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长,犁田师傅,编外律师,情系爱心联合会志愿者……宋传志集多种身份于一身,他最地道的身份是农民——范岗镇挂镇村某村民组的组长。
第一次见到宋传志,是在市人民法院。清一色的法官中,这个着装“另类”、戴着近视眼镜、神情急切的人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为寻求法律保护,他成为“土律师”。10年前,在外务工的宋传志遭遇婚姻危机,家里存款被妻子转跑了。宋传志不甘心人财两空。他一头钻进法律中啃起了法律条文,现炒现卖,为自己寻求法律援助。他如意追回了一部分财产,但执行中被打了很大折扣,几乎陷入一贫如洗。但他对法律的兴趣与日俱增,并坚信: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好武器。宋传志不仅学法,还善于用法。10年来,他无偿为周边群众代理官司数十起:为农民工讨薪,为离婚案中弱势方代理,为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出主意……宋传志连续赢了好几场官司,在市法院和当地小有名气。
宋传志离婚后,没再外出,安心在家陪女儿,侍奉父母。那时,女儿正上小学三年级,幸运地得到了市妇联“春蕾行动”的帮助。为感恩、回报社会,后来他成为情系爱心联合会的铁杆志愿者,编号是QX0165,负责范岗镇片区贫困家庭儿童的登记、走访和慰问。这是项“只贴钱不收钱”的活。每年大的走访活动有三次,每次都要把镇区每个角落都跑遍,摩托车是他得力的助手。每逢六一节,他一定要到辖区内各小学去,送达“情系”给孩子们的节日礼物和问候。
多年来,宋传志一直未再娶。为生计,他买了一台二手犁田机,为周边群众代耕田地,有时做点家装活计,这两项进项是他的固定收入,支撑着女儿的大学学业和父女俩的生计。
“不做亏心事,不做脏德事”,宋传志从厚厚的镜片中抬起眼睛,说出了农民普遍认同的德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