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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心声] 关于社保补贴一揽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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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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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14: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桐城市社会保障部门:今年9月15日关于社保补贴的报道说(今年的社保补贴包括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社保补贴,对灵活就业的人员和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为什么我夫妻二人均没有职业,生活有困难,去长生居委会申请社保补贴却被拒绝?


为什么报道的和实际做的是两回事?


难道社保补贴不是补助困难人员?
(社保补贴工作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作,各劳动保障所和居委会带着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完成此项工作,一直秉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把好“校验关、审核关、拨付关”,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允许任一个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切实让就业困难人员受益)????????????????



答复:《关于开展2015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已经出台,我市今年社保补贴工件正在启动过程中。社保补贴主要是针对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的特困人群,个人灵活就业,并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障的,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整个过程包括:个人向社区、镇(街道)申请,人社、财政联合审核,公示后打卡发放到个人银行帐户。


今年符合社保补贴享受的条件如下:
对本市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夫妻双方在2015年底年龄同时达到:女性40周岁以上(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男性50周岁以上(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达到:女性45周岁以上(1970年12月31日前出生),或男性55周岁以上(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


3、夫妻一方为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无固定工作(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且无用工备案记录,并且个人缴纳社保或无社保)的情况达到:女性40周岁以上(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或男性50周岁以上(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下岗失业人员。
请电话联系:6205347(张),欢迎前来咨询;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请投诉至:6136520(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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