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个人理解诚是因,信是果。因为诚实不欺,所以赢得信赖信任;因为以诚相待,所以产生互信。
但翻开中国古代典籍,不难发现,处处是谋略、搏弈和争夺,特别是诸侯割据比较严重的时期,人人都是机会主义者,以图存获利为目的,奉行利益至上,所谓“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欺诈、诱骗、背约等不诚信的事时时发生。春秋时期的宋襄公,战场上坚守“君子不乘人之危”、“君子不鼓不成列”等既定的规则、秩序,结果惨败后郁郁而死,成了“蠢猪似的仁义道德”的笑谈。
规则之“正”,敌不过谋略之“奇”,投机或用阴招、怪招和损招大多能出奇制“胜”,而坚守规则、秩序往往以失败告终,自古以来,我们就缺少诚信的土壤。 我们都是凡人,如果个人成功拼的不是才干,而是所谓的人脉;财富的积累不以合法经营为基础,而是以贪、霸、抢、骗等掠夺为手段,社会就可能形成“君子愈让,小人愈妄”的链条,整个社会层面的价值观就会扭曲,当个人利益与社会诚信发生冲突时,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人人都可能选择失信,毕竟失信不像贪腐,不具备一定的条件,就没有机会,选择不诚信,人人都有机会。
但在全球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失信,我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
所以诚信建设,既是大势所趋也迫在眉睫,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行动:党的十六大最早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刘俊海教授在2003年提议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央行自2004年起牵头搭建“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为自然人和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我国当前有关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的“基本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发布并自2013年3月15起施行;十八大提出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让政府公信力成为民间信用体系的有效支撑;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1月15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表示政府要以身作则,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并通过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拟在2015年实施公民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将户籍资料、个人信用、税收信息等关键信息整合到统一的个人身份证代码下,筹划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全国商品流通追溯体系等;北京市铁路局在2014年6月10,首次将逃票者相关信息录入“北京铁路局乘车诚信管理系统”,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一系列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立,对钻空子,搭便车等不正当牟利、失信行为出重拳、下猛药,在行业准入、行业禁入等方面引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大幅提高失信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约束环境,重新树立凭实绩用人、靠实干说话,坚决不让投机取巧者有机可乘,不让埋头苦干者吃亏,必将铸就社会诚信的地基,迎来诚信的价值回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