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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紧张,眼看资金链要断掉,为了筹到钱,陈某某便用一本伪造的房产证做抵押,共诈骗樊某人民币4万元。9月5日,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安庆市桐城市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8月18日,桐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樊某报警称:“2014年6月25日,陈某某约我在桐城一宾馆见面,以城区某小区的一处商品房的房产证做抵押,向我借款4万元,承诺一个月到期全部还清,但到期后不仅借款未偿还,陈某某也无法联系上。我将用于抵押的房产证拿到房管局查询,发现该房产证是假证。”
接到报案后,桐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今年6月25日,陈某某确实使用伪造的房产证向报警人樊某借款4万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后,在樊某的一再催促还款下,8月1日始,陈某某就关闭电话失去联系。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假房产证骗取他人4万元,其行为构成犯罪,桐城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
民警对陈某某亲属、朋友及相关联系人展开详细走访调查,通过一系列工作,经布控,最终于9月1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交代,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紧张,眼看资金链要断掉,只好向之前曾借过款的樊某再次借钱。樊某提出要用实物做抵押,为了筹到钱,陈某某想到自己2012年曾办过一本假房产证,于是用这本伪造的房产证做抵押,共诈骗樊某人民币4万元。
9月5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桐城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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