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桐城入选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颁发的《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5]767号),文件明确:扶持网商、电商企业等壮大经营发展,对利用本县域平台或第三方平台进行网上各种交易模式,销售总额达一定数量的分别给予不同比例奖励。 填报方式: 1、请各网商、网店(微店)负责人登陆桐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www.05561688.cn),进入网上申报项目模块,填报“桐城市电子商务网商、网店(微店)摸底情况表”。 2、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直接进行填报。
注:1、这里的“网商”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以企业法人身份进行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这里的网店(微店)是指以个体身份进行电子商务的经营个体;2、有多个入驻网上平台和交易平台网址的请都写完,并请用分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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