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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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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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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了你的评论,我想说上下面几句。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人就是不对,没有任何理由支持你打人。歪曲、缩小事实的事情也不应该在今天诚信社会发生,明明发生肢体冲撞却说是拉了一下,楼主的文学水平真让人佩服,孙猴子的如意金箍棒擦着就伤磕着就死,就算是“拉”一下就不会伤人了吗!至于谁先报的警这个问题。笔者只想说,不是谁先报警谁就有理,农民最怕官司,甚至有些农民还不会报警,不知楼主是否想到过。婴儿的奶瓶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夺走都会哇哇大哭,何况是对深爱土地的农民而言,未告知情况下在其田间作业肯定会受到阻挠。农民处理方式直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力量工人处理事情的方法能这么武断吗,不把力气用在社会主义建设上,却挥向最忠实的农民,还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吗?我们体谅工人的辛苦,我们也佩服工人的业绩,但是我们的农民伯伯何尝不是呢!大家的社会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假如某天工人叔叔的工作场所被无端拿来播种,你们不得去理论理论!如真有这样的事发生,相信有道德和良知的人都会支持利益被冒犯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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