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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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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 09: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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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厂土地出让开发有三怪:一是阀门厂破产清算小组和龙眠办事处,阀门厂破产前属龙眠办事处集体企业,宿舍楼和厂房是同一主体,按道理讲,破厂清算应纳入同一框架里解决,不知为何办事处和清算小组置宿舍楼于不顾,急于将厂区土地申请国土局收储出让,速度之快,让人始料未及。在10年、11年未破产前,让办事处解决有关问题时,效率有千分之一就谢天谢地,二怪:桐城市国土局,在收储出让土地时,竟然将宿舍楼化粪池、配电房所在的地块一并给卖了,用地红线离宿舍楼室外楼梯只有一米多一点的距离。但后来办事处回复更加让人搞不懂,让我们后期交钱给后面的开发商,在他们小区里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这不是明明把属于你的东西卖给别人,再让你花钱从别人手里买回来,这是我们的人民公仆学了将近一年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效果吗,三怪:桐城市规划局,回复宿舍住户说八层建筑属于多层,离建筑物室外楼梯线距离8米多说离建筑物13米(至于建筑物朝向、距离间距不知规划局是否考虑全面,规划公示时,没见到通常所需的日照分析),将室外楼梯不算主体,一栋楼的楼梯不属于主体,难道让宿舍楼住户直接从地面飞到二层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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