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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是您将儿子送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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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17: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高级营养师 于 2013-8-31 17:17 编辑

《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走红:是您将儿子送上被告席

8月31日消息,近日李某某案庭审引发高度关注,其母梦鸽为了证明儿子无罪四处奔走。



在30日晚11时19分,“思想汇聚人生”在微博推荐了一封信,标题为《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这封信称将李某送上法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公诉人,而正是他的母亲梦鸽女士。截止记者发稿时,这条微博已经转发达3万多次,评论4千余条。



据悉,这封信是以一名父亲的口吻写的,这位父亲表示心中理解梦鸽的“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但是同时也直指梦鸽慈母败儿,骄纵放任李某某。并举出相应作证,说:“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在信件末尾还直接批评了梦鸽在法庭上的丑相,指她“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对于这封《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



@suki龚:执迷不悟的母亲,所以毁了自己的孩子。

@偶尔也是缘:养不教父之过,为何不说是李父的错呢?

@黄雅Celia:过分溺爱的恶果

@任志强: 子不教,父之过。

@阿狸的小屋007:慈母多败儿,说的一点都没错 。子女不能过份的溺爱和娇惯,这样只会害了自己的孩子。

@JC的阿勇:不管是大人和小人,对自己的行为,都要有担当和负责。但不能总是犯同样的错误,这就有问题了。责任应该在被告方家长。



《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全文:



梦鸽女士:



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也许只是个孩子(抱歉,我只能说也许),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禁止儿子和朋友喝酒,但不会让他夜里12点还和朋友厮混于酒吧,也许我不能把他绑在家里,但至少我不会给他去酒吧消费的钱。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因为轮奸被抓,我会羞愧至极,因为我没有给他正确的性教育,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不会再固执的告诉儿子,你没错,都是别人的错。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是支持他开车,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儿戏而已,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我摆平的。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劳教,出来后您又给他买了辆新车,在他眼里,被劳教不是惩罚,相反还能得到奖励。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流连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为您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



梦鸽,您的儿子拒不认罪您是支持的,因为您还在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评价,相信法律会给出最后的评价。

还是那句话,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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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18: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惯儿不孝 !

    等梦鸽老的时候 ...    李某某会说你怎么还不死 ?  真是拖累我不能干大事业 .

诺贝尔终身潜水奖 . 奥斯卡最佳隐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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