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覆盆子 于 2015-5-9 12:50 编辑
听同事说起他住乡下的亲戚儿子结婚,女方提出必先在城里有套房才答应跟其结婚。两口子省吃俭用,买房还差十几万块钱,因而儿子的婚事也就耽搁在那里了。现在走到哪里,恋爱的必先条件除了房子,还是房子。其实,房子只是每个女人嫁人希望有个自己的家而已,这个要求也不算很过分。 我家对门那户人家,父母在日时有几间老房子,父母说他们老了谁照顾他们,以后这几间房子就归谁所有,不过老人说是说过了,也没有办什么遗产过户手续。对门那对夫妻照顾老人也够操心和细心的,老父亲生病过世,老母亲又因高血压引起的中风在床上躺了几年,老大在乡下,只有他们在身边能照顾。后来父母都去世了,房子也归了对门那人了。房价这些年是一个劲蹭蹭往上涨,涨破了老大的心理底线,老大心里也就不平衡了,他说我不是不养,在父母生病期间,我也出了钱了,我该出的出了,所以这几间房子我也应当有份,以后这块地方要是拆迁了,我也有权享有拆迁房的。为这事终于和弟弟一顿大吵,两人还因此动了手,从此,兄弟俩恩断义绝再也互不往来。 关于房子的悲剧和闹剧,听得实在太多了。那天看电视,无意间看到一个法律讲坛节目,正在讲一个女儿和父亲打官司的闹剧。在很早以前,父亲十来岁就来北京打工,十八那年,父亲结婚了,就在当地,买了租房对面那户人家的两间小房子,那时忒便宜,只要几千块钱,办理过户事宜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复杂而严谨,买房签字时,说只要在居委会那里办个过户手续也就可以了,那办事处的人顺便也把他女儿的小名写上了。然而,眼下那里就要拆迁了,北京寸土寸金啊,别提房子有多金贵了,女儿说这是她的房子,拆迁房子应归她所有。为此,女儿把父亲告上了法庭,说买这个房子当时是她叫人拿了钱去付的房款,签名上也有她的小名。所以拆迁房子应该归她所有,然而,她说拿钱付款也没有留下什么证据。节目录制现场,女儿激动地冲老父亲大嚷大骂,老母亲在一旁一边擦泪一边替丈夫说话,一家人吵得不可开交。看到这个场景,看到电视上颤巍巍的那对苍老父母,不禁令人胆颤而心寒。 都是房子闹的,更是房价高闹的,高得超过了亲情,这是眼下社会一个不争的事实。你看时下所有狗血电视剧上演的不都是房子问题牵动一系列的大问题么?那女儿何故采取极端把父母告上法庭?为何不等他们故去再要房子也不迟?在北京要想弄个房子实在不是一般人能搞得成的,女儿也有她的难处,比如她的孩子也要结婚,结婚必得有房啊。然而法律是公正的,老父亲当年买房的那人还在,还有租房的证人也在,终于,房子最终经过法庭判决归了老父老母。 在房子面前,父女俩都丧失了理智,在现实面前,房子让一些人变得很疯狂,为了一处安居之所,所有的真善美全都打了折扣而消失殆尽。房子最后虽然归父母所有了,可是父母与女儿的亲情呢?怕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没有了,即便能修复亲情,那也如同碎了一地的碗盘再也没法黏合了。 谁都想住的舒适,谁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这都不为过,只有居住搞好则而安逸和立业。然而,我以为房子应该是温馨的,舒适的,安全的,可靠的,那里是亲情融融的空间,没有了温暖,房子再好再大也不过是冷冰冰的樊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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