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导致难产及或危及母婴者,称高危妊娠。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孕妇患有各种急慢性疾病和妊娠并发症,以及不良的环境、社会因素等,均可导致胎儿死亡、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先天畸形、早产、新生儿疾病等,构成较高的危险性,从而增加了围产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凡列入高危妊娠范围内的孕妇,就应接受重点监护,尽量降低围产期发病率及死亡率。 高危妊娠一般由孕妇和胎儿两方面的因素构成: 孕妇方面的因素:孕妇患有内科疾病,如高血压病、心脏病,以及产科危征如肾炎、糖尿病、妊高征及骨盆狭窄、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初产妇年龄大于35岁;孕妇体重小于45公斤或大于85公斤;孕妇有过不良生产史(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史)者。 胎儿方面的因素: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巨大胎儿、胎位不正、胎儿脐带绕颈、过期妊娠等。在产前检查时,医生如果发现孕妇有上述异常情况,并确定属于高危妊娠,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消除或减轻症状。对于胎位不正的孕妇,如果经过矫治后胎位正过来了,可以不提前住院待产。 一般属于高危妊娠范围的孕妇,即使症状减轻或消失,医生也都会建议提前住院。这是因为,在子宫收缩、胎儿娩出的整个分娩过程中,产妇会处于极度紧张的精神状态和机体变化状态中,如果还伴有高危妊娠,就容易使病情恶化,如患妊高征的孕妇,在怀孕晚期如出现头痛、头晕、胸闷等症状,就应该立即去医院检查;如果发现尿蛋白有加号、浮肿等现象,会更增加分娩时的危险性,所以必须提前住院待产,以便发生问题时可以由医生及时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在怀孕28周以后,如发现阴道出血,经医生检查没有发现子宫颈糜烂、子宫颈息肉等病症,则很有可能是前置胎盘或胎盘早剥,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大出血,会给产妇和胎儿带来生命危险,所以,也必须提前住院。另外,有些高危妊娠的情况比较严重,处理有难度,如胎儿溶血症等,必须提前到医疗技术条件比较好的医院住院待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