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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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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路媒体频频曝出针对小学生的校园性侵案,令人嗔目震惊。继海南某小学校长带小学生开房成为舆论声讨焦点后,媒体又披露了广东湛江雷州市英利镇某小学校长郑某波涉嫌强奸两名女生、河南南阳市桐柏县一名56岁小学教师性侵十多名小学女生等事件。对于性侵幼女的此类禽兽,司法应该严惩,以示警醒,否则愧对孩子,愧对父母,愧对公众。此外,校园性侵幼女案为何呈现高发态势,全社会必须深刻反思。
一、学校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通常只关注学生的分数,特别是小学。因此,学校只注重对学生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传授,其他如心理健康、法制教育等学科若有若无,教师可上可不上,学生可学可不学。此外,学校也好,教师也好,总是强调学生要遵纪守法,要听老师的话。说到底,就是对学生进行灌输教育。在这种教育环境中成长的孩子,自身权利意识会比较淡漠,会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种教育难以让学生成为有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公民。而当这些意识缺乏,侵权事件也就不可避免地一再发生。
教育要引导学生向善,但不等于不告诉学生现实中的不端现象。告诉学生这些,一则是要求学生遵纪守法,二则就是让学生保护自身的权利。这其实就是法制教育。而具体到性侵案,就必须切实推行中小学生的性教育,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二、家庭教育的缺位。此等悲剧的发生,往往与家长的教育和疏忽大意有关。一方面有不少家长告诉孩子,在学校里要听老师的,要相信老师是为学生好。另一方面监护人员的监护不力。这就淡化了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给图谋不轨只分子以可乘之机。
父母教育孩子做个遵纪守法之人的前提应该是懂得自我保护。父母外出打工一定要为留守女童选择好合适、尽责的监护代理人。作为监护人,应提高警惕,留心女童的学习和生活,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对策。一旦发现女孩被性侵后,及时报警。否则时间久了,证据也会消失,不法分子很有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或者,如果不报,很有可能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孩子继续实施侵犯,造成更大伤害。很多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为了达到目的,往往采取暴力或者以语言相威胁,逼迫孩子就范。事发后,孩子的心理往往会受到重大伤害。因此,事发后,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或者孩子的父母应给予她们精神上的鼓励和引导。
三、教育者人性的丧失。师生本应该是父女关系,学校本应该是一个育人之所,如今却成了极个别人施以暴力之地,他们给学生的心灵种下罪恶、恐惧的种子,湮灭了本应光明美好的童年岁月,把恶梦带给了孩子和她们的父母。他们的良心何在?人性何在?
四、教育主管部门的漠视。为什么有些性侵案中的教师对于学生的性侵长达数年?一个原因是由于农村教育中对性教育和法律维权教育的不重视,学生不敢反抗老师,学生更没有意识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使得每次事件不被察觉,另一个重要原因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漠视。所谓家丑不可外扬,照顾面子,等待改过,私事私了······
校园性侵案已经不止一次发生在我们学前教育阶段、小学教育阶段以及中学教育阶段。 一旦被曝光都是严重事件,虽然有关人员被问责,但是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对于学校类似事件的频发,唯有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真正重视学校教育的管理,广大学校重视自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群体正视自己的行为以及家长懂法护法,学生群体也要有意识去保护自己、爱护自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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