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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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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
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通告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为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严禁任何窃电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团伙作案、流窜作案以及制售传播窃电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使用中的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不得移动、损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及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不得危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安全。
四、严禁非法收购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废旧金属收购业主要严格遵守站点备案、物品登记、流向查验和情况报告等制度,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隐瞒、包庇。
五、严禁在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区内违法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外力损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行为,违者依法严肃查处。
六、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七、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奖励:
(一)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的;
(二)与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有效防止重大案件和事故发生的;
(三)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的。
举报电话:110
安庆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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