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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嬉子湖派出所成功管控辖区内一名精神病患者王某,将其送往安庆六院救治,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
6月13日,家住嬉子湖镇珠檀村杨庄的王某来到该所,称其子由于减少药量,精神病复发,在家殴打父母。但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有疾病在身,实在无力约束儿子,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将其儿子送往医院治疗。
当日上午,该所民警会同珠檀村两委成员来到王某家中,依法将其儿子约束,后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将王某送往安庆六院,此次是其第十二次入院治疗。
据了解,王某于1986年因病未及时治疗,导致精神失常。王家经济困难,王某精神正常期间,在家跟随父母种田,有时做点零工,为人忠厚老实,只在发病时殴打辱骂其父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不追究王某发病期间殴打父母的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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