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自9月25日起,我市正式启动中晚稻(含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到2014年1月31日结束。 上级批准我市第一批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6个,分别是:青草香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桐城市粮食储备库、陶冲分站;孔城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石南分站;新渡中心粮站罗岭分站、练潭分站;新运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吕亭分站。
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5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50元,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即中晚籼稻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粳稻杂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为2013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每市斤 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为认真做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把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市粮食局要求青草香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粮食购销企业要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中晚稻收购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政策,坚持明码标价、依质论价、不打白条、优质服务,严密各项业务手续制度。中央储备粮安庆直属库、市粮食局、市农发行将加强对委托收储企业执行收购政策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收购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收购市场环境,让农民卖“明白粮”、“满意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