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张本龙 于 2016-12-5 17:21 编辑
无论过去多久,无论正义来的多晚,总算是来了,尽管,那个年轻的生命再也回不来。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在此,我还是要给最高法鼓个掌,更给用自己的坚持来死磕的聂先生家属、媒体记者、律师致敬。 记者、律师、公知,虽然有时候让某些人觉得添乱,但正义需要他们去呼吁。这几个词,都是褒义词,可惜,被有意识地变成贬义词了。不能不说这很令人悲哀。 案情是这样的: 1994年8月10日上午,康某某父亲康孟东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女儿失踪。同日下午,康孟东和康某某同事余秀琴等人,在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西玉米地边发现被杂草掩埋的康某某连衣裙和内裤。8月11日11时30分许,康某某尸体在孔寨村西玉米地里被发现。 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康某某系被聂树斌强奸杀害,死刑。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对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撤销对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的量刑,改判有期徒期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聂树斌死刑。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我对法律不懂,但想起来一个清白之人就这样丧生,很难受。回头再看美国的法律,连辛普森这样的杀人犯都可以放过,大家都知道他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但经过律师的辩护,最后逍遥法外,这很令人痛恨。但相比而言,宁愿因证据不足放过1000个罪犯,也不愿有人沉冤入狱,命丧黄泉。这,就是聂案给法律人留下最重要的教训。 2005年1月17日,另案被告人王书金自认系聂树斌案真凶。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是的,上述新华社的报道说了,经媒体报道。2005年,正是媒体的黄金时期。无论是纸媒、网媒都蓬勃发展,各种爆料云集西祠,天涯等论坛,记者们拿到消息后抱团赶奔现场。而今,各大媒体的深度报道组基本都解散了,没有人去调查,没有记者做深度,没有真相的评论,是肤浅的,不深入的。 自2007年5月起,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父亲聂学生、姐姐聂淑惠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认为聂树斌不是凶手,要求改判无罪。 2007年到现在,9年了,聂家人伟大,他们的坚持着实的不平凡,这让我想起来杨乃武与小白菜。这9年,多少不眠之夜,多少滴泪交加? 这个案子,注定计入历史,推动此案的每个人,都是历史书的主角。 此刻,我想到的是雷先生,那位人大的硕士。哪一天,他的事儿,能有个说法?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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