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下午四时左右,正在火车站执法的市运管所执法人员接到一起非法营运的举报,市出租车办黄主任立刻带领执法人员从火车站赶到举报人所在的市医院。原来举报人管某是淮南人,另一位举报人张某是河南人,他们是一起做工工友。当天下午在合肥安徽大市场乘坐由汪某驾驶的黑色比亚迪轿车到怀宁县高河镇县医院去做工,并且说好380元运费。但是不幸的是他们在行驶到桐城市市区彩虹桥附近,因避让一辆摩托车导致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张某头部受伤,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同车乘客管某要求驾驶员汪某把受伤的张某送到市医院进行医治。双方就治疗费用问题发生矛盾。举报人管某一边报警一边给市运管所进行举报。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取证并录像。对涉嫌车辆进行了暂扣。涉及交通事故问题,已经移交到交警部门处理,现在该案还在处理之中。
针对该案真诚的希望广大乘客,不要乘坐黑头车,一旦出现意外,维权存在困难,乘坐正规的出租车比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