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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全力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时,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的有效救助。市民政局按照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成立了桐城市民政局“救急难”工作排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桐城市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21日,召开“救急难”工作会议,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民政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要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镇(街道)和村(社区)“救急难”工作主体作用,要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做到 “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并做到“五不放过”,即“走访人不到户不放过、不见本人不放过、困难人员情况不搞清楚不放过、发现问题不就地解决或解决措施不落实一放过、确需集中供养的不送到供养机构不放过”。对困难群众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救助及时到位。切实维护三无人员、低保人员、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其基本生活。
下一步,市民政局“救急难”工作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将对全市重点救助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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