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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与七九二通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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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09: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与七九二通讯()
()
Hi,all
    应Rose之约,我为七九二同学离校二十年相会写了一篇纪念文章。(叫名字省去姓,这是福建人典型特征,虽然让初听者感到亲热得受不了,不过也许正是这特点创造了福清帮,长乐帮……)。我忽然想起八年前,我要从美国回国,Rose约我第三天吃顿饭(单独的),我在受宠若惊之余,不免有些惶然,总在想与Rose单独坐在饭店中,那饭菜会是什么味道……
     第三天到了,Rose打电话告诉我:“今天我的汽车坏了”。我脱口而出回答道:“我想今天车子肯定也无论如何会坏的”。
    这个故事是编的,真的或假的,时间太久就没有办法考证了……
吴砺
2005.06.1
()
写的太有诗情画意了,将来要出个792志非阿砺主笔不可。
高琛
2005年6月16日
()
    看到高琛转来的email, 的确惊讶. 不管真的假的, 也是让我受宠若惊, 下次一定要请阿砺吃饭, 而且一定要确定车是好的.
    只是现在再与Rose吃饭, 味道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了, ... 还是把那顿饭留在记忆里吧......
   
阿砺, 你的忠实的读者还在等你那篇二十年相会的纪念文章, 何时可以拜读?

Rose
2005年6月16日
                                             
()
告诉大伙一声, 我追随父母的足迹支援边疆,去年查队落户S市.现在在此为公司组建太阳能研发中心.
Rose
Monday,July 20,2009
                                                                            
()
Rose,
    If Jiwu fires me today,would you accept me as your an engneer of R&D tomorrow?


                                                                                              Li Wu
2009年7月21日
()
Rose,
    I need to continue explaining:the first I am not a Ph.D,the second I can not assure that I do not write love letter in work time although up till now  I have not got any seccess record in love.

Li Wu
2009721
()
   Wow, it's tough to open a position called 'love letter writer'.  However, I will think about it....
Rose
2009年7月21日
(八)
Lee,
非常感谢你的理解和抽空给我回信。
四年前我大概又写了三百页散文,这几年一直放在一边,不愿碰它,不愿再拿起笔。文字这种东西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判断自己写东西好不好其实只是第二天你读昨天晚上写的东西时,若你几乎不相信这是你自己写的东西,那这篇文字也许就不错了。另一方面,写作人是要有一种舞台上那些哗众取宠的歌手们一样的表现欲,没有这种表现欲望也就不会有作品的。其中一类人他的感觉会与一般人不一样,比如说关于自己的事,他写作时似乎会失去常人所具有的廉耻感,如同画家对于裸体的态度一样,他会把自己当作一种客观存在描述自己。
对于写作,我属于圈外的业余选手,没有所谓文学沙龙环境去读给朋友听,让他们去评判。所以我总送一些自己写的文章请老同学帮看看,若同时代的人都不认同这些,这写的东西可能是出了一些问题的。
写作易使人处在一种癫狂的状态,所以我很少愿进入这样状态,很少去动笔。是啊,现在是可写一点东西的时间了,也许我该周游列国去写一点感动人心的东西,但我天生少了这份勇气和活力,只能像一个照相机一样被动地记录的身边仅有的少部分内容。再附上一篇文章,请指正。
吴砺
敬上。
2009年七月二十一日
(九)
Rose,
看来我今天求职是遇到麻烦了,碰到了难缠的主考官了。其实做产品做发明与写情书是一回事,无非是要有艺术家的想象力,将不相干的事串起来就构成了发明,你看“可口可乐”的研发人员不就是受女朋友漂亮小腿的启发,发明了著名的“可口可乐”瓶吗?
再说呢,我写情书的历史也很不一般,我记得我写第一封情书第一句话是:“如果我感觉没错的话,你已经爱上了我”,然后用洋洋七页纸论证我不能保证说永远只爱一个女孩子,因为这根本不符合人性和人类的历史嘛,那样说只能是谎言嘛......
当然,那个主考官也是挺难对付的角色。主考官看完信见到我第一句话是“你是不是看错人了?”你看这让人怎么回答呢?这位主考官正式回信答复我的第一封信的第一评语是:“自以为龙飞凤舞,出话惊人,文公再世,可曾想到鬼画桃符,横竖不辨,文理不通,傲涩难懂......”主考官看来真的生气了...
再说呢,S市毕竟是出过杨贵妃的地方,既然她能激发白居易写出《长恨歌》,你怎么能确保今天的S市不再出现一个杨贵妃二世激发你的这个新来的工程师发明一个象打火机一样廉价的太阳能激光器用到老百姓家中烧饭呢?毕竟这个工程师有这样潜质啊。
你看你是不是真的认真考虑一下这封求职信呢?
吴砺
2009年7月21日
()
我终于意识到昨天开玩笑的方式也许不适合792这帮老同学,太过了。其实这只是我荒废了十几年"贫嘴"技艺无意露出的一点锋芒罢了。大学毕业分到单位的头五六年,单位有一两百号本科生、研究生,十分热闹。与给大学同学印象完全不同的是,我成了这群人中两张出名的"贫嘴"之一,一张嘴是我的大师兄,66级清华大学的学生,在做博士,声音极为宏亮,中气十足,见多识广,极富幽默感,笑声总是感染了所有的人,总是在找人开玩笑;我呢?我的饭桌上总是挤满了十几个家伙,一般总是我开始起头,攻击当天看上去有点异常的家伙,有时对所有人都攻击一遍;我以语言夸张,联想丰富,知识面杂,反应快捷为特点;有人戏称这代表当时所里两种文化。所以每顿饭都要吃上一两个小时,大家都不肯离开饭桌,因为这里轻松、热闹。后来,这群朋友出国的出国,成家的成家,走的走,再也没有这样气氛了。
我昨天大概是花了两分种左右的时间给Rose写邮件的,这其实是要受过训练的人才能回邮件这么快。
这是即兴发挥。这里核心的技巧是将一系列不相干事串到一起,尤其重要的是要给大家一点味道,特别是你向一个女生说话时。这里的关键联系词是“主考官”,两个人身上同时用上“主考官”这个词,味道就出来了。
我给大家讲的故事只不过是叙述一头倔强的驴子拼命的长年奔跑,想吃挂在他额头上的那串他永远吃不到的葡萄的故事。
吴砺
2009年7月23日
(十一)
Li,
    Your email is very fresh and fun to read.
I am somewhat lost in how to respond to your mail, since, I think, I am getting too old to joke. I always enjoy reading your essay. Please write more and continue to share.
Cheers and have a good day.

