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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将从节目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方面对真人秀节目进行引导调控,原则上不允许再制作播出明星子女参与的真人秀节目。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宣传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 一些地方卫视表示,目前已对涉及的节目进行了相应调整,《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等明星亲子真人秀将不再制作播出。
刘小姐,她的孩子6岁了:
“这种政策的出台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吧。”
“我觉得小孩子老是参加这种真人秀节目会耽误他的学习,孩子还是沿着正常的轨迹成长比较好。”
“对自己的小孩的话,我还是希望他过平凡的生活。”
“作为明星,他们可能喜欢成为公众的焦点,喜欢这种生活,但是他们的小孩不一定喜欢生活在镁光灯下。”
“我的小孩看过一点《爸爸去哪儿》,但基本是我在看,他看得少。”
“你喜欢天天和石头哥哥吗? ”(刘小姐儿子回答)“不喜欢,我只喜欢我朋友。”
余女士:
“为什么要禁播呢?电视节目有市场就有说明需求。”
“正常的节目不应该禁播。电视节目应该多元化。”
“孩子们都很可爱,不能因为是明星子女就说他们是造星行为。”
“他们只是比普通小孩多了机会而已,我们普通小孩也可以参加呀。”
“像《潮童天下》这样的节目参加的孩子都是我们普通人,不是明星子女。算不算造星呢?”
高先生:
“这是绝对的造星行为,广电总局做得对。”
“不能因为‘我爸爸’是明星 ‘我’出去也不停地有闪光灯拍、被人关注。”
“这对孩子教育有问题的,是炒作行为。”
“播出这种节目是为了什么?有教育意义吗?绝对要禁播的。”
“带坏(普通)孩子,让他们看样:别人爸爸是明星所以他们就可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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