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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公路旁的佘某万万没想到:自家好好的房子居然会遭遇“车祸”!近日,市人民法院范岗法庭受理并成功调结了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案。
这起事故发生在2013年11月份。邹某在驾驶重型货车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公路,一头扎进佘某家中,造成房屋、附件设施、家具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司机邹某、车辆挂靠的安庆某运输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6002元。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特意到佘某家中查看现场,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确认佘某房屋及其他损失为5万余元。开庭前,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佘某53000元,运输公司赔偿7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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