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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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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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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吴敏担保借贷这个帖子及网友回复,我几乎都看了.我认为其中的事理有如下几点:
1.虽然那个吴敏未留下字据,却留下了事据.债权方及法院应将吴敏列为被告,追究其担保所负的连带责任.吴欲撇清,应举出未作担保的充足证据.吴置身责外,是不行的。实际上,此案的始作俑者正是吴敏。我建议受害者要与吴好好解决此事,决不能便宜了这货。
2.法院应立即对债务人(包括吴敏)强制执行到位,以尽快抵除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巨大伤害。否则易引起次生危害,破坏社会稳定。
3、受害者可以受诈骗为由报警,或提起刑事诉讼。
4、无论如何,此案的受害者出于助人这一善良的本意而致遭受陷害的。所以,此案分明是社会中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官方(法院、政府、公安等)与民众应支援受害者,严厉打击无信借贷等歪风邪气。
5、“哈哈人生”说该帖应被屏蔽,这是不对的。这是强权霸道作风的表现。言责自负,网络平台就是网友们发声和交流的场所,应允许网友反映情况,何况这可是特别严重的冤情啊!
6、“徽州人”对爱害者进行无凭无据的人身攻击,这只能说明此人不通人性,心如蛇蝎。
7、有网友抱怨发帖人不要扯上“国家公务员”等字眼,我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妥。因为国家公务员等情况也是重要的相关情况,为何不能反映。吴敏、陈华都是国家公务员,那个姓廖的可是大老板,这些情况可以反映出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利用权势在坑骗善良的普通百性啊!此案可是很有代表性啊,提醒百姓小心、注意啊!政府部门对此也应给予这两人以行政处分,这叫见义勇为,申张正气。
不想多说了,我知道我说了也没什么多大作用,仅仅说说理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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