450万元价格拍卖,如拍不成,再以这个价格转让给沈继红。

沈继红接着又向中新网记者出示了一份他与“楼正其”于2009年1月1日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楼正其”其人,据东阳市公安局负责人和沈继红向中新网记者介绍,他就是本色概念酒店那栋房子的房东,还是东阳某村的“村长”。

这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沈继红租赁这栋房子期限是9年,从2009年初一直到2017年为止。沈继红还得付清本色集团拖欠房东楼正其2008年度的房租46万元多。2009年2、3月份,沈继红做好了营业执照,并给酒店取了个新的名称。

从这整个过程来看,本色概念酒店的经营权是由现在的经营者沈继红直接受让的,这栋房屋也是由房东楼正其直接租赁给沈继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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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22: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ansan 于 2012-1-28 22: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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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一笑:
为什么大家都呼吁免死的,偏偏要判死刑。而民意都认为该杀的穷凶极恶之徒,却偏偏可以不死,还有N多专家出来辩解。 || 梁春华: 她死在“坦白从宽”,“检举揭发”上面。她如果死了,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耻辱。

葛人杰:
[转]不承认【民间借贷】,用【集资】来调换【民间借贷】的概念,这是很不错的偷梁换柱的艺术手段。通过这种方法,使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体制下打击民间金融活动有了一个合法的依据。

延安农夫:
吴英本无罪,只因在国内!中国陷阱多,投胎需谨慎!


一个年轻女人,只不过是向亲戚朋友借了些钱做买卖,又不是不还,却被判死刑。那美国欠我们3万亿美元不还,为什么不去灭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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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08: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吴英是我国金融垄断体制的牺牲品,我为她而难过!更为国家金融体制的缺失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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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09: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弱肉强食!!!!!!!!!!!!!温州的非法集资怎么政府埋单?
出售:地板、移门、套装门、集成吊顶、整体橱柜、衣帽间及相关产品订做、批发,电话:618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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