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阔天空LZY 于 2014-5-14 16:02 编辑
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及道路客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方便群众优质出行、安全出行,结合当前文明创建活动及“三线三边”整治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范围: 大中小型客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不按规定站点停车上下旅客,在城市主次道路两侧、交叉路口违法停车,跨越双黄线掉头,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 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范围: 1、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站外揽客,采取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宰客、甩客、卖客,擅自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等各种违章经营行为。 2、客运站(场)各种不规范经营行为。 三、责任追究: 对存在以上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市内相关媒体公告,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仍不听劝阻或妨碍执法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桐城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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