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香港皇家珠宝-陈 于 2014-4-14 11:21 编辑
很多玉器加盟商都没有自己的独立店面,都是选取比较大型繁华热闹的商场进行入驻,一般说来入驻商场有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租赁经营,另一种是联营。下面就对这两种分别进行介绍。
租赁经营: ​
商场提供租赁场地,按面积收取租金(部分商场每年有上涨比例),商场收进场费、上架费、宣传费、员工培训费、资料费等各项费用;经营方自主招收店员,自主经营、收款,自开发票(如开商场发票则需另付税金);经营方的装修设计、灯光布置和电路图必须报商场同意,装修、制作由经营者负责。经营者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管理。
联营:
商场提供联营场地,按销售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扣点(商场通常要给经营者限制最低营业额,按最低营业额乘以扣点的金额一般和租赁经营的租金相当);并收取进场费、上架费、宣传费、员工培训费、资料费等各项费用。当经营者在限定的时间内完不成商场规定的最低营业额,商场会要求经营者退出。经营方自主招收店员,由商场统一收款、统一开发票(税金另扣)、统一结算;经营方的装修设计、灯光布置和电路图必须报商场同意,装修、制作由经营者负责。经营者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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