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网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222|回复: 0

安徽省教育厅公布2016中招政策:“指标到校”不设分数线

[复制链接]

8

主题

16

回帖

27

积分

文都童生

Rank: 1

积分
27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6-3-24 08: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普通初中学校的中考考生来说,今年的中考招生有一大利好:指标到校生取消了线下分数线的限制,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可以从高分到低分全部使用掉,增加进入示范高中的机会。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了今年的中招政策,对学籍管理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薄弱学校指标不再浪费

指标到校生现在已经成为中考录取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年我省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并没有发生变化,示范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依然是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但是,今年指标到校生取消了线下40分的限制,这将大大有利于普通初中学校的学生进入示范高中就读。

据了解,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以往指标到校生虽然按照比例分配到各个初中学校,但是因为有高中录取线下40分的限制,有的薄弱初中学校即使分配到指标,也往往因为学生成绩没有达到下限,计划只能作废,回到统招计划里去。今年取消成绩限制后,意味着分配多少计划到初中学校,初中学校就可以被录取多少名学生,不再受到成绩的限制。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时我省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的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公平竞争机制。

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平等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

公办高中不能跨市招生

今年我省对于高中规范招生又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尤其学籍管理方面。根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凡违背此项规定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和取得学籍,更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省辖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和获得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六类考生可享中考加分

今年共有六类考生可以享受中考加分或优惠,其余的政策性加分将一律取消。

根据规定,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张晓嵘


【分享精彩·网聚未来】 我骄傲,我是桐城人! 桐城网宗旨:弘扬主旋律,讴歌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彰显精气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