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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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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后害怕暴露杀人灭口
“我没钱生活。”这是他供述的犯罪动机。魏某说,他在老家安徽开过黑车,对出租车行业比较了解,他就想着去抢出租车司机,弄点钱花花。为此,他和妻子康某说了一下,见妻子没反对,他就开始准备。
2011年12月1日,他开着自己的车子,载着妻子和年仅4岁的女儿,驶上了来南京高淳的路。其间在一处路段,他将自己的车子停好,搭乘长途车进入高淳,并找了一辆出租车,坐了进去。这辆出租车的驾驶员,就是水翔。
“我就是想抢劫,从没想到要杀人。”魏某说,两人在上了水翔的出租车后,魏某瞅准时机,掏出匕首抵在水翔的腹部,逼其就范。水翔很配合,将身上的钱一共1000多元都交了出去。之后,这辆车继续驶往安徽方向。次日凌晨,行至魏某自己车子停的地方时,魏某下车,将水翔五花大绑后扔到自己车子后部,魏某驾驶车子继续前行,康某驾驶出租车,两车一前一后,想找个地方将出租车摔掉。
当车子行至一处地段时,因天色已亮,水翔用脚猛踹车子后门求救。魏某害怕暴露,到附近一家五金店,花5元钱购买了一根细铁丝,将水翔勒死了。
妻子当庭否认曾参与杀人
昨天的庭审现场,从开始至结束,一片唏嘘声。旁听席上,除了几名记者外,全部是受害人的家属,他们对于这对凶手夫妻,表现了极大的愤怒,而听到凶手讲述杀人细节,都禁不住抽搐、哭泣。根据检方的指控,魏某和妻子康某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系共犯。
在庭上,当检察官宣读完起诉书后,询问康某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属实时,一连问了几遍,但康某似乎听不懂,毫无反应。对此,主审法官表示,鉴于康某系文盲,不识字,有可能对于书面的称呼和说法听不懂,因此,要求检察官和辩护人包括法官,都尽量用通俗的话询问康某。
为此,检察官转化问法,询问其刚才的指控“是不是真的”,对此,康某终于做了回答,“不是真的,是假的。”
康某表示,她知道丈夫要去抢劫的事情,但是,并不知道其杀人的事情。康某说,当时,她正坐在车子的前排,女儿睡着了,她抱着女儿睡觉,没有看到车子后面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但检察官指出,在此前接受调查时,其供述承认和魏某一起杀人的事实。对此,康某称之前的事情不清楚。
对此,其辩护律师指出,鉴于其是文盲,应以当庭陈述为准,因此,为其对于故意杀人一项做了无罪辩护,希望法官调查。
此案中,最让人不解的一个情节,就是魏某夫妇作案时,一直带着一名年仅4岁的女儿。为什么作案还要带着孩子?对此,法官也数次发问,但是,魏某和康某要么就是不回答,要么回答得令人匪夷所思,“我没觉得有啥影响。”
检察官面对这一回答,异常愤慨,当庭指出两人的犯罪行为,“令人发指!”检察官质问说:“4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她将在你们犯罪的阴影中生活一生,你们难道就没有想到,你们的行为将给孩子造成多大的伤害?”
对于检察官的质问,康某一脸呆滞,魏某也只是低头不答。
丈夫嘴角带微笑自请极刑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魏某表现得很不以为然,他说,抢劫和杀人,都是他干的,他愿意承担责任,恳请法院判处其极刑。同时,他也恳请受害人家属谅解。
检察官表示,魏某尽管表明了自己的认罪态度,但并不诚恳,“其在回答问题时,嘴角还一直带着笑。”
就在被带离法庭的最后一瞬间,魏某又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但是,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成了这样的人吗?对于让我成为这样的人的人,你们管得了吗?”
法官就此继续询问,“那你来说说,谁让你成为这样的人的?”但是,魏某却再也不愿意多说一句话,直至被带出法庭。
而对于康某,辩护律师提出,鉴于其还有个四岁的女儿要照顾,恳请法院从轻判处,给孩子一个简单的家。
至于康某的女儿现在何处,康某夫妇称不清楚,法官说会去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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