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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刘,在安徽上大学。11月份去广州看亚运,为了省钱,联系到一个广州的沙发客网友,她那免费提供住宿。结果在她家遭到暴打,左脚腓骨被打断。有冤无处申。
经过:
11月12号下午我到广州,见到沙发客网友张女士,当晚直接去到她家,她睡主卧,我睡客厅沙发,确实是“免费给我睡”。
13号我独自去看的比赛。因为第二天就得回安徽,为表谢意,当晚请张女士吃饭。后陪她逛上下九,回到她家约十点多。中间任何言谈举止都没越过朋友礼仪界限。
13号晚十一点左右,张女士出差的老公突然回到家。因我藏身衣柜,被当成奸夫,遭到近十分钟的暴打,致我脑部,胸部和背部多处於伤,左脚腓骨骨折。
冤情:
1、张女士年纪比我大,之前QQ里都是称她张姐,我发过照片和视频给她进行验证,但我没见过她。见面后,才知道她既漂亮又热情,但自始至终,我们无任何肢体接触。
2、我并不知道她已婚而且一直和老公住,更没想到的是:张女士竟从未向其老公交待我作为沙发客入住她家的事情!
3、当晚房外有人敲门,张女士很紧张,把我藏入衣柜,我不知道她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慌乱之中我还是藏进了衣柜。
4、我没想到敲门进来的竟是张女士的老公!她老公出差提前回家了!
5、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我在衣柜里被发现之后,不由我任何解释,迎面就是一顿暴打,殴打其间,张女士竟无一句解释和半点劝阻!!!
我冤吗?
我能怪谁?怪张女士,还是怪他老公?只能怪自己,轻信天下有免费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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