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策 在医闹不可取、事故鉴定不可信、自行调解效果差、聘请律师代价大的情况下,面对医疗纠纷,还有什么其他方式可以让患方更好的维权吗?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专家辅助人”服务。 所谓专家辅助人,指的是当事人聘请的,具有专业知识的,能够为当事人的理赔诉讼提供支持的专家。专家辅助人的作用和律师类似,只不过一个为当事人提供技术服务,一个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我国从2002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首次引入了专家辅助人制度;从2013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更是在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中确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可以预想,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专家辅助人发挥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 事故问 建议:对于医疗纠纷案件,事故问的专家辅助人可提供以下服务: (1)调解或诉讼之前,出具专家签字的分析意见报告,对因果关系、过错程度(参与度)、伤残情况、赔偿金额等进行论证,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专业依据(根据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的第七条规定,如果患方认为医院存在过错,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专家意见报告可以替患方起到举证的作用)。 (2)评估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风险,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时,帮助撰写专业的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撰写司法鉴定听证会的患方陈述意见。 (4)对不合理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查,找出其中的错误。 (5)参与现场调解或出庭质证。 (6)理赔诉讼全程技术指导。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医疗事故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也常常会请医生提供指导。但医生和专家辅助人的作用并不一样,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专家辅助人一般是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法医担任,专家既懂医,又懂法,与纯粹的医生相比具有优势。 (2)医生受制于自身职业角色,一般不愿意公开和自己的医院同行作对,最多给出一些口头意见,不会出具签字的论证报告,更不会为患方出庭作证,因此发挥的作用远比不上专家辅助人。 事故问的专家辅助人服务,可以从几个方面解决患方的维权难题。 第一,解决了患方由于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在和医院的调解中处于弱势地位的问题。 第二,部分回避了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风险,防止盲目鉴定的不利后果。 第三,使患方无须承担高昂的维权成本。由于专家辅助人只是部分参与案件处理,而不是像律师那样全权代理,因此费用会低得多。 由于事故问的专家辅助人服务具有上述优势,因此在实践中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许多疑难复杂案件的当事人,在咨询了大量的律师与司法鉴定机构之后,最终都将案件委托给事故问(参见我们的典型案例展示:www.shiguwen.com/zs.html)。 当然,事故问的专家辅助人服务只是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比较好的新型维权方式,不代表一定有效。没有任何一种维权方式是百分百有效的。如果到了起诉阶段,聘请专业的律师还是有必要的。在这个阶段,事故问可以为当事人推荐靠谱的专业律师,并帮助当事人争取律师费用优惠,然后以“法律+技术”的一体化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使当事人以更低的费用,得到更好的保障。 延伸阅读: 医疗纠纷,为何需要专家帮助维权? 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叫好 鉴定"看不懂"?专家来辅助 (事故问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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