                                             
                                                                 Rose

(十二)
谢谢Rose。大学时代有一本很时髦的言情小说,叫《第一次握手》,我可以肯定说我与女孩子第一次握手的对象是Rose。大家不要误解,当年Rose绝对不在我考虑的对象之列。绝对连念头都没有闪过。这不难从美学理论上得到证明,都在一个班,一点产生美感的想象的空间都没有,像我当时想象力那样丰富的男孩,怎么可能会考虑Rose呢?再说呢,当年的Rose相貌一般,远没有现在漂亮。(不过呢,私下里说呢,有件事我一直解释不了,我大学时做的梦几乎都是清一色小时候抓鱼抓虾的梦,梦中几乎从没有出现过女孩子,有记忆的梦只出现一次女孩子的形象,那就是Rose,当时连我自己都很诧异,一种可能是解释,大学女孩子实在太少,女孩子形象太少)
一次我去北京出差,正好赶上Rose在物理所旧楼前举行出国前的告别仪式,我站在一旁观礼,仪式快结束时,只见Rose向老孟耳边说着悄悄话,老孟听完后对我说:“吴砺,Rose问能不能和你握手?”我不由吃了一惊,赶忙解释说:“我从礼仪书上背下来握手规则是,一个女士没有向男士伸出手时,男士决不能主动伸出手。”
若干年后,我拿这事与Rose开玩笑,吓得Rose不敢回信,不知这个冒失家伙还会说出什么怪话来,但愿这次玩笑不要吓着Rose。
显然,我看得出有人求了老孟,让那个口无遮掩家伙赶紧闭嘴吧,不然这家伙会失去控制,不可预测地说出什么更让人难受的话来。
吴砺
2009年7月23日
(十三)
吴砺,
   你说的事,不记得了。 改个话题吧 ?比如太阳能

