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定药店卖“打胎药”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药店卖“打胎药”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新安晚报记者近日了解到,我省将进一步严格药品分类的管理,杜绝不凭处方就能售卖处方药的行为,特别是终止妊娠的药品,如果发现将被重罚。
据介绍,我国对于药品分类的管理,是为了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危及健康乃至生命。我省将把药品分类管理纳入明年工作重点,杜绝不凭处方随意售卖处方药行为发生。
“处方药的管理中,特别是用于避孕、终止妊娠的处方药更要严管。”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米非司酮等用于避孕、终止妊娠的处方药,只能销售明确标注有OTC标识的非处方避孕药。药品批发企业需要在计算机系统中设置拦截功能,防止米非司酮等用于避孕、终止妊娠的处方药,销往零售药店或未获得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和个人。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将按照规定,直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此外,对于网上药店,同实体药店管理要求和处罚原则一致,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米非司酮等处方药。一经发现,取消互联网销售资格,同时吊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记者 吴碧琦)
用“打胎药”要谨慎
专家表示,“打胎药”是一种俗称,一般都是一种抗孕激素药,如:米非司酮片等。打胎药对于人体的损伤比较大,而且是很不安全的方法。如果使用不慎,流产容易引起大出血,甚至会危及生命。使用打胎药必须要去医院,不能图省事,要在医生的监督下,医生需要密切地观察患者的病情,一旦患者出现紧急状况,医院好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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