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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在限购、限价、限贷等一系列政策的调控下,2011年5月1日,又实施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该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 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明码标价就意味着“开发成本”的公开,那么开发商的“开发成本”有哪些呢?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就其用途来说,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 1、土地、土建、设备费用。这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主体内容,大致占总成本 的80%左右。 2、配套及其他收费支出。主要是指水、电、煤气、小区绿化和道路、大市政 和公建配套费。一般占总投资的10~15%。 3、管理费用和筹资成本。如何把这部分费用核算好,对正确计算开发成本、 体现经营成果,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房一价目的就是要求商品房价格透明,但为什么在执行中会这么难?这还是与市场环境有关,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有房不愁卖。卖方市场的地位不改变,开发商的服务意识就不会提升,购房者也别想享受“上帝”的待遇。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惩戒力度不够大,开发商违规成本远低于获利,那么一房一价的规定就会形同虚设。” 楼市历经多次调控,虽有成效,但“抗药性”也很强。事实上,一些地方早已实施一房一价及打击囤地、捂盘惜售行为的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一些开发商拒不执行或者在执行中大打折扣,监管部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虽然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的许昆林说什么:“我们绝不会让《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表明中央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但这些年房市屡屡被调控,结果却是越调越高。对房产销售的规范,也不是一年两年,动辄上百万元的房产交易,其规范程度还不如卖日用品的超市。《价格法》规定得很明白:明码标价。那边,超市商品刚被允许不用每件都贴价签;这边,房地产还不能做到明码实价。 古人说:“药弗瞑眩,厥疾不瘳。”不下重药,病不会好。如今的价格公示,连行政干涉都谈不上,只是在要求明码实价,规范市场交易程序,却还有人敢以身试法,这就是在挑战执法者的决心了。 楼市调控从明码标价着手执行能行吗?你对此有何感想,请畅所欲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