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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单位:国土局(2条)
意见或建议1:对农民符合条件的建房不能光审不批,农民需要合法手续(集体土地使用证)。
整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针对不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申请,我局依法依规快审快批,及时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针对确需占用农用地建房的,因须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根据《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桐政办发【2014】89号)的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备案,集中打捆定期上报办理。
意见或建议2:加大土地管理力度。土地买出手后,私下改变土地用途,更有甚者从事房地产。目前工业用地变相从事房地产的还很多,这方面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
整改措施:
近年来,我市通过“1+6”并联审批、工业用地规模预核准、建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等不断加强工业用地管理,严禁工业用地擅自改变用途,全市工业用地现状总体向好。但也有极少数企业主借建专家楼、职工宿舍的名义,在工业用地上建设非工用房。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发现后,及时会同当地政府、开发区管(筹)委会予以查处。由于前期出让合同对非工比例没有明确约定等原因,造成有些违法事实不能认定,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当前,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当地政府和各部门的职责。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二是积极争取纪检、法院、公安部门的支持,查清违法事实,处罚执行到位;三是会同住建、消防、规划部门严禁为违法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单位:卫计委(2条)
意见或建议1: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周期过长,老百姓对此多次反映,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审批时间,缩短报销资金到账时间。
整改措施:
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目前已开通省内“省、市、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在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直接进行报销。对未开通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从2015年4月1日开始实施医共体改革,报销业务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办理。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在日常管理中已督促医共体牵头医院加快报销进度,由于合作医疗基金已预算给医共体牵头医院,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管理医院力度弱化,我委将从深化医改的高度加强对医共体牵头医院的管理。
意见或建议2:建议取消农民四次以上住院不能报销的规定。
整改措施:
2015年省卫计委文件是指“年度内同一病人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不超过4次,第5次起新农合基金拒付(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的病种除外)。”并不是指一年内只能四次住院,参评代表对政策可能不太熟悉。对于此条省卫计委是为防止少数违规操作医疗机构为增加医疗收入违规收治病人而专门制定的政策,且此政策的确约束了少数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统筹地区无权取消。2016年省卫计委已针对此条做了调整:“参合年度同一病人在属于Ⅰ类、Ⅱ类、Ⅴ类的同一医疗机构住院原则上不超过4次。达到5次以上的住院患者,由市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审查判定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不合理、不必要的住院,由收治医院承担患者的住院补偿费用,但须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治疗的病种例外”。
整改单位:农委(1条)
意见或建议:在惠农担保公司非法集资问题上,作为发起单位,监管缺位。建议加快问题解决进度,给全市人民一个交代。
整改措施:
桐城市涉农企业家联合会是由桐城市惠农融资担保公司发起筹建,是惠农担保公司非法集资行为的主体。2010年,因审批需要,要求市农委出具申请报告,民政部门审批。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桐城市涉农企业家联合会不具备融资资格,其融资完全是在非法、非公开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导致惠农担保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惠农担保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农委认真配合,积极作为。我们在“桐城市涉农企业家联合会融资清查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了“桐城市涉农企业家联合会清算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委副主任黄根生同志兼任,成员由农委、惠农担保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等工作人员组成,并于2015年12月正式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有两方面:一是全面掌握市涉农企业家联合会的债权、债务情况;二是摸清市涉农企业家联合会名下的资产情况。下一步我们清算组将在市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市涉农企业家联合会的不良债务依法进行清收,对现有不动产依法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整改单位:规划局(1条)
意见或建议:规划局在履职过程中过于看重领导意图,尤其是主要领导的,不是从专业角度去规划。规划评审时邀请的专家不专业,走形式,以致规划质量不高,执行规划不力。
整改措施:
一、关于“规划局在履职过程中过于看重领导意图,尤其是主要领导的,不是从专业角度去规划”的问题。我局将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城市规划工作不仅是依法管理,也要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经济建设创建平台。在规划编制上,将切实履行专家论证、群众参与的程序,广泛听取吸纳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使规划的过程更公开,成果更科学。为此我局更严格把控,尽职履责,正确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
二、关于“规划评审时邀请的专家不专业,走形式,以致规划质量不高,执行规划不力”的问题。2015年前我局在规划项目评审时存在专家评审不专的问题。自2015年2月开始,我局针对专家不专的问题,从全市报名的100余名专业技术人才中遴选了第一批59名各专业方面优秀人才,组成桐城市规划评审专家库。同时,重点项目的规划评审另邀请省、市专家参加规划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城乡规划法》要求,对相关项目规划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科学论证。2015年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17次,评审项目18项。对城市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地系统等三个专业规划进行了专家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市规委会审议和市政府审批。
来源:桐城市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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