老孟
  Thursday, July 23, 2009
(十四)
孔夫子大概说过:你要是当了大官,千万不要回老家,因为那里儿时的伙伴会让你失去官员的威严的。
其实我开的玩笑不过给大家呈现出一幅口味淡极了青春时期诗一般的画面,谁是画面上的人物并不重要,那只是青春的符号。
这次好像没有什么王声波的声音。我喝酒记录是王声波九六年去嘉定时创下的。我们俩喝完一瓶38度白酒好像还没有品出酒味,我又骑车到街上弄了一瓶,我们又不知不觉喝完了这一瓶,大概是吹得太尽兴,酒精都挥发了。
谈完了恋爱,就要谈婚姻问题(大家别紧张,这次可不想谈论与Rose结婚的问题)
40岁至50岁之间应当是男性离婚的黄金时期。首先作为传统观念中最担心的孩子问题不存在了,孩子上大学,或快上大学了,有足够心理接受这一现实了。
其次,40岁以上女性用贾宝玉的话来说已是由珍珠变成鱼眼珠了(792全体女生不在此列),除少数优秀女性能控制自己言行外(这包括792全体女生),她们唠叨与愚蠢让全世界男人平均比她们少活七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统计数据),如果这时离婚,你表面上可装得很伤心,大有挽留之意,晚上天黑时你可去学校操场乐得连翻几十个跟头:终于又获自由了。
再说呢?男性这个年龄正是人生黄金时期,成熟度,钱,权各方面均处在最佳状态,全然没有青年时期那青涩的味道,全身都透出雄性的力量和美,再找一个年青二十岁女孩结婚易于反掌,而且这次基本知道了该找什么样的人了。婚姻成功可能性最大啊。
其实呢,男人恢复青春方法很简单,就是找一个年青的女孩子结婚。因为年青,她会像早上刚升起的太阳,会让青春阳光照亮你整个世界,自然而然你又变成充满青春活力的小伙子了。
等你60岁到70岁时,你可再准备第二次离婚,因为你的第二任又进入了40岁。
当然如果你的生命力足够强,你可在80-90岁时进行第三次离婚。大家都知道几年前有位82岁科学家娶的28岁女孩子又变成小伙子的故事,这就是这个理论最有力的证明,像80岁的毕加索,卡拉扬都是娶了二十岁女孩子,等等。这其实是无需证明的真理。
当然,离婚还是手续繁了一点,有时不免还有一点伤感味道。所以你不能不感叹东方和西方结合的宗教伊斯兰教处理这个问题的伟大了,从西方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和东方一夫多妻制找到了折衷方法。(太多了,也累人,当然也不是没有好处,尤其是像皇族,当皇帝你有二百个嫔妃,生几百个儿子,这有利国家,你看清朝好不容易发明了不立长子制度,为众多子女选择最佳人选提供了可能,但满族后来中孔老夫子毒越来越深,选取的皇帝越来越老实,皇帝找嫔妃当然越来越少,到光绪时只剩下两个嫔妃,这样子女也少了,这么少的子女怎么能为国家选出合格的皇帝呢?所以清朝最终衰落了)。信伊斯兰教的老百姓可以娶四个老婆,如果他们再按我上面理论二十岁娶一个年青女子,四十岁娶一个年青女子,六十岁娶一个年青女子,八十岁娶一个年青女子,这男子活到100岁都是活力四射的小伙子,同时省去了离婚的麻烦。这真是一个人性化充满智慧的宗教规定啊,只可惜我们没有生在伊斯兰国家,所以只好不得不采用分阶段离婚办法来保持男性的青春。
后记:
这些言论都是很浅薄的,只是为活跃一下气氛。也许只是太寂寞了,想找大家聊聊天。其实同学聚会固然好,那么多张嘴,能说的东西有限。网上聊天,也许可获得更多说话时间和机会弥补聚会的不足。
人类摆脱孤独感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向你所信任的人们倾诉,亲人离去,婚姻挫折,事业上挫折等等,这些或多或少或早或迟地已经或逐步要进入我们的生活。你可就此沉沦,也可以学会以另一种知天命的方式开始平静地接受那些不可抗拒的力量,做你该做的事去。
人生真的过的很快,只是一眨眼功夫。另一个问题是:我们在留给我们并不太富裕时间中还能做些什么,想做些什么?
这次我从安徽回福州,车厢我铺位边上的床铺上有一个二十个月大的小女孩,每当我对她微笑时,小东西马上害羞地将布娃娃遮住小脸,然后再偷偷地看你。我很吃惊,如果说笑、哭、惊恐、畏惧这些生存本能所必须的面部表情是必要的,但害羞对于还不会说话二十个月大的小女孩是太复杂的感情了,也是没有必要的动作,为什么她已会感知呢?
当年的Rose向我伸出手时,或多或少闪现出与那个二十个月大小女孩同样的表情。
一晃二十多年就过去了,但却像昨天刚刚发生的事。真不知什么能让这时间流逝得更慢一些。
吴砺
2009.08.03
(十五)
响应10.1回校的动议,U大的朋友们要受累了.
    吴砺有时间多写一点吧,估计792也没有几个人能够写的出这样一大页的东西来.辛苦辛苦.
敬勤
2009年八月五日
(十六)
敬勤:
    谢谢,我本来是决定停笔了,这次又不得不回你的信了。千万千万别鼓励像吴砺这样爱激动的人,否则792的邮箱会被写爆了。
    工作后前九年,我大概以每年100-200封速度写信,绝大部分信是所谓的“情书”,每封不少于5页纸,大约有1/3在10页以上,20页以上信恐怕亦要占1/3。当然这些信大部分肯定是未经阅读就进了垃圾箱的。
    前不久一位女孩子与我谈起我过去写的信:“我一封还没有看完,第二封信又来,根本来不及看”。
    我写情书中流传最广的是第二封情书,写第一封情书根本不知那女孩叫什么名字,是哪个班的,直接送到那个女孩手上。因要到北京实习,不知道姓名就无法写信,干脆把那个女孩叫出图书馆问姓名,两个人都非常激动,结果我把信写到另外一个系去了,信被广泛阅读后还是有人把这封信交给了那个女孩子。
