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59152
- 积分
- 9985
- 威望
- 51
- 桐币
- 740
- 激情
- 14847
- 金币
- 0
- 在线时间
- 4762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0-7-31

桐网贡士
 
- 积分
- 9985
 鲜花( 72)  鸡蛋( 5)
|
发表于 2015-2-1 15: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觅孙仲谋 于 2015-2-1 15:12 编辑
大家别吵了,我来说句公道话:
桐话租盛百房子做生意,不管生意好坏,都要及时按合同付房租,如果是因为盛百的原因造成桐话的生意不好,那按照双方约定,桐话必须主张举证,当然这个证据必须能摆上桌面,通过仲裁或法院裁决或判决获得赔偿或减免房租,这是正当的维权方式。
再说,桐话如果没有交房租,盛百多次催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盛百有权根据协议终止合同,有权锁门保存现场,并断电断水断气,这也是盛百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措施。这点盛百没错。当然作为合作双方,盛百可以高姿态一点,适当给桐话一个缓冲期限,在这个期限之内,桐话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
桐话见盛百锁了自己的门,就采取过激的措施,让员工堵盛百的大门,影响盛百的声誉和别的商家正常生意,这就是桐话不对了。
盛百保安一见有人堵门就上去揍人,围攻个别冒头的人,这又是盛百不对,维持商场秩序不能靠打人来达到目的,打人能解决问题的话,那要110干什么?要法院干什么?本来是非曲直明摆着的事情,这一打人就让事态扩大了。
综合起来说,桐话一错再错,盛百本来没错,最后跟着犯错。大家都是合作关系,还是坐下来协商,退一步海阔天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