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3206
3054
9305
桐网贡士
近日,一位网友发贴质疑,他说他是桐城人,车牌号皖HH100Y,从未去过含山,也未借过驾驶证给他人扣分,但驾驶证却被用于他人车辆在含山交警队扣分达11分,导致自己车辆无法处理违章。驾驶证被扣分时间均是2016年1月1日晚上9:30左右,处理机关为陶厂中队。
含山县公安局获悉该情况下,进行了核实,发现这位网友的驾驶证扣分是由陶厂中队误处罚所致,对该网友的驾驶证恢复了正常,并请这位网友谅解。(转自含山县政府网站)
使用道具 举报
45
2404
3648
桐网举人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