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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局长的话让人不寒而栗!
作者:李新月 2012年07月26日 我要评论 打印
北京公安局长的话让人不寒而栗!
白小俊1988年授中校军衔(已退役)。
现为中国三维动画先驱和影视电脑特技行业领军人;天方电脑特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称,利用网络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现行体制的,情节轻微的予以公开警告,情节严重的要严厉打击。这番言论让网上的批评者不寒而栗,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因言获罪。1988年被授中校军衔(已退役)白小俊则联想到的是“恶攻罪”。他忍不住撰文为人们介绍渐行渐远的“恶攻罪”历史。以下是原文:
现在很少有人知道什么叫做“恶攻案”,我估计傅局长也不一定知道,不要看他是公安局长。
早年,我在军队保卫部工作,那时候刚刚粉碎四人帮,国家进入拨乱反正时期。当时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大规模地平反冤假错案,尤其是所谓的“恶攻案”。
什么叫“恶攻案”?全称叫做“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伟大的共产党、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案件。只要你的言论和文字触及了上述四项中的一项,就构成犯罪,而且是重大犯罪,要从严从快从重打击!1968年,中公部发了个“六条”,将“恶攻案”的对象扩大到周总理、江青等6人,凡是攻击周、江等6人的也算是“恶攻”犯罪。
当时国家还没有刑法,主要是依据建国初期的《镇反条列》和后来的《公安6条》,由党委(军队)和地方革委会开会研究后就判刑,罪名是“反革命罪”,简称恶攻罪,一般判处3--15年徒刑,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可以判处死刑!没有申诉,没有复查,没有律师,开完会就收监;定了死刑的,第2天拉出去游街示众,直接毙了。
文革期间发生了大量“恶攻案”,大批百姓和党内、军内同志受到错误打击。怎么才算是犯了“恶攻罪”呢?按当时标准和做法,只要说过一句话或写了一个句子,就可以定罪。
打到四人帮后,全国第17次公安工作会议就公安战线拨乱反正、特别是纠正“恶攻案”等文革遗毒做了重要部署;邓小平、胡耀邦等中央领导也在多个重要会议上对所谓“恶攻罪”进行了严厉批驳。我当时参加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根据中央指示,凡是“恶攻案”一律全面推倒,彻底平反!1980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诞生,在法律上彻底否定了所谓“恶攻罪”。
30年过去了,国家有了长足的进步,法制也在走向健全和成熟,突然听到有人重提“恶攻罪”,异常惊讶!而且说这话的不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老百姓,而是北京市公安局长-----执法机构的头头!这让人感到毛骨悚然,难道温总理预言的文革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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