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桐城师范拆迁安置户,于2010年在三里西庄安置点落户,由于门前有一水塘,2012、2013年均有儿童掉入该水塘,幸好当时有监护人在场,才未酿成悲剧。另有两车分别在倒车时掉至塘口和路前大坎,这都由于当年规划设计路边1.5米护坡而未施工有关。在2014年创建文明城市之时,我们向三里居委会领导反映此水塘的安全隐患问题,但三里居委会以资金短缺为由一直未解决该问题。为了周边居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自费安装了安全防护栏。 在桐城师范拆迁安置时,三里居委会领导明确告知我们市政府2008年4月出台的关于“二环路以内不准许做自建房”的文件,我们拆迁户2009年响应政府号召,同意以统建房置换。时隔六年,竟然有人蒙蔽市委市政府,公然在我们的统建房对面做自建房,这是对老百姓的藐视,更公然挑衅市委市政府。该自建房主,为了一己私利,要拆除安全防护栏,这大大增加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安全隐患,希望陆市长帮助我们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拆除自建房、保留安全防护栏,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请大家都来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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