    我的信封上盖有最多邮局邮戳的信也是写给这个女孩的。97年我到美国后,很想找到这个女孩,但不知她在什么地方。当时网上搜索功能有限,我终于利用上加州理工学院论文网和这个女孩子所学专业找到这个女孩子的地址。结果这个女孩收到一封上面盖满不同邮局邮戳的信。当然,我获得的回报是晚上收到了一封真正富有诗意的邮件。这女孩子告诉我,她刚从芝加哥开会回家,窗外Just snow to inch,她正和她三岁女儿在壁炉书桌前在背唐诗,女儿已能背四十多首唐诗,好像还能背不少首十四行诗。
这女孩做得不错,几年前我在网上还看到一本美国妇女杂志上刊登一个关于她的小组在一个研究上获什么突破的快讯。我在美国时她不得不给我发出警告:她实验室那幢大楼只有一部传真机,能看懂中文的人很多,千万不要把头脑发热时写的东西向里面送。(没办法,你与这样爱冲动的人打交道,你不知道他什么时间会伤着你和他自己)
        郁达夫写过:“曾因酒醉鞭名马,唯恐情多累美人”,虽然他意识到了自己过于多情,但他无法控制自己,最终使自己后半生生活变得非常凄凉,让人落泪。多情看似浪漫,实则是凄凉。徐志摩如果不是爱上陆小曼,不会英年早逝的。因为要供陆小曼抽大烟,不得不到外地去多挣钱,飞机掉下来了。中国近代史上两个最有才气的文人为他们的诗人浪漫气质付出了代价。
    说实在,我亦非常畏惧我身上那股狂热的原始力量。事实上我能背不少首贝多芬音乐的音调,像贝九,可以一点都不差的背下来,尽管我一个音符不识,但已有十多年我从未听过交响乐,因为害怕被激动起来。
       诗人气质对要在现实中生活的人是十分麻烦的事。我也许真的有那么一点文学才能,我很想认认真真地开发这种能力,但这就像你要跨在老虎背上,你既要让老虎作为座骑,你又得防止被这虎所伤害。
    我对我那位说,看来我得找一位能力很强的,尤其有国外生活能力的女性,让她带我在全世界到处走走,也许我那一点悟性会使我成为大自然出色的歌手之一。虽说那位在结婚时发出豪言壮语:等有一天我找到一个能“配得上”我的女性时,她会把我作为一个“包袱”送给她的。
     什么叫“配得上”,这法律制定者与执行者是同一个人,这豪言壮语很难有可操作性,将来能否获得实施很值得怀疑。
     虽然写了那么多情书被扔到垃圾箱,从来没有收获到一个想要的女孩,唯一的收获大概就是“快笔头”吧。如酒喝得迷糊一点,快的时候也许一小时能写二十页乱七八糟的东西。
     当然生活中也不是没有浪漫,刚回国时,我们全家到我曾爱过的一个女孩所在的城市旅游。相处了几天,我才二岁多的儿子对他新结识的阿姨产生了强烈地依恋之情,临别时,我的儿子开始做他的阿姨工作:“阿姨,把你们家的房子卖了吧,我们福州家房子很大,到我们家去住吧”。
     好了,扯远了。我得把给大家写信这支笔放一段时间,否则我会迷上写信,如同过去总要迷上一位女孩一样。谢谢!


                                                                                                                                                                                                                               吴砺
                                                                                                                                                                                                                           2009.08.05
吴砺
                                                 选自待出版的散文集《致远方朋友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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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砺,桐城人,生于1963年,1979年就读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大学毕业后在中国科学院从事科研工作,1997年曾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任访问学者,其后在硅谷工作。回国后一直在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已申请了五百多项国内外专利,并于2004年由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过第一本散文集《西海岸之》。2011年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散文集《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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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东扯西拉,东一脚西一脚的,很喜欢这样的文,语言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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