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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 潘利民副市长2016年“3·15”宣传活动电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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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4 18:19: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实现“十三五”消费维权良好开局
——潘利民副市长2016年“3·15”宣传活动电视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过去的一年,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和消协组织,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持续开展了重点领域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了商品质量抽查检测,强化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及时办理消费投诉,提升了监管服务效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主要包括三方面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二是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创设了一些新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将更加有力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里,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消费者优先、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大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恪尽职守、依法维权,共同营造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着重抓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针对消费新热点、新趋势、新问题,强化对相关企业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提高12315、12365、12331等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受理投诉、纠纷解决和依法处理效能。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要倾听消费者声音,了解消费者需求,创新消费供给,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形成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新闻媒体要加强消费宣传、引导和监督,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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