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
依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凡涉及邱俊斌及涉农企业联合会案件的债权人除向桐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外,自2015年8月20日至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向桐城市处置民间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资产处置协调办公室申报债权、集资款。申报时,个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及复印件,说明债权、集资款数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地点:桐城市公安局一楼(信访办公室)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桐城市处置民间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资产处置协调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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