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文昌派出所 于 2012-8-31 16:49 编辑
情 况 说 明
2012年6月23日晚18时左右,文昌派出所接警称:金凯大都会有两住户发生纠纷。接警后,值班民警王华兵、姚广斌、何舟第一时间出警,迅速到达现场处置警情。出警现场后,出警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和现场证人带回所里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胡仲翔坐在家中地上声称自己头昏,出警民警现场拨打120将胡仲翔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经查,当天晚上18时左右,徐文发一家五口人在其大姑爷王兆祥家中吃饭。因二楼聚餐造成地板声响,一楼住户夏小庆站在一楼院内咒骂二楼住户,在二楼亲戚家中吃饭的徐文发与夏小庆发生口角,双方发生争吵。随后,徐文发下楼与夏小庆丈夫胡仲翔发生争吵,二人在厨房互相拉扯推搡,随后徐文发家人下楼及时将双方劝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本着当事双方自愿调解的原则,民警于2012年6月28日上午召集当事人徐文发、胡仲翔在文昌派出所纠纷调解室进行调解。当事双方经民警工作,自行协商并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表示各自承担自身医药费和损失,并当场在治安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特此说明。
桐城公安局文昌派出所
2012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