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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汝城故意驾车连续撞人嫌犯曹再发被抓获,致3死5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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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5: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曹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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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汝城全城戒备:驾车连续撞人逃跑嫌疑人曾扬言制造血案【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2016年9月14日,澎湃新闻从湖南省汝城县委宣传部获悉,9月13日开车故意连续撞人致3死5上的嫌疑人曹再发,在汝城县泉水镇刚刚被警方抓获。

澎湃新闻从湖南郴州汝城官方获悉,2016年9月13日下午4时许,汝城县发生一起汽车撞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曹再发(男,46岁,汝城县人)驾驶一台SUV小车,在城区街上连续撞人后弃车逃离现场。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据汝城县官方人士称,案发当天下午,汝城县和卢阳镇正在对国有土地违规建房进行打非治违行动,在此过程中,曹再发抗拒执法,无效后驾车一路故意撞人,后弃车逃跑。

据警方查明,肇事车辆所有人登记为曹再发。事发后,5名伤者被送往汝城县中医院和人民医院救治,其中一名伤者系曹再发母亲,事发当时乘坐在肇事车中。(第一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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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4 15: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回放》》》澎湃新闻从湖南郴州汝城官方获悉,2016年9月13日下午4时许,汝城县发生一起汽车撞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曹再发(男,46岁,汝城县人)驾驶一台SUV小车,在城区街上连续撞人后弃车逃离现场。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汝城县官方人士称,案发后,公安机关正全面开展案件调查,并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汝城县委县政府正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处理善后工作。


汝城县公安局发布的通缉令。

开车一路故意撞人致3死5伤

9月13日晚,汝城县公安局发布通缉令,悬赏抓捕犯罪嫌疑人曹再发。警方称,对提供线索抓捕的将给予人民币3万元奖励,直接将其抓捕的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该通缉令显示,这起汽车撞人案件的线路为汝城县汝城大道东泉路口沿汝城大道、神农大道、卢阳大道,犯罪嫌疑人驾车连续制造6起事故,致3死5伤。

据汝城县官方人士称,案发当天下午,汝城县和卢阳镇正在对国有土地违规建房进行打非治违行动,在此过程中,曹再发抗拒执法,无效后驾车一路故意撞人,后弃车逃跑。

据警方查明,肇事车辆所有人登记为曹再发。事发后,5名伤者被送往汝城县中医院和人民医院救治,其中一名伤者系曹再发母亲,事发当时乘坐在肇事车中。

三年前曾因不满拆迁赔偿扬言制造血案

澎湃新闻从多个渠道确认,该案嫌疑人曹再发曾于2013年因不满房屋拆迁赔偿,扬言在广州制造血案,引发关注。

据羊城晚报报道,2013年1月12日凌晨,湖南汝城县警方通知广州海珠区警方,称曹再发向当地政府官员扬言要在中山大学制造血案,要求协查。

2013年1月14日晚7点,广州警方通报称,扬言要制造血案的湖南籍男子曹再发向广州警方自首:“此前,曹因不满家乡拆迁赔偿问题,曾扬言要在广州校园制造血案。现广州警方正对相关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之后,广州警方将曹再发移交湖南警方,湖南警方对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据广州新快报2013年1月16日的报道,汝城县卢阳镇江头村支部书记吴用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曹再发曾多次因为征地款和房屋补偿上访,并且时常扬言报复周围的村民和地方领导干部,“他动不动就说要撞死别人,或者要把地方干部弄下台。”

吴用良称,拆迁决定是通过法院的,也下达了通知,张贴了公告,“整条路就剩他一家房子没有拆,也不能让他一家的房子影响建设工期”,吴用良一再强调,拆除曹再发家的房子是经过合法程序的。

而在2013年3月11日6时8分许,被刑拘39天后获取保候审的曹再发,因不满家乡房屋拆迁赔偿问题,爬上广州猎德大桥铁索,要求当地政府满足其赔偿。由于事发上班高峰,引发严重交通堵塞,不少上班族因此迟到。广州警方随后通报,曹再发在14个小时后自行返回了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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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4 15: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再发终于还是做出了一件丧心病狂的事。20165年9月13日下午,湖南郴州汝城县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辆黑色SUV汽车在距离县政府门前数百米处故意撞人。当地公安局的通报内容是:当地发生一起驾车故意撞人事件,目前已造成5人受伤、3人死亡,目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正是曹再发。
曹再发,早在三年多前的2013年1月,就因湖南老家的拆迁问题,扬言要在广州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引发了社会恐慌,甚至当地教育局还向家长发布了“注意安全”的短信。之后,经媒体记者的劝说,曹再发向广东警方投案自首,之后被转交给湖南警方。事件曾经轰动一时。
就当公众以为这起极端事件已经得到妥善处置,甚至将之淡忘的三年之后,曹再发再次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如此冷血!如此残暴!
公然驾车在公共道路上故意撞人,制造社会恐慌,挑战社会底线,这样的罪行必须受到最严厉的谴责,以及法律最严厉的惩罚。绝不应该为曹再发涂上任何“悲情英雄”的油彩,为其报复社会的罪行做任何“我本善良”的开脱。曹再发没有任何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房子被强拆,和当地政府长期的上访恩怨,都不是杀戮无辜者的理由。
但是,谴责暴行和追问原因并行不悖,人们要问的是,三年前曹再发就流露出来用极端手段报复社会的危险苗头,那么,当地政府部门又做了哪些工作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这是值得认真“复盘”甚至问责的,唯其如此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
近几年,有一种并不友好的舆论倾向,任何对极端事件的深度报道和探究,往往被扣上“同情凶手”“鼓吹暴戾”的帽子。但是,发生这么严重的极端事件,作为“社会眼睛”的严肃媒体,难道不应该认真调查、检视,发现病灶吗?报道给社会提供了更多的事件背景信息,只要不是故意煽情、扭曲事实、为罪行开脱,当然有助于社会治理的改善。
谴责暴行,属于价值观;追问原因,属于认识论,两者并不矛盾。追问极端事件背后的原因,是为了防止悲剧的重演,而不是为“曹再发们”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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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为穿黄色上衣者,现已在汝城县井坡乡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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